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即墨区蓝村街道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加强和规范青岛市即墨区蓝村街道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提高政府保障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街道经济可持续发展,结合我街道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9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9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8号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4号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14]第09号)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办发〔2013〕101号)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应急管理部令2号)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国务院令第708号)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2007]第493号)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29639-2020)
《社会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编制及实施导则》(GB∕T 38315-2019 )
《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
《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省政府311号令)
《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山东省人大常委会【2017】第168号)
《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120号)
《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41号)
《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山东省人民政府令[2002]第141号)
《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山东省政府第236号令)
《青岛市安全生产条例》2010年1月1日实施
《青岛市生产安全事故总体应急预案》(青政发〔2012〕57号)
《青岛市即墨区生产安全事故总体应急预案》
《青岛市即墨区蓝村镇区域安全生产风险评估报告》(2018年版)
《青岛市墨区蓝村街道应急资源调查清单》
1.3适用范围
本应急预案适用于青岛市即墨区蓝村街道辖区范围内可能发生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等各类突发事件的应对及处置。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在执行本应急预案的基础上协助上级政府进行应急救援与处置。
1.4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切实履行政府职能,把保障公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坚持预防为主、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2)预防与应急相结合。高度重视公共安全工作,增强忧患意识,坚持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预防与应急并重,建立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做好各类突发事件的预防及应对工作。
(3)舆论引导,及时发布。精准、客观、及时的按规范和程序发布突发事件事态发展及应对情况,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1.5分类分级
本预案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
根据突发事件的发生过程、性质和机理,突发事件主要分为以下三类:
1.5.1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生物灾害,森林火灾和草场火灾等。
蓝村街道可能发生的主要自然灾害类别有:
洪涝灾害:夏季汛期可能因大雨、暴雨或长期降雨量过于集中而导致土地、房屋等受淹。
地震灾害:因大陆板块运动,可能会导致发生地震灾害。
气象灾害:夏季可能会发生雷电、大风、冰雹、酷暑等恶劣天气,对人员、设施及农作物等造成伤害和损毁;春秋季节可能因干燥、大风等因素引起火灾、建构筑物受损等灾害;冬季可能因暴雪、严寒等恶劣天气对交通、生产、生活等造成不利影响。
森林火灾:因雷电、干燥等天气因素,可能导致街道辖区植被密集区火灾的发生。
地质灾害:暴雨造成的山体滑坡、泥石流,以及地面塌陷、裂缝等。
1.5.2事故灾难。主要包括工矿商贸等企业的各类安全事故、交通运输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环境污染和植物疫情等。
蓝村街道可能发生的主要事故灾难类别有:
生产安全事故:街道辖区钢压延加工、金属制品等工贸企业及加油站等企业可能发生以下生产安全事故:
火灾爆炸事故:企业在使用、储存或生产易燃可燃物品及高温金属液体过程中,因操作、管理不到位或安全设备设施存在缺陷等造成高温金属液体或危险物品泄漏等,可能会导致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
中毒和窒息事故:企业在使用、储存或生产有毒物品以及有限空间作业过程中,因泄漏、操作、管理不到位或安全设备设施存在缺陷等,可能会导致中毒和窒息事故的发生。
触电事故:企业员工在操作过程中劳保用品穿戴不齐全,绝缘工器具使用不当,设备设施存在缺陷,线路老化破损,接地接零失效等因素,可能会导致触电事故的发生。
机械伤害事故:设备设施防护不齐全,人员违章操作等都可能导致断肢、骨折等机械伤害事故。
高处坠落事故:高处作业平台护栏等防护设施不全,脚手架搭设不规范,人员未系挂安全带、酒后上岗、疲劳上岗、违章作业等因素,作业过程中可能会导致高处坠落事故的发生。
车辆伤害事故:叉车等厂内机动车辆存在缺陷,操作人员无证上岗、酒后上岗、疲劳上岗、超载超速行驶等违章作业、违章指挥等,都可能会导致车辆伤害事故的发生。
特种设备事故:辖区内企业使用锅炉、压力容器、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设备未按规定注册或定期校验,人员未经培训合格,违章作业、违章指挥、操作失误等,都可能会导致锅炉爆炸、容器爆炸、起重伤害等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的发生。
灼烫事故:涉及金属压延,在生产过程中,违反操作规程作业、安全设施损坏等触碰到高温设备,处理不当还可能引起灼烫、火灾爆炸等次生事故的发生。
交通事故:街道域内主要交通干线较多,城镇内有铁路干线穿过(胶济铁路、蓝烟铁路等),交通十分便利,车辆超载、超限、超速等违章行为,可能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尤其是危化品运输车辆、大型货车、客运汽车不遵守交通规则,容易造成人员重伤、车辆损害以及交通堵塞等交通事故,危化品运输车辆在运输过程中发生泄漏可能引起火灾爆炸事故。
公共设施及设备事故:街道域内天然气、蒸汽、饮用水等管线因维护保养不当,导致泄漏,可能造成中毒、火灾爆炸、环境污染等事故。
环境污染事故:街道域内企业固废、废水、废气等违规排放,可能导致大气、土壤、水等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1.5.3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恐怖袭击事件,民族宗教事件,经济安全事件,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涉外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等。
蓝村街道可能发生的主要社会安全事件类别有:
社会治安事件:因群体性利益纠纷、事故处理、财产损失等可能引发群体性矛盾冲突、打架等社会治安事件。
群体性上访事件:因村民矛盾、土地纠纷、劳动关系、房屋拆迁等可能发生个人或群体上访事件。
各类突发事件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将突发事件分为四级:特别重大突发事件、重大突发事件、较大突发事件、一般突发事件。 突发事件分级标准参照《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突发事件分级标准(试行)》(以下简称《分级标准》)作为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和分级处置的依据。
