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即墨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特向社会公布2014年度本级政府(机关)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工作人员和费用支出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事项与附表共九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即墨政务网”(www.jimo.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鳌山卫街道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鳌山卫街道办事处政府办公楼三楼;邮编:266237;电话:86551002;传真:86553443;电子邮箱:aoshandangban@126.com)。
一、概述
2014年,鳌山卫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上级政务公开部门的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3]73号)精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有关规定的要求,扎实推进,较好地完成了工作。政务公开制度逐渐完善,协助上级进行政府门户网站的改版工作,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的流程,完善了信息公开的渠道,统一了信息公开的格式,加强了信息公开的管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2014年,我街道主动公开信息185条,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机构职能信息1条。包括机构概况、领导介绍、内设机构和职责。
2.工作动态信息24条。包括2014年重点工作动态信息。
3.业务信息76条。包括民生和社会管理等信息。
4.公告公示、政策解读、城乡建设、规章制度等84条。
(二)政府信息公开方式。将鳌山卫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不断加大信息发布力度。每月及时公开月度工作进展。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依申请的数量。2014年,我街道共收到申请人网上填表及电子邮件申请要求公开相关信息2条,从申请信息公开的内容来看,主要涉及征地拆迁政策、补偿标准等信息。
(二)依申请信息的办理情况。我街道对依申请公开邮件作出答复,“同意公开”答复1件,“部分公开”答复1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4年我街道未有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4年我街道无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咨询、投诉、行政复议申请和行政诉讼情况。
六、工作人员和费用支出情况
(一)2014年我街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全职工作人员为1名,兼职人数为1名,举办政府信息公开培训活动1次,参加学习培训活动2人次。
(二)2014年全年政府信息公开专项预算为5000元,实际支出3000元。
七、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2014年,我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虽然取得一些成绩,但还存在信息公开不够全面、有待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不够及时,公开渠道比较单一等问题。为了有效解决相关问题,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5年,我街道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加强信息化制度建设
编制我街道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制定相关的信息化建设计划、管理制度、技术标准,进一步细化目录设置、指南配备、报告编写标准,杜绝实施过程中的随意行为,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整体效果。
(二)加强政府门户网站建设
努力提高信息发布的权威性、丰富性、时效性,积极发挥网站在资源整合、服务公众方面的作用,扩大网站宣传力和影响力。重点加强在线办事、公共服务功能的开发,加强互动栏目的建设,保持政府与公众的良好互动,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处理工作,降低公众获取政府信息公开的成本。
(三)加强人员业务培训
通过相对稳定的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构成,使得人员的业务熟悉程度不断提高。通过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与机关各科室信息员的联系沟通,获取及时、准确的政府信息,使得信息公开工作精细化程度得以提高。
(四)深入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主动、及时、准确公开财政预算决算、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府信息。抓好重大突发事件和群众关注热点问题的公开,客观公布事件进展、政府举措、公众防范措施和调查处理结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正确引导舆论。
八、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与附表
(一)主动公开情况说明
主动公开统计为信息公开目录数据,暨我街道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数据。
(二)附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2014年度)
填报单位:鳌山卫街道办事处 填报日期:2014.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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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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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动公开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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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1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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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件 |
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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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147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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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85 |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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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1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0 |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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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2 |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2 |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2 |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2 |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2 |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1 |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1 |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
六、被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
(二)被纠错数 |
件 |
0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
七、开通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或设立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数 |
个 |
1 |
|
(一)部门网站(各部门填写) |
个 |
0 |
|
(二)区、市政府门户网站(各区、市政府填写) |
个 |
0 |
|
(三)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网站(各区、市政府填写) |
个 |
1 |
|
八、设置政府信息查阅点数 |
个 |
1 |
|
(一)部门(各部门填写) |
个 |
0 |
|
(二)区、市政府及其部门(各区、市政府填写) |
个 |
0 |
|
(三)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区、市政府填写) |
个 |
1 |
|
九、查阅点接待人数 |
次 |
86 |
|
(一)部门(各部门填写) |
次 |
0 |
|
(二)区、市政府及其部门(各区、市政府填写) |
次 |
0 |
|
(三)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区、市政府填写) |
次 |
86 |
|
十、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
十一、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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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
(二)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2 |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1 |
|
(三)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和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0.30 |
|
十二、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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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0 |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1 |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