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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关于进一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19-09-06


为改善我镇环境空气质量,蓝村镇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工作方案的解读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意为加强大气污染综合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成立蓝村镇大气污染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镇政府相关领导担任领导小组副组长,各责任单位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镇应急办。

(二)严格落实责任。意义为各工作线、各社区、各村庄要严格落实环境保护 “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按照 “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原则和职责分工,深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要依法履责,切实把环境空气质量整改提升放在重要位置,形成合力。各工作线、各社区、各村庄要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细化分解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

(三)加大投入。意义为各社区、村庄要加大环境空气质量改善资金投入,重点在建设扬尘防治、道路清洗保洁、工业污染防治、民用散煤清洁化治理等方面加大投入,保障相关工作顺利推进。

(四)加大督查力度。意义为各牵头责任单位每周通报全镇范围内10处重点建筑、道路施工、房屋拆迁扬尘污染防治情况及工作开展情况,各牵头单位要成立巡查组,采取“四不两直”的检查方式,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并督促整改落实,并每周向大气污染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1次工作情况。镇督查室、应急管理办公室和环保中队要加大督查力度,要及时通报情况。对未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履职不到位等主观原因,导致空气质量月度、年度目标未完成的,镇政府将对有关部门或社区予以约谈、问责。

蓝村镇人民政府

2019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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