1.6应急预案体系
本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包括:
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总体应急预案是全街道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是街道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规范性文件。由街道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组织制定,经街道安全生产委员会批准后实施。
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是街道有关部门为应对某一类型或某几种类型突发事件而制定的涉及数个部门的预案。由牵头部门与支持部门共同制定,经街道安全生产委员会批准后由牵头部门组织实施。街道办制定了自然灾害救助等专项应急预案。
突发事件部门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是青岛市即墨区蓝村街道有关部门(单位)根据青岛市即墨区蓝村街道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要求,结合本部门(单位)应急职责,应对本部门(行业、领域)突发事件,或者针对重要目标物保护、重大活动保障、应急资源保障等涉及部门工作而预先制定的应急工作方案,报青岛市即墨区蓝村街道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备案,是青岛市即墨区蓝村街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的一部分。
青岛市即墨区蓝村街道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与各专项应急预案相互衔接;与即墨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相衔接;与辖区内企事业单位、农村及社区应急预案相互衔接;与相邻的移风店镇、大信街道办事处等政府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2.事故风险分析
2.1概况
2.1.1区域位置及周边环境
2012年,按照青岛市的总体部署,即墨区对市域行政区划进行调整,将原蓝村镇、南泉镇合并,形成经济实力较强、产业特色突出、交通区位优越的新蓝村镇。
2013年3月,为加快青岛小城镇建设,推进新型城镇化进程,青岛市委、市政府选取蓝村镇等5个基础条件较好、区位优势明显、发展潜力大的建制镇开展首批小城市培育试点工作,并下发了《中共青岛市委、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小城市培育试点工作的意见》(青发〔2013〕6号)。2013年8月,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即墨区委、即墨区人民政府先后下发了相关配套文件,明确了蓝村镇作为小城市培育试点的发展要求以及各项优惠、扶持政策,蓝村镇迎来了实现跨越式发展的契机。
2020年6月撤销蓝村镇,以其原行政区域设立蓝村街道,街道办事处机关驻原蓝村镇政府驻地。近年来随着青岛蓝村街道获批,青岛胶东国际新机场的快速建设,给蓝村小城市的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
蓝村辖区总面积102 km2,位于青岛市即墨区的西部、胶东国际机场东北部,距离青岛市区30km,距离胶东国际机场10km。中心镇区由蓝村片区和南泉片区组成,共计30 km2。蓝村片区东至和平路—蓝烟铁路、南至胶济铁路、西至鑫盛路、北至济青高速—富强路,面积为15.5 km2;南泉片区东至济青高速—蓝村界、南至胶济铁路,西至蓝村界,北至明泉路,面积为14.2 km2,目前镇域人口为14万人,镇域内城镇化水平达85.7%。
2.1.2自然条件
2.1.2.1 地质条件、地震烈度
即墨区蓝村街道在地质构造上位于鲁东隆起区的胶莱盆地东南部。分布在境内的主要地层有新生界侏罗系莱阳组、白垩系青山组及王氏组。即墨地区褶皱构造不发育,以断裂构造变动为主要表现形式。断裂构造以市区为交汇点,呈放射状分布。按构造空间、展布特征大致分为北东向和北西向两组断裂。
即墨区地层自新至老为第四系的海积层、冲积层、坡积层和冲积坡积层;白垩系的王氏组第二段、青山组第二段、青山组第一段;侏罗系的莱阳组第四段、阳组第三段及第二段。因此在东部沿海地带分布着淤泥、淤泥质粉砂及细砂,在沿河地带分布着黏土质砂土及黏土层,在丘陵区分布着砾砂质黏土和砾石,在河谷两侧分布着细砂和粘质土。岩石的分布在境内西北部为紫色砂页岩、砂页岩,中部地区为安山岩和凝灰岩;东南部为花岗岩;东北部为砾岩、砂砾岩、细砂岩,即墨区蓝村街道地处地震烈度7度地区。
2.1.2.2 水文条件
即墨区境内地表水主要来源于大气降水和过境河道引入水。东部山丘地区多为花岗岩、玄武岩,地下水水量很少。西部大沽河沿岸地下水较丰富。全区多年平均水资源总量为4.63亿m3,其中地表水3.01亿m3,地下水1.62亿m3。保证率50%时可利用总量2.74亿m3,其中地表水1.39亿m3,地下水1.35亿m3。目前,全区共有中型水库4座,小型水库44座,塘坝439座,拦河闸(坝)37处,蓝村境内有水库两座,分别是挪城水库和棘洪滩水库。全市主要河流有大沽河、五沽河、流浩河、桃源河、墨水莲阴河、店集河、大任河、洪江河、王村河、温泉河、社生河、皋虞河、大桥河共14条。除五沽河、流浩河、桃源河汇流于大沽河入胶州湾外,其余10条单独入海。五沽河、大沽河、桃源河为与莱西、平度、胶州的分界河,长度101.59km,流域面积483.6 km2,其他11条河总长176.81 km,流域面积1128.3 km2。
2.1.2.3气象条件
蓝村街道属温带季风气候,四季分明。由于滨临黄海,又兼有海洋性气候特点。
(1)气温:历年平均气温为13.2℃,极端高温为38.6℃,极端低温为-14.2℃。历年平均冰冻日数为80.85d,历年平均冻土深度为0.3m,最大冻土深度0.62m。
(2)日照:历年平均日照数为2726h,日照率62%。
(3)降水:降水分布东多西少,年降水量为733.8mm,年最大降水量1004.7mm,最小532.7mm。最大雪深15cm,降雪一般发生于12月至次年3月。
(4)湿度:历年平均相对湿度66.9%,最高82%(7~8 月),最低58%(3月)。
(5)气压:历年平均气压为1014.1 毫巴,平均最高月气压1023.9 毫巴(1月)。
2.1.3总体布局与功能分区
2.1.3.1 社区及村(居)委
目前蓝村辖区内共设置8个社区,分别为::南泉社区、王演庄社区、挪城社区、六合社区、振兴社区、永安社区、壮武社区、稻香社区。在社区下分设57个网格,分别为:南泉、北泉、乔戈庄、前埠头、后埠头、大埠后、小埠后、王演庄南村、王演庄北村、王演庄东村、栾埠、朱家官庄、东时于庄、西时于庄、午山、南郝家屯、北郝家屯、挪城河南、挪城范村、挪城刘村、挪城王村、挪城宋村、庆余屯、马家屯、王家小桥、崔家屋子、赵家屯、东辛城、西辛城、二里、大官庄、小官庄、鲁家埠、桥西头、戴家庄、六里、前白塔、后白塔、古城、城后、贾戈庄、肖家泊子、三里、四里、五里、一里、郭家庄、新立、稻香、范沟疃、王家辛庄、郭家屋子、管家屋子、姜家屋子、辛家屋子、王家屋子。
2.1.3.2 工业企业
蓝村街道目前有各类在册工业企业926家,涵盖国民经济分类大类(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共计3大类:
C制造业;
D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F批发和零售业。
在这三大类中,制造业企业共914家;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企业2家;批发和零售业10家,由此可见,制造行业是整个蓝村的支柱产业。
本区域内制造业主要包括:农副食品加工业、其他食品制造、纺织业、机织服装制造、木材加工、木质家具制造、其他家具制造、纸制品制造、玩具制造、橡胶制品业、塑料制品业、钢压延加工、金属制品业、通用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摩托车制造、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废旧资源综合利用业、金属制品及机械和设备修理业等;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主要包括:自来水生产和供应;批发和零售业主要包括:机动车燃料零售、生活用燃料零售、其他未列明零售业。
2.1.3.3 学校
蓝村辖区内现有各类幼儿园、小学、中学共计23所,其中:中学2所,小学11所,幼儿园10所。辖区内学校基本情况见表2-2。
2.2危险源与风险分析
2.2.1 社区及村(居)委风险分析及危险源辨识
2.2.1.1区域洪涝风险分析
蓝村辖区内有两个水库:挪城水库、棘洪滩水库。当遇大范围持续降雨,排洪泄险时,如泄洪道或河道阻塞、抗洪抢险工作不力等导致各区域排水不畅,可能引发局部区域洪涝灾害。
2.2.1.2 建筑火灾风险分析
蓝村辖区内共设置了8个社区,分别为:南泉社区、王演庄社区、挪城社区、六合社区、振兴社区、永安社区、壮武社区、稻香社区。
可能引起火灾的主要因素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瓶装液化石油气使用
