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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耕地人人有责——致广大市民的一封信
发布日期:2024-02-27

保护耕地 人人有责

耕地保护事关国家粮食安全、生态安全和社会稳定。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粮食安全是“国之大者”,耕地是粮食生产的命根子,要像保护大熊猫那样保护耕地,严防死守18亿亩耕地红线,农田就是农田,只能用来发展种植业特别是粮食生产,要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水平的不断提高,我区农村人口外流现象比较严重,尤其是青壮年外出务工较多,导致耕地撂荒或种植果树苗木的现象频发,耕地资源遭到严重破坏,粮食生产问题受到严重影响。土地是我们祖祖辈辈赖以生存、生活、生产的基础,是我们的生存保障,是农村家园的重要财富。为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对耕地与基本农田的保护意识,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现将保护耕地相关法律法规告知如下:

一、永久基本农田“一不得、四严禁”

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国家林草局《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中,针对永久基本农田提出:

1、不得将永久基本农田转为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

2、严禁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

3、严禁种植苗木、草皮等用于绿化装饰及其他破坏耕作层的植物。

4、严禁挖湖造景、建设绿化带。

5、严禁新增建设畜禽养殖设施、水产养殖设施和破坏耕作层的种植业设施。

二、基本农田“五不准”

1、不准占用基本农田进行种树造林、发展林果业和搞林粮间作以及超标准建设农田林网。

2、不准以农业结构调整为名,在基本农田内挖塘养鱼,建设用于畜禽养殖的建筑物等严重破坏耕作层的生产经营活动。

3、不准违法占用基本农田进行绿色通道和城市绿化隔离带建设。

4、不准以退耕还林为名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基本农田纳入退耕范围。

5、除法律规定的国家重点建设项目以外,不准非农建设项目占用基本农田。

三、耕地保护“六严禁”

1、严禁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种植苗木、草皮等用于绿化装饰以及其他破坏耕作层的植物。

2、严禁超标准建设绿色通道。严格控制铁路、公路两侧用地范围以外绿化带用地审批。道路沿线是耕地的,两侧用地范围以外绿化带宽度不超过5米,县乡道路不超过3米。

3、严禁违规占用耕地挖湖造景。禁止以河流、湿地、湖泊治理为名,擅自占用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挖田造湖、挖湖造景。

4、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扩大自然保护地。新建的自然保护地不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自然保护地以外的永久基本农田不得划入生态保护红线。

5、严禁违规占用耕地从事非农建设。不得违反规划搞非农建设、乱占耕地建房等。

6、严禁违法违规批地用地。不得通过擅自调整县乡国土空间规划规避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审批。

广大市民朋友,保护耕地就是保护我们的生命线,做好耕地保护工作刻不容缓。但存方寸地、留与子孙耕,让我们坚决响应国家的号召,积极行动,从我做起,依法管好、用好耕地,牢牢守住耕地红线,杜绝耕地抛荒,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保障粮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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