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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即墨区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
发布日期:2019-12-19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功能区,区政府各部门,区直各单位:

为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根据《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238号)和青岛市有关要求,区政府对20181231日以前的政府规范性文件共102件进行了集中清理,现将清理结果及相关要求公布如下:

1.决定保留《关于印发即墨市地方志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20件。原文件有效期早于2020630日的,有效期统一至20211231日。有效期内,如出现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规范性文件修改废止宣布失效或调整对象消失等情形文件起草单位或相应职责划入单位要及时提出清理意见,依法予以修改、废止或宣布失效。

2.决定修改关于印发即墨市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24件。凡修改的规范性文件,文件起草单位或相应职责划入单位应于2020331日前牵头完成修改并按照有关规定重新公布实施文件修改期间除与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不一致的部分外,继续有效。

3.决定废止或宣布失效关于印发即墨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行办法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58凡废止失效规范性文件不得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相关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做好衔接过渡,避免管理缺位。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保留的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

2.列入修改的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

3.废止或失效的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

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政府

20191218

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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