区域有燃气管网入户,住户多使用液化石油气瓶作为生活用燃气,如违规使用已淘汰气瓶、长期暴晒气瓶等,可能造成液化石油气泄漏,遇明火或静电火花易发生燃爆。
2)电气火灾
(1)电缆运行中温度较高,电缆芯正常工作温度为50℃~80℃,若电缆存在制造隐患、电缆运行中经常过负荷、过热等原因,使电缆绝缘老化、绝缘过热和干枯、绝缘强度降低,引起电缆相间或相对地击穿短路、过电压等,电缆有发生击穿短路起火危险。
(2)照明线路如果设计安装不合理,会加速电绝缘老化,引发短路事故;若断路器、漏电保护器等保护装置失效,线路接触不良,用电设备散热不良,电缆绝缘为非阻燃型等,存在电气火灾的危险。
(3)电源插头插座存在引发电气火灾危险。据火灾事故统计资料表明,由于电气原因而引发的火灾事故中,有相当一部分火灾是由于通常使用的电源插头及插座不符合规定和要求、制造质量不良、接线极性错位、拔插操作失误等原因引发电气火灾。
(4)违规使用不合格的大功率生活用电器引发火灾,在已知的居民住宅类火灾中,由于不合格的大功率生活用电器使用造成的建筑火灾虽占比较小,但现实仍存在此类情况,一旦这些生活用电器短路或漏电,易引发建筑火灾。
3)雷电
雷电可能对相对空旷的建构筑物形成雷击威胁,当建构筑物未设置合格的防雷设施或防雷设施接地电阻过大,可能导致建构筑物受雷击后发生局部大量放电和雷击火的产生,从而引发建构筑物火灾。
2.2.2 工业企业安全风险分析及危险源辨识
即墨蓝村街道辖区企业,现有工业企业(不含危险化学品经营)中常见的较危险的生产工艺有:涂装工艺、金属热处理工艺、焊接工艺、木材油漆工艺等。辖区内现有涉及危险化学品经营的单位共计11家,均为有储存设施经营性质的单位。
综上,工业企业通用危险因素主要有火灾、爆炸、物体打击、车辆伤害、高处坠落、触电、火灾。此外,对涉可燃粉尘、涉有限空间作业等生产单位,还普遍存在粉尘爆炸和中毒窒息的危险。
2.2.3学校安全风险分析及危险源辨识
学校属于封闭式单位,其安全风险主要分为内部安全风险与外部安全风险两类。
2.2.3.1 内部安全风险
1)火灾爆炸
学校火灾事故的起因分为人为纵火、电气火灾,本次评估不考虑人为纵火的因素。
2)群体安全事件
(1)踩踏
学校人员集中,构成比例最高的未成年人逃生能力弱、判断能力差是校园踩踏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2)食物中毒
食物中毒是指在人体摄入含有生物性、化学性有毒有害物质的食品或者把有毒有害物质当做食品摄入后出现的非传染性的急性、亚急性疾病。
2.2.3.2 外部安全风险
1)交通安全风险
学校周边交通安全的影响因素主要包括学校出入口设置、周边道路车辆行驶速度、学校周边交通管理和控制设施设置、家长接送学生上下学行为、学生本身交通安全意识薄弱的特点等
2)外部单位事故影响
由于学校周边外部单位发生事故,例如火灾、爆炸等,造成能量(冲击波、热辐射)的传导,可能导致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破坏或连带发生事故,常见的影响因子包括:建构筑物防火间距或卫生防护距离不足、风向影响、恐慌等。
3.组织体系及职责
3.1组织体系
青岛市即墨区蓝村街道安全生产委员会总体负责街道范围内突发事件应对工作,设置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由安委会主任担任总指挥、副主任担任副总指挥,其他成员组成指挥部成员。
3.2应急指挥部组成及职责
3.2.1应急指挥部的人员组成
总指挥:吕振昌 党工委副书记、主任
副总指挥:赵彩秀 副主任
成员单位:党政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便民服务中心、综合治理中心、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农业农村服务中心、财税保障中心、经管审计中心、规划建设服务中心、企业发展服务中心、蓝村卫生院、南泉卫生院、蓝村派出所、南泉派出所。
3.2.2应急指挥部的主要职责
(1)对全街道范围内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施统一领导、统一协调,决定和部署全街道应急工作重大事项。
(2)指导编制、修订、发布本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
(3)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需要,视情况成立突发事件临时应急指挥机构,建立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
(4)负责人员配置,应急队伍、应急资源的调动,协调处理突发事件现场有关工作。
(5)负责突发事件的信息汇报,接受上级政府的指令和调动,负责保护突发事件现场及有关数据。
(6)根据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需要,协调与相邻镇街以及有关企事业单位的合作关系。必要时,上报上级政府部门协调当地部队和武警中队参加应急救援工作。
(7)根据各类突发事件预警预测级别,启动相应级别应急响应进行应急处置,当突发事件持续扩大,超出街道应急处置能力时,按程序请求市级及以上应急救援力量的支援,并根据需要提请上级政府启动相应级别应急响应。
(8)根据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和处置需要,派出专门工作组或人员,指导街道相关部门及社区(村庄)、企事业单位处置突发事件。
(9)负责突发事件后的善后处置工作,总结分析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提出改进措施。
3.2.3总指挥、副总指挥职责
(1)决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响应的级别;
(2)组织指挥应急救援行动,根据初期应急处置成效,决定提高或降低应急响应的级别;
(3)任命现场指挥长;
(4)决定应急行动中的重大决策;
(5)决定是否请求外部援助;
(6)副总指挥长配合指挥长开展工作,总指挥外出不在时,副总指挥行使总指挥职责。
3.3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3.3.1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安全生产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安委会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应急管理办公室),兼任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街道应急管理的日常事务处理。
3.3.2主要职责:
(1)承担突发事件值班值守工作(设置24小时应急值守电话82509899),负责接收和办理向街道办事处报送的紧急重要事项,协调街道应急值班值守工作。
(2)传达和发布安全生产委员会的指令和文件。
(3)承办街道办事处应急管理的专题会议、活动和文电等,督促落实街道办事处有关决定事项和街道办事处领导批示、指示精神。
(4)办理街道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决定事项,协调和督促检查各社区(村庄)、学校、商场、医院、办事处相关部门应急管理工作,研究提出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的政策措施和规划建议。
(5)指导全街道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应急平台建设;组织编制、修订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指导各社区(村庄)、学校、商场、医院以及办事处相关部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6)负责应急物资装备储备及调配管理,协调办事处应急救援队伍、志愿者队伍调配。
(7)协助办事处突发事件指挥部协调、处置突发事件,具体负责突发事件的预警信息收集(传播)、信息报告、应急处置、调查评估、信息发布、应急保障和宣传培训等工作。
(8)组织指导街道各单位应急救援演习。
(9)承担街道办事处安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3.4成员单位职责
各成员单位结合日常状态下职责,在应急指挥部的领导下落实各自应急职责,根据各应急工作小组分工做好突发事件应对及处置工作。
(一)党政工作机构
1.党政办公室(杜吉祥):负责综合协调、督查考核、文秘、档案管理、保密、后勤服务、应急值班等工作;负责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服务等工作。主要职责是:负责区域内重点工作的督查考核;负责综合性文字材料的撰写及文书档案管理、保密工作;负责综合协调、会议组织及后勤、接待服务等工作;负责应急值班工作,统筹协调应急事件处置及调度工作。
2.党建工作办公室(孙鹏、李梦艳):负责组织、宣传、统战、武装、共青团、妇联、侨务、文化、旅游等工作。主要职责是:负责街道、村(社区)两级党的思想和组织建设,做好党员教育、培训、发展和干部管理工作;负责对村民自治组织的指导、协调和服务工作;负责党的宣传和精神文明建设,做好统战、侨务等工作;负责武装、青年、妇女、文化、旅游等工作;负责办理人事调整、任免、工资福利、考核奖惩工作;负责老干部的日常管理和服务等工作;负责辖区文化体育工作业务指导,促进群众文化素养和体质的提升。负责事故信息对外报道、进行社会动员和宣传、安全知识普及教育等工作。
