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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关于成立街道消防工作站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1-15

一、政策背景

为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青岛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各区市基层消防力量建设的通知》(青消安办〔2023〕43号)文件要求,决定成立街道消防工作站。

二、目标任务

    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科学防范和妥善处置各类消防安全事故,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三、主要内容

(一)消防工作站职责

1.熟悉掌握辖区社会单位有关情况,督促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2.按上级要求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

3.负责辖区消防宣传教育,指导社会消防力量建设;

4.推动部门、社区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5.协助开展12345火灾隐患投诉举报前期核查;

6.协助上级消防救援机构进行火灾事故调查;

7.协调辖区供水、供电、供气、医疗救护、交通运输等有关单位和其他应急救援队伍建立应急联动机制; 

8.完成上级消防救援机构交办的其他消防工作。

(二)消防工作站组织架构

站   长:李  杰    街道消防工作站负责人

成   员:高仁峰    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

             朱荣利    应急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

四、重要意义

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提升全社会火灾防控水平,引领基层消防工作全面深化改革,创新改革基层消防监管模式,坚持完善制度机制和建立长效管理相结合,建立基层消防安全管理机构,夯实基层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基础,推动全区消防工作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五、解释部门和咨询电话

解释部门:蓝村街道应急管理办公室

咨询电话:0532-82509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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