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的要求编制。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北安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北安街道办事处太和路68号,邮编:266221,电话:0532-87501002,传真:0532-87505656;电子邮箱jmjialulu@qd.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北安街道深入贯彻落实区关于推进政务公开的部署要求,结合我处工作实际,以公开强监督、促落实、优服务,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依法行政,接受社会监督,提升服务水平的重要手段。2021年,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共主动公开信息 548 条,收到依申请公开0条,在政府信息管理方面我单位建立了完善信息发布审核制度、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动态更新监督管理制度“三制度”,在平台建设上我单位除了网站、政务新媒体等线上途径,还积极通过政务公开专区,举行“政府开放日”、“三民代表”等政民互动活动丰富政务公开形式。在监督保障方面不断加强机制建设,夯实公开基础,明确了政务公开机构和职责,加大培训交流,提升公开水平,加强政策理论学习和业务研究,围绕考核目标,保障公开落实。
(一)主动公开
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更新完善机制,进一步优化公开指南,细化公开范围和目录。同时建立健全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机制,有效发挥社会公众和新闻媒体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从而使政府的工作及行为更加规范。 2021年度共主动公开公告公示、工作动态、政策解读等政府信息548条。主动公开中政务网站共发布信息230条,另外政务新媒体中政务微信2021年发布252条,政务微博2021年共发布182条。与去年相比,政务网站和政务微博、政务新媒体的信息在发布数量上均有所增加。网站升级改版以后信息发布的内容上更加聚焦社会热点问题,2021年我单位把信息公开作为疫情防控的重要一环,充分发挥政务公开作用,为群众提供权威疫情发布、疫情线上咨询、智能便民服务等疫情服务。
2021年,我处切实做好政策解读和社会关切事项回应工作。一方面充分考虑主流民意,及时回应民众最为关切的社会舆情和热点问题,搭好政府与人民沟通的桥梁。另一方面,加强信息解读工作,对一些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比较强的政策性信息及相关重要信息,同步进行解读,增进公众对政府工作的理解。
(二)依申请公开
2021年我单位线上线下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0条,与去年比较下降1条。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单位建立了完善信息发布审核制度、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动态更新监督管理制度“三制度”,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的工作制度,加强工作规范,确保信息管理有力有序推进。通过关键字等智能查询,群众可以迅速的搜索到想要的信息,方便快捷。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单位的信息公开线上平台主要有即墨政务网,北安街道新浪政务官方微博、北安街道微信政务公众号等,线下有政务公开专区、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等。我街道加强政务公开专区标准建设,规范专区建设内容,拓展专区功能,传递以政务公开强化便民服务的工作理念。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配备的政务公开信息一体机查阅设备,为办事群众全方位提供优质高效的政务公开体验,另外便民服务大厅还设立了阅览点,摆放的政府公报和办事指南等方便市民取阅。
(五)监督保障
为了加大监督力度,我街道成立了政务公开监督小组,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责任科室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另外为了使群众的意见得到迅速反馈,设立举报箱、投诉电话和投诉邮箱,并按程序公开监督方式,自觉接受群众与舆论的监督。我街道通过加强机制建设和人员配置,明确了政务公开机构和职责,加强了组织领导。通过加大培训交流,提升了公开水平。通过加强政策理论学习和业务研究,进一步增强了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提高对政策精神的准确把握。以问题为导向,有针对性地开展政务公开培训,切实提升了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同时积极学习先进单位的工作经验,增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专业素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1579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43 | ||
行政强制 |
29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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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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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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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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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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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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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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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
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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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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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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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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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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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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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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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
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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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
(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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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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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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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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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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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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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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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街道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总体来看运行状况较好,但离政府的要求、群众的期盼还有一定差距,还需进一步完善和提高,具体表现在:一是对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学习还不够透彻、不够深入。二是政民互动活动中公众参与度不够高。
针对政务公开工作中的问题,我街道积极改进并取得了一定成效。一是通过加大信息公开法规制度的学习力度,认真组织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强化了机关干部的政务信息公开责任意识,能够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公开工作内容,确保完整、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二是通过举办更加丰富的政民互动活动,畅通监督举报渠道,让更多的群众参与进来,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事项公开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增加了群众的参与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2021年,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二)2021年,我街道严格落实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对照政务公开重点任务分解落实表,及时核查整改,拓展了政务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加大了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不断完善政务公开保障机制。在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方面我街道聚焦热点,坚持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疫情信息发布工作,尤其是惠企政策、公共卫生科普、疫苗接种等相关信息的发布。我街道深挖新媒体功能,统筹运用新媒体做好宣传引导工作。为推进反诈APP安装工作,我街道新都社区充分利用抖音平台的直播形式向辖区群众宣传反诈APP ,政民互动的过程中加强了群众的反诈意识,取得了不错的效果。
(三)2021年,共吸收采纳人大代表建议7条,政协提案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