3.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刘小兵):负责履行镇承担的行政执法职责及协调派驻执法机构开展日常执法活动。主要职责是:统筹辖区内派驻执法队伍和基层执法力量,加强综合协调和统一管理,组织开展日常执法活动;负责辖区内执法人员业务培训。
4.社会事务办公室(宋秀):负责教育、卫生健康、民政、退役军人服务管理、老龄、残疾人保障等工作。主要职责是:负责优抚、救灾、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的落实、社会福利事业的规划及实施等民政工作;负责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卫生健康、老龄工作和残疾人保障有关政策的落实;负责协调做好教育等工作。
5.应急管理办公室(杨伟先):负责突发公共事件、自然灾害的预警和应急处置,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环境保护等工作。主要负责编制应急预案,按权限做好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预警、信息发布;统筹应急力量建设,组织做好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贯彻落实上级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综合监督管理,分析和预测安全生产形势,建立安全生产工作协调机制,组织开展和配合做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负责组织协调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负责各类突发事件人员疏散、避险安置、生活保障等应急处置工作。
(二)事业单位
1.便民服务中心(王正群):负责相关审批事项、公共服务事项的办理及驻中心窗口单位的管理,劳动力培训转移,指导社区便民服务室建设等工作。主要职责是:负责便民服务中心平台的建设、管理;负责按权限做好审批事项、公共服务事项的受理、办理工作,并提供咨询服务;负责各“窗口”的日常管理与协调工作;负责帮办代办工作的业务指导和宣传工作;负责村(社区)便民服务点的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负责农村合作医疗、社会保险的组织实施;负责劳动力培训转移工作。
2.综合治理中心(邵善奎):负责社会稳定、信访及网格化管理等工作。主要职责是:负责构建区域内社会治理综合网格化管理体系,加强综合协调和综合指挥;负责区域内社会稳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基层安全创建、防范和处理邪教等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信访的协调处理等工作;承担所辖区域内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工作,协助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机构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有关信息采集、安全隐患排查等工作。
3.经济发展服务中心(王翠艳):负责统计分析工作。主要职责是:负责各项统计指标的汇总、统计、分析和上报工作。
4.农业农村服务中心(曹玮君):包括农业经济发展、农业技术服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美丽乡村建设等工作。主要职责是:负责制定农业发展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农业政策法规的贯彻落实及乡村振兴战略的组织实施;负责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引导农民搞好多种经营;负责农业、林果业、农田水利、渔业、畜牧业、农业机械等服务、示范和推广工作;负责美丽乡村建设工作。
5.财税保障中心(聂晓光):负责财政预算管理、资金监管、收入征管、惠农补贴政策执行及财政信息化建设等工作。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有关财政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编制街道年度财政预算草案并组织执行;负责财政收支管理,制定街道财政收入计划,依法组织各项财政收入,加强财政支出管理,保障负责对政策性补贴资金及各类专项资金的监管;负责非税收入的管理工作;负责惠农补贴政策的执行;负责街道国有资产监管。负责应急物资、资金保障。
6.经管审计中心(孙君):负责农村经营管理指导、村庄资金及账务委托代理服务、审计等工作。主要职责是:负责农村经营管理的指导和农村经济合同的鉴证与管理;负责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培育服务和指导;负责村庄集体所有资金及账务的委托代理服务和监督管理。
7.规划建设服务中心(李永政):负责镇村规划服务、市政设施管护、社区管理、城乡环卫一体化等工作。主要职责是:负责贯彻和组织实施上级关于小城镇建设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按权限做好镇村规划的编制、调整和实施;负责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维护管理。负责应急工程机械管理。
8.企业发展服务中心(王翠艳):负责辖区内企业的联络协调、政策指导、管理服务,二、三产业发展、对内对外贸易经济、个体私营经济发展及旅游、招商引资及引进项目的跟踪服务、科技、工会等工作。主要职责是:负责二、三产业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编制镇内外经贸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服务工作;负责招商引资的协调促进和服务工作;负责科技工作;负责工会工作。
9.蓝村、南泉卫生院(于保善、华红卫):面对突发事件时,负责医疗救护、疾病控制、卫生监督、心理干预等工作;负责各类突发事件的伤员救治、卫生防疫、隔离消毒等应急处置。
10.蓝村、南泉派出所(王向前、王海丰):面对突发事件时,主要职责是现场警戒、维护治安秩序、死亡人员身份确认、组织周边单位员工及社区群众紧急疏散和安置、控制事故有关责任人员等工作。
以上人员如有职务变动,由接任者自然替补负责。
3.5现场指挥部成员和主要职责
3.5.1现场指挥部的人员组成
现场指挥部的总指挥,由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或副总指挥指定。现场指挥部成员,由应急指挥部各部门成员有关人员组成。
3.5.2现场指挥部的主要职责:
(1)划定事故现场的警戒范围,实施必要的交通管制及其他强制性措施;
(2)研究判断事故发生性质及危害程度,组织控制和消除事故危害源;
(3)必要时,调度或征集社会力量参与应急处置工作;
(4)组织营救受害人员,转移受威胁人员和重要财产;
(5)向应急指挥部报告现场应急救援进展情况;
(6)向应急指挥部提出现场应急结束的建议,经应急指挥部同意后宣布现场应急结束。
3.6咨询机构
根据青岛市、即墨区应急专家库成员专业分工,有针对性的咨询,对应急事故现场灾情的危害情况进行全面分析评估,为蓝村街道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管理提供决策建议、技术支持和专业咨询服务,并对后期处置提出建议。
4预防与预警
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街道办事处是辖区各类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责任单位。各企业、社区(村庄)及学校、商场、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要建立应对突发事件的预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处置、恢复重建等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街道安全生产委员会要统筹街道有关部门,整合全街道各类资源,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快速反应机制,加强全街道应急体系建设,建立统一接报、分类处置的工作机制,指导和协调企业、社区(村庄)及学校、商场、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有效应对突发事件。
4.1预测与预警
各企业、社区(村庄)及学校、商场、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所有可能发生突发事件的设备设施和场所等,应完善预测预警机制,建立风险评估与分级管控等制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街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各小组应根据职责分工建立常规监测、事故预警及响应等机制。
4.1.1预测与预警系统
