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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政府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6-02-13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有关要求编制,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5年1月1日到2025年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即墨政务网(www.jimo.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青岛市即墨区通济街140号;电话:0532-88551023;电子邮箱:jmzw@qd.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即墨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市关于全面深化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顺应新时代政务公开的新趋势和新要求,持续深化公开内容,优化服务体验,强化监督保障,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见效。

(一)主动公开。立足服务大局和回应民生期盼,不断拓展主动公开的深度和广度。全年通过即墨政务网主渠道发布各类政府信息1.9万余条。聚焦政策精准落地,及时发布区政府及办公室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和重要政策文件20件,并创新运用新闻发布、动画视频、简明问答等多种形式进行立体化、精准化解读,全年推出高质量解读23件。深化公众参与,组织开展19次线上问卷调查吸纳民意,成功举办系列“政府开放日”活动,吸引1500余名各界代表零距离感受政府工作,政民互动实效显著增强。

(二)依申请公开。即墨区政府严格依照《条例》规定,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办件工作流程,统一答复格式。2025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887件,2024年结转至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5件,共办结882件,按规定结转至2026年继续办理30件。从申请内容看:予以公开及部分公开337件,占38.2%;不予公开43件,占4.8%;因本机关不掌握等原因无法提供388件,占43.9%;其他处理11件,占1.2%。全年因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答复被申请行政复议29件、行政诉讼2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制发《青岛市即墨区政府网站管理暂行办法》《关于调整即墨政务网信息审核发布机制的通知》等文件,调整网站信息审核发布机制。严格落实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和公开前发布审查机制,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层层审批把关,确保信息发布的规范性、安全性和及时性。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及时公开本年度规范性文件备案目录和清理结果,全年共废止2件,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7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一是持续优化“即墨政务网”平台功能,完成“千年商都 泉海即墨”频道升级改版,实现政务公开与城市形象宣传的有机融合,提升了政府门户网站的权威性和吸引力。二是全力做好政务新媒体运维管理工作,强化发布、互动、服务功能,积极打造优质账号。开展第三轮政务新媒体优化整合工作,将全区政务新媒体压缩至9个。三是积极做好政府公报发布工作,全年共编发政府公报4期。

(五)监督保障。一是加强业务培训指导,举办全区政务公开培训1次,邀请律师团队参与复杂案件商会5次,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专业性、准确性。二是制定《即墨区2025年政务公开工作效能监测责任分工表》,强化跟踪推进,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2

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910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0069

行政强制

675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0877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分类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它

总计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860

27

0

0

0

0

88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5

0

0

0

0

0

25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04

9

0

0

0

0

31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0

4

0

0

0

0

24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1

0

0

0

0

0

1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6

0

0

0

0

0

6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4

2

0

0

0

0

6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3

0

0

0

0

0

3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

0

0

0

0

0

1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16

0

0

0

0

0

16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10

0

0

0

0

0

1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61

6

0

0

0

0

367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21

0

0

0

0

0

2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8

0

0

0

0

0

8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1

0

0

0

0

0

11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90

5

0

0

0

0

95


(七)总计

856

26

0

0

0

0

88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29

1

0

0

0

0

3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23

2

1

3

29

0

0

0

0

0

2

0

0

0

2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一是基层队伍方面,工作人员兼职、岗位调整频繁现象依然存在,影响了工作的稳定性和专业性;二是政策解读方面,政策解读的精准性和吸引力有待加强,现有形式与企业、群众的实际需求存在一定差距;三是平台建设方面,政务公开专区的实用性和便捷性仍有提升空间,与政务服务大厅的融合度有待深化。

(二)改进措施。一是强化队伍建设与业务规范,计划通过定期举办全区政务公开业务培训、推行轮训机制等方式,提升基层工作人员专业能力。同时,完善复杂依申请公开事项的会商机制和答复文书备案审核机制,提升答复的规范性与合法性。二是创新政策解读与服务模式,针对不同受众需求,拓展图解、短视频、AI解读等多元化形式,推动政策语言向群众语言转化。三是优化专区功能与互动体验,推动政务公开专区与政务服务大厅在人员、服务上深度融合,完善信息查询、申请受理、政策咨询等功能,提升线下公开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即墨区政府2025年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一是依法履职,筑牢公开根基。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中心任务,依法、及时、准确推进信息公开。强化政策解读质效,实现与文件同步发布全覆盖,报送的两个视频解读案例《关于公布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的公告》《2025年即墨区“消费在即悦享生活”促消费活动实施方案》获评青岛市2025年政策解读优秀案例。

二是创新形式,提升互动实效。秉持“深入机关、沉浸体验、问计于民、共建共享”理念,精心组织区政府各部门、镇街开展政策解读、政务体验、政企对话等“政府开放月”系列活动40余场,1500余人参与,搭建起“面对面”的政民沟通桥梁。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5年,区政府系统共承办区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196件、区政协十五届四次会议提案199件。各承办单位高度重视,认真办理,所有建议提案均已在法定时限内高质量办复,实现了办理沟通率、按时办复率、代表委员满意率三个100%的目标。办理结果均通过即墨政务网“建议提案办理”专栏向社会进行了集中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本年度,我区创新打造“专家讲政策”品牌栏目,着力破解政策理解难问题。通过联合政策制定部门与融媒体中心,组织部门业务专家围绕政策全周期管理,采用短视频等可视化形式,将专业文件转化为案例化、场景化的通俗解读,用“家常话”讲透“专业事”,实现政策精准推送和暖心传达,有效提升了政策知晓度和群众获得感。

(五)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六)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无。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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