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手机版

请输入检索词

金口镇关于古阡一村经济体核发的农村宅基地批准书名单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4-06-12

序号

姓名

家庭人口

现有房屋

申请建房理由

1

金锴

4

1处5间,权属登记人为祖父金兆臣,即集用(99)字3632号。因祖父母已去世,实际居住使用人为父亲金永超及母亲万梅清。

因结婚无房,申请在古阡一经济体办公室西第一大街西第3条南北胡同顺北向南第2户使用宅基地,新建一处四间房屋与父母、弟弟分户别居。   

2

金锟

4

1处5间,权属登记人为祖父金兆臣,即集用(99)字3632号。因祖父母已去世,实际居住使用人为父亲金永超及母亲万梅清。

因结婚无房,申请在古阡一经济体办公室西第一大街西第4条南北胡同顺北向南第2户使用宅基地,新建一处四间房屋与父母、哥哥分户别居。

                注:如有异议7日内拨打85501451、85501385反映。


金口镇人民政府

                               2024 年 6 月 12 日


请输入文字
发表评论
请登录后提交
提交
评论列表(0条)
查看更多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