青岛市即墨区蓝村街道突发事件预测预警主要依托于上级政府部门及专业职能部门(如上级政府或具有监测功能的气象、地震部门及相关预警平台)。各企业、社区(村庄)及学校、商场、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应对可能引发突发事件的预警条件或信息及时上报街道办相关职能部门。街道应急办会同有关部门,收集上级检测及预警信息资源,建立健全突发事件预测预警机制和24小时安全值守制度。
4.1.2预警级别及发布
街道应急办根据上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发布的预警信息和本办预测分析结果,及时传播预警信息或及时预警。
(1)预警级别依据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发展势态和区域范围,结合省市突发事件总体预案,青岛市即墨区蓝村街道预警级别分为Ⅰ级(特别严重)、Ⅱ级(严重)、Ⅲ级(较重)、Ⅳ级(一般)四个级别。
(2)预警信息的发布。Ⅳ级(一般)及以上级别的突发事件,街道安全生产委员会及应急办要及时传递发布上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发布的预警信息,并及时、准确地向即墨区政府及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报告突发事件的有关情况,并根据突发事件的危害性和紧急程度,采取先期应急措施,全力配合即墨区安全生产委员会的指挥调度。发生Ⅳ级(一般)以下级别的突发事件,街道应急办及时向分管领导、主任报告,并协调事发单位及周边单位进行现场应急处置,救治伤员,抢修设备,做好应急处置。
(3)预警信息的内容。发生突发事件时,街道应急办应按照预警级别及时向全街道相关企业、社区(村庄)、学校、商场及医院等单位发布预警通告,包括突发事件的类别、预警级别、预警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等。预警信息发布后,预警内容需变更或解除的,应当及时发布变更通告或解除通告。
(4)预警信息的发布渠道。充分运用广播、通信、信息网络、宣传车、电子显示屏或组织人员现场通知等方式进行通告,对老、幼、病、残、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学校等特殊场所和警报盲区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通告方式,提高预警信息发送效率。
(5)预警区域内的相关企业、社区(村庄)、学校、商场及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应当根据预警级别采取相应的措施,做好本单位启动相关应急响应和应急预案的准备。
4.2信息报告
4.2.1信息报告
1、报告单位
突发事件发生所在地有关企业、社区(村庄)、学校、商场及医院等单位主要负责人或事故现场发现人应当第一时间将有关情况向街道主管部门以及应急办报告,应急办根据突发事件等级、类型,向上级部门报告。
2、报告时限和程序
(1)一般级别以上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单位应急负责人或主要负责人必须在第一时间(30分钟以内)向街道应急办报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应立即报告)。应急办接警后立即向分管副主任、主任及党工委书记报告,主任及党工委书记接到报警后迅速核实情况,赶往现场协调处置,并在1小时内向即墨区人民政府及安全生产委员会报告,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特殊情况下,突发事件现场负责人可越级同时上报,但必须同时报告街道应急办。
(2)对于轻微级别的轻伤、轻微伤等突发事件,事发单位应急负责人或主要负责人必须在1小时内向街道应急办报告,应急办值班人员接警后立即向分管副主任、主任及党工委书记报告,分管副主任及街道应急办人员接到报警后迅速核实情况,赶往现场协调处置,并在事故处置完成后向即墨区安全生产委员会报告,不得谎报、瞒报和不报。
3、报告内容
街道辖区内所有企业、社区(村庄)、学校、商场及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等在发生突发事件后,应第一时间向街道应急办及相关部门进行报告,报告内容如下:
(1)突发事件发生的具体时间、准确地点、报告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2)事件类别、性质、影响范围;
(3)事件中人员受伤受困情况;
(4)事件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应急措施等;
(5)事件处置过程中的其他情况及时续报。
5.应急响应
5.1响应分级
突发事件发生后,街道应急办报经街道安全生产委员会批准,根据预警级别和事件严重程度、发展情况立即启动应急响应,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并及时向即墨区安全生产委员会报告。
针对突发事件的严重程度,将响应级别划分为I级 (特别严重)、Ⅱ级 (严重)、Ⅲ级 (较重)、Ⅳ级 (一般)四个级别:
(1)发生Ⅳ级 (一般)级别以下突发事件,由青岛市即墨区蓝村街道根据需要启动应急响应。
(2)发生Ⅳ级 (一般)及以上事故,由街道组织先期处置并逐级报告上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由上级政府决定启动相应级别响应,街道根据上级政府应急响应级别及措施结合本办实际采取相应应急处置措施。
5.2应急响应程序及处置
5.2.1先期处置
1、发生一般级别以下突发事件,接到报告后,街道应急办应通知相关责任部门人员赶到现场,了解事件原因、现场人员受伤情况及已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参与指挥救援,协调应急资源和力量协助事发单位应急处置。
2、发生或确认即将发生一般及以上突发事件,街道应急办应第一时间报告分管副主任、主任,街道主要领导要迅速赶赴现场,向事发单位了解情况,视情况成立现场应急指挥协调机构,组织应急管理工作小组迅速开展应对及处置工作,并动员当地有关专业应急力量和员工、居民等进行先期处置,及时对事件的性质、类别、危害程度、影响范围、防护措施、发展趋势等进行评估上报。
3、自然灾害、事故灾难或公共卫生事件,街道安全生产委员会及其有关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四十九条规定采取下列一项或者多项应急处置措施:
(1)第一时间组织营救和救治受伤受害人员,疏散、撤离并妥善安置受到威胁的人员以及采取其他救助措施;
(2)利用现场应急器材设施迅速控制危险源,标明危险区域,封锁危险场所,划定警戒区,实行交通管制以及其他控制措施;
(3)立即协调交通、电力、水利、通信等部门抢修被损坏的交通、通信、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公共设施,向受到危害的人员提供避难场所和生活必需品,调集医院及医疗机构实施紧急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以及其他保障措施;
(4)中止人员密集的活动或者可能导致危害扩大的生产经营活动以及采取其他保护措施;
(5)启用街道的应急费用和储备的应急救援物资,调用辖区内其他单位应急物资、设备、设施、工具参与应急救援;
(6)组织员工、居民等符合健康条件的人员参加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要求具有特定专长的人员提供服务;
(7)保障食品、饮用水、药品等基本生活必需品的供应;
(8)维护社会治安,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9)采取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件的必要措施。
4、社会安全事件,街道及其有关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五十条规定采取下列一项或者多项应急处置措施:
(1)强制隔离使用器械相互对抗或者以暴力行为参与冲突的当事人,妥善解决现场纠纷和争端,控制事态发展;
(2)对事发区域内的建筑物、交通工具、设备设施以及燃气、电力、水的供应进行控制;
(3)封锁有关场所、道路,查验现场人员的身份证件,限制有关公共场所内的活动;
(4)加强对易受冲击的政府机关、学校、医院、商场、企业等单位的警戒,设置临时警戒线;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必要措施。
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事件发生时,街道派出所应当向即墨区公安局报告并立即出动警力,根据现场情况依法采取相应的强制性措施,尽快使社会秩序恢复正常。
5.2.2应急响应
对于先期处置未能有效控制事态,需要街道进一步协调处置,或者需要上报即墨区、青岛市等上级政府及相关部门救援处置的突发事件,具体响应如下:
1、Ⅰ级响应。街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街道应急办)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必须在第一时间核实突发事件的性质、类别、危害程度、范围、等级和可控情况等,确认属于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必须在1小时内上报即墨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及即墨区政府,由上级政府向青岛市或山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报告,并立即启动街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最高应急响应级别,主任等主要领导赶赴现场,在外部救援力量达到之前利用全街道所有有关部门及一切资源进行应急处置,上级部门及外部救援力量到达现场后,立即进行指挥权交接并配合制定应急救援处置方案,实施应急救援。
