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预防学生溺水工作,确保我镇各项应急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稳定社会秩序和校园秩序,根据省、市、区预防学生溺水工作要求,我镇制定了《金口镇2022年预防学生溺水工作实施方案》,现就《方案》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文件出台背景
为预防发生溺水事故,切实保护学生的生命安全,进一步压实责任、抓好落实。
二、目标和任务
学生生命安全关系家庭团圆幸福,关系社会和谐稳定。各社区、各村庄、各相关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重要思想,充分认清预防学生溺水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预防学生溺水作为疫情防控期间及今后一段时间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
三、主要措施
(一)各社区、村庄要成立以社区书记和网格书记为第一责任人的预防学生溺水工作领导小组,做好分工,明确职责,要加大对防溺水工作的宣传,通过广播、宣传栏、悬挂横幅等广泛宣传。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辖区内各类水域进行全面摸排,准确掌握本辖区内水域基本情况,实行“一水域一策”制度,建立专项台账,“一水域一策”清单需明确分管责任人、现场看护人及联系电话,存在隐患的要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镇域内河湾、水沟、水渠、水塘、水库、矿坑等水域所属村庄和权属管理单位必须承担安全管理主体责任,每处水域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管理,完善安全防护设施,设置固定、牢固、醒目的安全警示牌。落实安全监管责任人,建立危险水域隐患排查与整改台账,组织专职的安全巡查队伍,在学生频繁活动的特殊时期、特殊水域开展不间断巡查,落实防范措施,消除安全隐患。一旦发生人员溺水事故后立即报告并及时开展救援。
(二)中心校负责布置上级单位预防学生防溺水工作相关要求,监督并指导学校(幼儿园)全面开展预防学生溺水安全教育工作,同时协调各相关单位共同参与。
各学校、幼儿园应教育引导家长增强安全风险意识,认真履行未成年人“法定监护人”的主体责任和法定义务。要通过致家长的一封信、召开家长会、开展家访活动以及网络、手机短信、微信等形式,提醒并指导学生家长做好子女的安全监护,增强家长特别是外出务工学生家长的安全意识和监护责任意识,督促家长密切配合学校工作,切实履行监护责任,共同做好双休日、节假日期间学生的安全工作。
校(园)长要与班主任、教师签订预防学生溺水教育责任书,将预防学生溺水教育责任分解到每一位老师,真正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将预防学生溺水教育纳入安全教育课程计划,深入开展以“珍爱生命、远离危险”为主题的预防溺水专题教育。班主任、教师要把预防学生溺水安全宣传教育落实到班级和每个学生,强化班级对未按时到校学生的情况报告制度,建立和完善上学放学及双休日提醒制度,并经常性的进行专题安全警示教育。
(三)农业农村服务中心要对辖区内的河湾、水沟、水渠、水塘、水库等水域,督促村庄(或责任人)设置醒目的永久性安全警示牌、安装隔离防护设施、配备必要的救援设施;督促各村庄(或责任人)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落实各村庄(或责任人)防溺水工作开展情况。并与村庄签订水域安全监管责任书,建立全镇的水域情况档案,定期巡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到位。
(四)自然资源所要督导做好矿坑地质环境治理工作,加强对矿坑的监管,做好矿坑企业安全生产的宣传、警示和防护工作。
(五)规划建设服务中心要加强在建建筑工程内深基坑的安全监督管理,督促施工单位对在建建筑工程内的深基坑、沟槽、水池等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并设立安全警示牌。
(六)文旅办要规范旅游景区涉水区域警示标志,加强旅游景区水域的监管,督促落实安全防范、执勤巡视、紧急救护措施。
(七)宣传办要做好预防学生溺水宣传报道工作。组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做好正面宣传报道工作。配合中心校加强学生游泳安全和预防溺水宣传,开展警示教育,报道经验做法,营造全社会参与预防学生溺水工作良好氛围。
(八)第三方巡查机构要每日对我镇辖区内各个水域进行巡查,遇溺水事故第一时间进行救援。
(九)金口派出所、店集派出所要积极配合开展学生溺水事故救援工作,强化涉溺水事故出警及警力调度,第一时间赶赴现场配合施救,维护好现场治安秩序。会同相关单位及时控制事故肇事人,做好涉案事故的调查取证工作。
(十)二院、金口卫生院要组织好对溺水学生的救治,确保溺水人员第一时间得到有效抢救。
(十一)应急管理办要督促各社区、各村庄、各相关单位建立预防学生溺水工作制度,落实预防学生溺水工作措施,参与学生溺水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将预防学生溺水工作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
四、咨询方式
金口中心校 电话:855010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