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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度龙泉街道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4-02-1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即墨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特向社会公布2013年度龙泉街道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龙泉街道办事处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即墨市龙泉街道府前街5号;邮编:266217;电话:85589001;传真:85589709)。

一、基本情况

2013年,龙泉街道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即墨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有关规定,结合我街道工作实际,着力强化平台建设,依法推进政务公开,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水平,全力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行使知情权、表达权、监督权。

1、加强学习,提高能力。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对领导小组成员进行了调整。根据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制定了政务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制度,把政务公开工作的具体任务落实到各科室,作为年终检查评比的重要依据。

利用机关集中学习时间,组织工作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提高信息公开的意识和能力。

2、全面推行办事公开制度。对街道的重大事项,按照要求进行上墙公开,并设立了举报箱、投诉电话和投诉邮箱。对业务工作内办事的依据、程序、时限和方式、方法和结果明确规定,同时,建立了来访登记制度,确定领导轮流值班接待群众,解答群众咨询,做到来访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龙泉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以公开为原则,主动公开本政府产生的政务信息。2013年共在《龙泉政务网》发布公文、统计信息、民生信息、社会管理等各类信息305条,使网站成为信息发布、网上互动、网上监督等多种功能的公共服务平台。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年度未受理信息公开申请事项。

四、咨询和投诉情况

本年度无咨询和投诉情况。

五、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本年度无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六、工作人员和费用支出情况

本年度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兼职人员3人,2013年,用于政府信息公开费用5200元。

七、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需进一步充实完善、信息公开的及时性需进一步提高。下阶段,我街道将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认真梳理信息公开项目,提高信息内容质量和公开的时效性,努力做到应公开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对申请公开的依程序公开,为我街道与群众平等、广泛、深入地沟通搭建更为便捷的平台和渠道。

附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即墨市龙泉街道办事处

2014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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