2、Ⅱ级响应。街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街道应急办)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必须在第一时间核实突发事件的性质、类别、危害程度、范围、等级和可控情况等,确认属于严重突发事件的,必须在1小时内上报即墨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及即墨区政府,并立即启动街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Ⅱ级应急响应,主任及党工委书记等主要领导赶赴现场,在外部救援力量达到之前利用全街道所有有关部门及一切资源进行应急处置,上级部门及外部救援力量到达现场后,立即进行指挥权交接并配合制定应急救援处置方案,实施应急救援。
3、Ⅲ级响应。街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街道应急办)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必须在第一时间核实突发事件的性质、类别、危害程度、范围、等级和可控情况等,确认属于较重突发事件的,必须在1小时内上报即墨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及即墨区相关部门,并立即启动街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Ⅲ级应急响应,主任及党工委书记等主要领导赶赴现场,在外部救援力量到达之前利用全街道所有有关部门及一切资源进行应急处置,上级部门及外部救援力量到达现场后,立即进行指挥权交接并配合制定应急救援处置方案,实施应急救援。
4、Ⅳ级响应。街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街道应急办)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立即向分管副主任、主任及党工委书记报告,并赶赴现场核实突发事件的性质、类别、危害程度、范围、等级和可控情况等,确认属于一般突发事件的,必须在事发1小时内上报即墨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及即墨区相关部门,并立即启动街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Ⅳ级应急响应级别,分管副主任及主任等主要领导赶赴现场,在外部救援力量到达之前利用全街道所有有关部门及一切资源进行应急处置,上级部门及外部救援力量到达现场后,立即进行指挥权交接并配合制定应急救援处置方案,实施应急救援。
5.2.3指挥与协调
在街道辖区内发生突发事件后,需要街道应急指挥部指挥、协调及配合处置的,由街道办事处组建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协调或配合开展应急处置工作。主要包括:
(1)发生或确认即将发生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立即启动最高应急响应,并向市、省等上级安全生产委员会或者相应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报告,请求外部救援和指挥调度,同时协调调度全街道应急资源及力量参与应急救援工作,街道应急救援各专业小组根据职责分工,迅速组织开展突发事件的疏散、救援、警戒、监测、医疗救护等应急处置。在上级指挥机构及外部救援力量到达现场后,街道应急救援指挥部应进行指挥权交接,说明现场事件发展情况及已采取的救援处置措施,并全力参与、配合现场应急指挥及救援工作。
(2)发生较大、一般突发事件的,立即启动相应应急响应,并向即墨区安全生产委员会报告,请求外部救援和指挥调度,同时协调调度全街道应急资源及力量参与应急救援工作,街道应急救援各专业小组根据职责分工,迅速组织开展突发事件的疏散、救援、警戒、监测、医疗救护等应急处置。在上级指挥机构及外部救援力量到达现场后,街道应急救援指挥部应进行指挥权交接,说明现场事件发展情况及已采取的救援处置措施,并全力参与、配合现场应急指挥及救援工作。
(3)街道应急指挥部负责第一时间制定并组织实施抢险救援方案,防止引发次生、衍生事件,并及时向上级政府及应急部门汇报。
(4)街道应急办负责协调有关街道辖区内的部门及单位提供应急保障。
(5)街道派出所部署做好维护现场治安秩序和社会稳定工作。
(6)街道交通管理部门做好现场交通管制、人员及车辆疏散等保障工作,对外来救援车辆进行引导和道路疏通工作。
(7)街道卫生院负责伤员救治、药品保障、人员体检等工作。
(8)街道通信、水利、电力等管理部门负责事件救援处置的公用工程通信、水、电等方面的基础保障。
(9)街道其他部门或单位按照应急职责分工参与指挥与救援。
5.2.4应急联动
发生突发事件后,街道应急指挥部根据应急处置的实际需要,成立专业工作组,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协同作战,做好各项应急处置。
(1)技术专家:由安全、应急、设备、水利、地质、电力、农业、环保等方面的技术专家组成,参与现场应急处置方案的研究制定工作,为应急救援处置提供专业技术。
(2)抢险救援:由应急办、街道辖区内企业、(社区)村庄、学校、商场、医院等单位的专兼职应急人员以及民兵连组成,负责开展现场应急处置。
(3)医疗救护:由街道卫生院、街道门诊室等单位人员组成,负责医疗救护、疾病控制、卫生监督、疫情控制等工作。
(4)治安警戒:由街道派出所、综合治理中心等人员组成,实施现场警戒,保护事件现场,加强交通管制,确保应急运输畅通,维护治安秩序。
(5)通讯联络:由党政办、党建办等部门人员组成,负责应急通信保障工作,做好各部门及各级之间的联络沟通作用。
(6)物资保障:由党政办、财税保障中心等部门人员组成,负责应急物资的供应、经费保障及调配全街道各类应急物资等,必要时征用企业、社会团体等机构的物资、设备、房屋、场地等,保证应急工作顺利开展。
(7)善后处理:由党政办、企业发展服务中心等部门人员组成,负责协助事故发生单位现场处理、事故后秩序恢复及受伤人员处置和相关赔付等善后处置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完成事故调查处理、上报等工作。
(8)综合协调:由街道应急办及党政办等部门人员组成,负责协调以上各组的工作。
5.2.5应急结束
突发事件在应急救援处置后,经现场应急指挥部现场确认危害因素已消除,向批准启动应急响应的政府或政府有关部门提出结束现场应急状态的报告。接到报告的政府或政府有关部门综合各方面情况和建议,作出终止执行相关应急响应的决定,宣布应急状态解除。
I级 (特别严重)、Ⅱ级 (严重)、Ⅲ级 (较重)级别的应急响应,在应急救援处置完毕后,由省级或市级人民政府应急指挥部综合各方面情况和建议,作出终止执行相关应急响应的决定,宣布应急状态解除。
Ⅳ级 (一般)级别的应急响应,在应急救援处置完毕后,由即墨区人民政府应急指挥部综合各方面情况和建议,作出终止执行相关应急响应的决定,宣布应急状态解除。
5.2.6信息发布
突发事件的信息发布应当遵循依法、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的原则。在突发事件发生的第一时间要向社会发布简要信息,随后适时发布初步核实情况、事态进展、政府应对措施和公众安全防范措施等,并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发布工作。
由街道办事处或应急办及相关宣传部门负责处置的突发事件的信息发布,突发事件的信息发布应经主任、党工委书记审核确认后方可进行发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编造、传播有关突发事件事态发展或者应急处置工作的虚假信息。
党建办负责收集、整理网络等舆情信息,及时核实、解决公众反映的问题,予以积极回应和正面引导,对于不实和负面信息,及时澄清并发布准确信息。
5.3安全防护
5.3.1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现场应急救援人员应根据需要携带相应的专业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应急救援人员进入和离开事故现场的相关规定。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需要具体协调、调集相应的安全防护装备。
5.3.2群众的安全防护
现场指挥部负责组织群众的安全防护工作,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1)建立应急互动机制,确定保护群众安全需要采取的防护措施。
(2)决定应急状态下群众疏散、转移和安置的方式、范围、路线、程序。
(3)指定有关部门负责实施疏散、转移。
(4)启用应急避难场所。
(5)开展医疗防疫和疾病控制工作。
(6)负责治安管理。
5.3.3社会力量的动员与参与
现场指挥部组织调动本辖区域内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工作。超出青岛市即墨区蓝村街道处置能力时,向上级政府申请本辖区域外的社会力量支援。
