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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关于深入推进道路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行动隐患整改工作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2021-03-16

(一)运输企业交通安全隐患

责任单位:交警中队、派出所

完成时限:3月底前,完成隐患整改 80%,4月底前,达到100%。

(二)货运场站交通安全隐患

责任单位:交警中队、派出所

完成时限:3月底前,完成隐患整改 80%,4月底前,达到100%。

(三)“四非”问题隐患

责任单位:企业发展服务中心、交警中队、农业执法大队、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市场监督管理所

完成时限:3月底前,完成隐患整改 40%,4月底前,达到60%,5月底前,达到80%,6月底前,全部完成整改。

(四)校车交通安全隐患

责任单位:教育办、交警中队、派出所

完成时限:3月底前,全部完成整改。

(五)交通基础设施安全隐患

责任单位:交警中队、派出所、园林环卫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办、各社区、村庄

完成时限:3月底前,完成隐患整改 40%,4月底前,达到60%,5月底前,达到80%,6月底前,完成隐患整改90%,12月底前,全部完成整改,其中,重大安全隐患要于4月底前全部整改完成。

(六)重点违法交通安全隐患

责任单位:派出所、交警中队、农业执法大队

完成时限:3月底前,全部完成整改。

(七)农村地区交通安全隐患

责任单位:交警中队、派出所、各社区、村庄

完成时限:3月底前,完成隐患整改 40%,4月底前,达到60%,5月底前,达到80%,6月底前,完成隐患整改90%,12月底前,全部完成整改,其中,重大安全隐患要于4月底前全部整改完成。

(八)交通安全应急救援隐患

责任单位:应急管理办、派出所、园林环卫服务中心、交警中队、社会事务办

完成时限:4月底前,全部完成整改。

(九)占掘路施工安全隐患

责任单位:园林环卫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办、交警中队、各社区、村庄

完成时限:3月底前,完成隐患整改40%,4月底前,达到60%,5月底前,达到80%,6月底前,完成隐患整改90%,12月底前,全部完成整改,其中,重大安全隐患要于4月底前全部整改完成。

(十)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物”要素隐患

责任单位:园林环卫服务中心、各社区、村庄

完成时限:3月底前,完成隐患整改40%,4月底前,达到60%,5月底前,达到80%,6月底前,完成隐患整改90%,12月底前,全部完成整改,其中,重大安全隐患要于4月底前全部整改完成。

(十一)国省道、县乡道路照明设施安全隐患

责任单位:园林环卫服务中心、各社区、村庄

完成时限:3月底前,完成隐患整改40%,4月底前,达到60%,5月底前,达到80%,6月底前,完成隐患整改90%,12月底前,全部完成整改,其中,重大安全隐患要于4月底前全部整改完成。

(十)外卖、快递车辆交通违法整治

责任单位:派出所

完成时限:3月底前,全部完成整改。

(责任科室:应急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82509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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