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城乡规划的知情权、参与权,推进政务公开和依法行政,提高城乡规划科学性、可行性和可操作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青岛市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政务公开的有关规定,对《即墨区段泊岚镇刘家庄村村庄规划(2025-2035年)》的主要规划内容进行社会公示。
一、公示内容
(一)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正)》
3、《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2021年)
4、《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1年)
5、《基本农田保护条例》(2011年修订)
6、《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
7、《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87号)
8、《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统筹推进村庄规划工作的意见》(农规发〔2019〕1号)
9、《自然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关于保障和规范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6号)
10、《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村庄规划促进乡村振兴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9〕35号)
11、《保障和规范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实施细则》(鲁自然资发〔2021〕7号)
12、《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切实提高村庄规划编制质量和时效的通知》(鲁自然资字〔2024〕86号)
13、《山东省村庄规划编制技术规程》(2023年)
14、《山东省通则式村庄规划编制导则》(2024年)
15、《青岛市村庄布局规划(2021-2035年)》(批复稿)
16、《即墨区国土空间分区规划(2021-2035年)》(上报稿)
17、《即墨区段泊岚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上报稿)
18、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文件。
(二)主要内容
1、刘家庄村位于即墨区段泊岚镇,为刘家庄驻地村,村域内部有田新公路(省道603)、南城公路(省道214),拥有较强的交通连接能力。部分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外。段泊岚镇刘家庄村村域含刘家庄一村、刘家庄二村、刘家庄三村、刘家庄四村、刘家庄五村、东乔戈庄村、西乔戈庄村7个自然村。其中刘家庄一村、刘家庄二村、刘家庄三村、刘家庄四村、刘家庄五村为边界内村庄,本次规划主要研究城镇开发边界以外的区域,规划范围面积为9.56平方公里。
2、发展定位
村庄发展定位为“最美花生村,宜居乔戈庄”。
3、人口规模
预测规划期末村庄常住人口约为955人,户籍人口约为1675人。
4、建设管控指引、产业用地规划布局指引
梳理现状零散产业用地,优先引导村庄产业项目进入工业园区。对符合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要求的项目,可在村庄建设边界内布局,宜选址在对外交通、市政基础设施便利的区域。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按照产业政策和环保安全要求,以优先支持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为原则,统筹布局村庄商业用地等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
5、相关规划图见附件
二、公示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公示时间
2025年8月5日至2025年9月3日(30天)
(二)现场公示
即墨区段泊岚镇刘家庄村各村庄村委会
三、意见收集与反馈
(一)意见反馈
公示意见箱及电子邮箱:dpljszx@126.com
(二)咨询电话0532-83561610
即墨区段泊岚镇人民政府
2025年8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