5.3.4现场检测与评估
根据需要,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成立事故现场检测、鉴定与评估小组,综合分析和评价检测数据,查找事故原因,评估事故发展趋势,预测事故后果。
6.后期处置
6.1善后处置
(1)街道应急办要协调街道各部门及企业、社区(村庄)等单位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尽快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做好疫病防治和环境污染消除工作。
(2)街道应急办按照国家、省、市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要求,组织开展突发事件损害调查核定工作,对突发事件中的伤亡人员、应急处置工作人员,以及紧急调集、征用的各类物资,要按照规定协调保险机构等给予抚恤、补助或补偿。
(3)街道应急办应当采取有效措施,筹集所需救灾资金和物资,确保受灾群众的正常生活,必要时申请上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予以支持。
6.2社会救助
蓝村街道应当建立健全突发事件社会救助制度,鼓励和动员社会各界进行援助。安委会办公室要加强对社会救助资金和物资分配、调拨、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6.3调查与评估
(1)安委会办公室应积极配合上级政府对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及一般突发事件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和恢复重建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并提出防范和改进措施。安委会办公室负责轻微突发事件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调查评估。
(2)事故善后处置工作结束后,现场指挥部分析总结应急救援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应急救援工作的建议,完成应急救援总结报告,报送青岛市即墨区蓝村街道。根据现场指挥部提交的应急救援总结报告,青岛市即墨区蓝村街道安委会办公室组织分析、研究,提出改进应急救援工作的意见,并抄送有关部门。
7.保障措施
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人力、物力、财力、交通运输、医疗卫生及通信保障等工作,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和灾区群众的基本生活,以及恢复重建工作的顺利进行
7.1通信与信息保障
青岛市即墨区蓝村街道配合联通公司、移动公司,负责建立健全应急通信、应急广播电视保障工作体系,完善公用通信网,建立有线和无线相结合、基础电信网络与机动通信系统相配套的应急通信系统,确保通信畅通,确保应急工作联络畅通。
各成员单位要指定负责日常联络工作人员,充分利用通讯手段,保障通讯畅通。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随时接收、处理事故报告信息。必要时,由指挥部办公室协调通讯公司给予保障。即墨蓝村街道应急指挥部成员联络方式及外部有关应急部门、机构或人员联络方式见附件。
7.2应急队伍保障
青岛市即墨区蓝村街道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全面负责全街道范围内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总指挥由街道主任担任,副总指挥由分管副主任担任,成员由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安全生产委员会下设应急办,负责应急管理的日常事务处理,日常办公地点设在应急办办公室。街道应急指挥部及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强应急救援队伍的业务培训和应急演练,建立联动协调机制,提高装备水平,提升应急救援能力。应急队伍名单见附件。
7.3应急救援物资与装备保障
青岛市即墨区蓝村街道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应急物资和生活必需品的储备管理,确保应急所需物资和生活用品的及时供应,并根据新材料、新设备的应用情况,及时调整储备物资品种,提高科技含量。青岛市即墨区蓝村街道鼓励和引导社区、企业单位和家庭储备基本的应急自救物资。
青岛市即墨区蓝村街道根据应对突发事件的需要,采取生产力储备等方式,与有关企业、单位签订合同,保障应急物资的生产和供给,具体相关物资保障见附件。
7.4医疗救护保障
青岛市即墨区蓝村街道卫生院及乡村诊所负责组建医疗卫生应急专业救援队伍,根据需要及时赴现场开展医疗救治和疾病预防控制等卫生应急工作,提供医疗卫生保障。
7.5 交通运输保障
综合治理中心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确保救援人员和受到突发事件危害的人员、救灾物资、救援设备优先运输。处置突发事件期间配备有街道制发的应急标志的应急处置工作人员和交通工具可以优先通行。事后应当及时收回应急标志。交通设施受损时,有关部门(单位)或街道应当迅速组织力量进行抢修。事发地应急指挥机构要按照紧急情况下社会交通运输工具征用程序的规定,征用必要的交通工具,确保抢险救灾物资和人员能够及时、安全送达。征用结束后及时返还,征用后损毁、灭失的,给予补偿。
根据应急处置需要,街道交通部门要对现场及相关通道实行交通管制,开设应急救援“绿色通道”,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
7.6治安保障
派出所按照有关规定,参与应急处置和治安维护工作。制定不同类别、级别突发事件应急状态下维护治安、交通秩序的行动方案,依法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必要时,依法采取有效管制措施,控制事态,维护社会秩序。事发地相关单位和个人必须积极主动配合做好治安维护工作。
7.7 财力保障
处置突发事件所需经费,按照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原则,多渠道筹集,分级负担,确保应急需要。对办事处应急指挥部处置突发事件所需财政经费,由办事处有关部门提出,经财政所审核后,按规定程序列入年度预算。对受突发事件影响较大和财政困难的地区,根据事发地实际情况,由办事处应急指挥部提出请求,上级财政适当给予补助。
对受突发事件影响较大的单位和个人,办事处有关部门要及时研究提出相应的补偿或救助政策,报上级政府批准后实施。
财政所要对突发事件财政应急保障资金的使用和效果进行监管和评估。
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捐赠和援助。
7.8 法制保障
街道安全生产委员会要组织对省市下发的关于突发事件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培训学习,提高自身的水平,为应急管理工作提供法制保障。街道安全生产委员会要负责对应急法律服务和法制进行宣传,及时为受灾地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
7.9应急避难场所保障
要结合企业、学校、商场等,利用空地、操场、公园、广场等,统筹规划设立应急避难场所,并设置明显标志。要完善紧急疏散管理办法和程序,明确各级负责人,确保在紧急情况下公众安全、有序地转移或疏散。
街道应急指挥部要为涉险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提供符合要求的安全防护装备,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严格按照程序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确保人员安全。
相关应急安置点名称、地点、联系人等信息见附件。
7.10气象水文信息服务
街道应急办要及时收集上级气象部门发布的天气预报信息,为应急处置提供气象信息服务。
农业农村服务中心要及时提供江河、湖泊、水库水情的实报和预报,为应急处置提供水文资料和信息服务。
街道安全生产委员会要密切关注气象、水文信息,做好应急工作准备。
8宣传、培训和演练
8.1公众信息交流
青岛市即墨区蓝村街道组织应急法律法规和事故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常识的宣传工作,各种媒体提供相应支持。
各成员单位及相关企业结合本单位实际,负责本单位相关宣传、教育工作,提供全面的危机意识。
建立互动机制,向周边群众宣传相关应急知识。向公众宣传有关应急预案和报警电话。通过印刷出版物和广播、电视、网络等信息载体把宣传有关的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方面的常识,增强公众忧患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作为公益宣传的重要内容。办事处应当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可公布的应急预案作为全民普法的重要内容。
8.2培训
