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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暨法治宣传教育月主题宣传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2-02

   各社区、村、居,各单位:

12月4日是国家宪法日,11月30日-12月6日是全国宪法宣传周,12月份是我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规定的法治宣传教育月。为进一步提高全体公民宪法意识,在全社会掀起学习宣传宪法、贯彻实施宪法的热潮,结合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自2020年11月30日起开展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暨法治宣传教育月主题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国家宪法日时间:2020年12月4日;

宪法宣传周时间:2020年11月30日至12月6日;

法治宣传教育月时间:2020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

二、活动主题

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 大力弘扬宪法精神

三、宣传重点

(一)习近平法治思想,特别是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

(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疫情防控等相关法律法规。

(五)党内法规。

四、活动安排

(一)宪法宣传周活动安排

1.主题日活动

“宪法宣传周”设七个主题日,全街道在全区统一组织下开展。

1)宪法进企业主题活动(11月30日)

2)宪法进农村主题活动(12月1日)

3)宪法进机关主题活动(12月2日)

4)宪法进社区主题活动(12月3日)

5)宪法进校园主题活动(12月4日)

6)宪法进军营主题活动(12月5日)

7)宪法进网络主题活动(12月6日)

请各社区、村(居)、各单位广泛组织开展宪法进企业、宪法进农村、宪法进机关、宪法进社区、宪法进校园等宪法宣传活动,并于活动次日前将信息、图片等报司法所。

2.其他活动安排

1)12月4日,组织收看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宪法的精神法治的力量——2020年度法治人物”特别节目。

2)参加青岛市组织开展的学习宪法微视频征集活动。

3)学习“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开辟的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宪法学习宣传专栏。

(二)法治宣传教育月活动安排

1.推进普法元素“满视野”。充分利用法治公园、普法大讲堂等传统阵地开展宪法宣传活动。利用公共场所 LED 显示屏、横幅、宣传栏、广播等,宣传宪法知识,播放宪法宣传标语,营造浓厚宪法氛围。

3.展示法治建设成果。多侧面、多角度、多形式、多渠道展示“七五”普法规划实施以来尤其是党的十九大以来法治建设的辉煌成就,集中宣传一批普法依法治理改革创新发展成果,进一步增强群众共建共享法治社会意识。

4.深化宪法宣传“十进”。持续深化宪法进机关、进学校、进村居、进社区、进企业、进宾馆、进车站、进机场、进军营、进新型社会组织活动,推动宪法学习宣传社会全覆盖,促进宪法走进百姓生活。

5.实施法治文化惠民工程。开展法治图书进社区、法治文艺进乡村、法治动漫进校园和法治笔会、法治书画摄影展等形式多样的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充分发挥法治文化阵地作用,不断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法治文化需求。

五、有关要求

各相关社区、村(居)、单位要结合实际,组织开展“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法治宣传教育月”活动,注重宣传实效,严格遵守防疫抗疫有关规定。

中共青岛市即墨区委蓝村街道工作委员会 

2020年11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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