有关部门组织各级应急管理机构以及专业救援队伍的相关人员进行上岗前培训和业务培训。各成员单位及重点企业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做好兼职应急救援队伍的培训,积极组织社会志愿者的培训,提高公众自救、互救能力。
各级领导干部必须认真学习总体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把应急法律、法规、规章和应急预案等应急管理知识纳入日常学习培训内容。
专业应急、抢险救援队伍的工作人员在上岗前,应当接受突发事件应急知识的培训,掌握应急工作管理和应急处置的专业知识。
8.3演练
青岛市即墨区蓝村街道有关部门指导、协调、监督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工作。应急预案的演练方式分为桌面演练和现场演练,辖区内突发事件的应急演练主要采用与企业等单位联合的方式,进行现场演练。
各单位应急救援队伍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每两年至少组织一次联合演练。各企事业单位应当根据自身特点,定期组织本单位的应急救援演练。演练结束后,形成书面总结报告报送蓝村街道安委会办公室。
8.4监督检查
青岛市即墨区蓝村街道安委会办公室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实施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安委会办公室负责对本预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定期调查可用于突发事件现场救援所需各类物资装备的存量及分布情况,并确定预备调用的对象。预备调用装备的所有者要确定人员负责对装备进行日常管理和维护保养,使之经常处于良好状态,并及时更新、补充。在该装备用于应急处置工作时,要派出专业技术人员跟踪服务。
9.附则
9.1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青岛市即墨区蓝村街道组织制定,经安全生产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报上级政府备案。青岛市即墨区蓝村街道每年对本预案执行情况进行一次检查总结,每三年进行一次全面评审修订,并根据处置突发事件的实践和新的法律、法规规定对本预案实行评审,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修订。
下列情况下,应由青岛市即墨区蓝村街道安委会办公室提出修改意见。
(一)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标准、上位预案中的有关规定发生变化的;
(二)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重大调整的;
(三)面临的风险发生重大变化的;
(四)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的;
(五)预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发生变化的;
(六)在突发事件实际应对和应急演练中发现问题需要作出重大调整的;
(七)应急预案制定单位认为应当修订的其他情况。
本应急预案与上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进行衔接,并与辖区内各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9.2 预案的编制与解释
本预案由蓝村街道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解释与组织实施。具体工作由蓝村街道应急办协调。
9.3 预案的实施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10.附件
10.1 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流程示意图
10.2 应急指挥部成员联络表
10.3 应急救援队伍统计表
10.4 即墨蓝村街道主要应急物资清单
10.5应急安置点名称、地点、联系人等信息统计表
10.2 应急指挥部成员联络表及外部应急电话
(1)应急指挥部成员联络表
|
序号 |
职务 |
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日常职务 |
|
|
总指挥 |
吕振昌 |
82509878 |
党工委副书记、主任 |
|
|
副总指挥 |
赵彩秀 |
17561682673 |
党工委委员 |
|
|
抢险救援组 |
杜吉祥 |
17561682055 |
党政办主任 |
|
|
医疗救护组(蓝村) |
于保善 |
13969833383 |
蓝村卫生院院长 |
|
|
医疗救护组(南泉) |
华红卫 |
18753267623 |
南泉卫生院院长 |
|
|
警戒保卫组(南泉) |
王海丰 |
15853251877 |
南泉派出所所长 |
|
|
警戒保卫组(蓝村) |
王向前 |
13964827256 |
蓝村派出所所长 |
|
|
新闻宣传组 |
李梦艳 |
17561682151 |
党建二科办公室主任 |
|
|
后勤保障组 |
杜吉祥 |
17561682055 |
党政办主任 |
|
|
善后工作组 |
杨伟先 |
15763997078 |
应急办副主任 |
|
|
24小时值守电话 |
82509899 | ||
备注:要求表内所有人员必须24小时保持开机。
(2)有关应急部门、机构或人员联络方式
|
序号 |
单位 |
联系方式 |
备注 |
|
|
办公室 |
82509899 |
|
|
|
应急办 |
82509813 |
|
|
|
消防救援大队 |
87566215 |
蓝村消防中队 |
|
|
蓝村卫生院 |
82590337 |
|
|
|
南泉卫生院 |
82571012 |
|
|
|
即墨区应急管理局 |
0532-85913578 |
|
|
|
即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0532-85730980 |
|
|
|
即墨区生态环境局 |
0532-82877044 |
|
10.3 即墨蓝村街道主要应急物资清单
|
序号 |
物资/设施名称 |
数量 |
权属单位 |
单位具体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
|
|
挖掘机 |
6 |
蓝村环卫公司、北安环卫公司、美洁环卫有限公司 |
李永政13808978377 |
|
|
铲车 |
6 | ||
|
|
洒水车 |
3 |
蓝村环卫公司、北安环卫公司、美洁环卫有限公司 | |
|
|
运输车 |
6 | ||
|
|
吊车 |
2 |
蓝村环卫公司、北安环卫公司、美洁环卫有限公司 | |
|
|
应急灯 |
6 |
蓝村环卫公司、北安环卫公司、美洁环卫有限公司 | |
|
|
警戒绳 |
3000米 |
蓝村环卫公司、北安环卫公司、美洁环卫公司 | |
|
|
围挡 |
1000米 |
北安环卫公司 | |
|
|
沙土 |
1万方 |
蓝村环卫公司、北泉村 | |
|
|
粗绳 |
1000米 |
原南泉政府大院物资储备库 |
曹玮君 13793219526 |
|
|
细绳 |
10斤 | ||
|
|
雨衣 |
100套 | ||
|
|
救生衣 |
90套 | ||
|
|
救生圈 |
30个 | ||
|
|
雨伞 |
20把 | ||
|
|
应急灯 |
60个 | ||
|
|
头光灯 |
75只 | ||
|
|
手电筒 |
90个 | ||
|
|
油锯 |
1台 | ||
|
|
发电机 |
1台 | ||
|
|
铁锨 |
20把 | ||
|
|
军用鞋 |
80双 | ||
|
|
铁丝 |
100公斤 | ||
|
|
钳子 |
20把 | ||
|
|
消防斧 |
10把 | ||
|
|
编织袋 |
1000条 | ||
|
|
麻袋 |
400条 |
10.4应急安置点名称、地点、联系人等信息统计表
|
序号 |
安置点名称 |
地点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
蓝村应急安置点 |
蓝村中学操场 |
刘子高 |
17852162995 |
|
|
南泉应急安置点 |
南泉中学操场 |
王崇寿 |
17852162565 |
10.5 应急救援队伍统计表
|
序号 |
应急队伍类型 |
人数 |
所属社区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1 |
社区应急救援队 |
128 |
南泉社区 |
宫相福 |
17561682017 |
|
2 |
社区应急救援队 |
136 |
王演庄社区 |
王学宏 |
13361226627 |
|
3 |
社区应急救援队 |
110 |
六合社区 |
黄克华 |
13583216806 |
|
4 |
社区应急救援队 |
100 |
挪城社区 |
韩士超 |
15963269272 |
|
5 |
社区应急救援队 |
102 |
稻香社区 |
于永辉 |
18561860092 |
|
6 |
社区应急救援队 |
115 |
永安社区 |
鲁宗堃 |
18561522366 |
|
7 |
社区应急救援队 |
100 |
振兴社区 |
呼相盛 |
13153290388 |
|
8 |
社区应急救援队 |
131 |
壮武社区 |
宋作君 |
1378985629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