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墨区湘江二路与青石路路口处“1·5”
一般道路交通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
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2022年2月9日,即墨区政府对《即墨区湘江二路与青石路路口处“1·5”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调查报告》(以下简称《事故调查报告》)进行了批复,按照《青岛市生产安全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制度》(青安办〔2021〕36号)有关规定,区安委会办公室于2022年8月4日牵头组织成立了即墨区湘江二路与青石路路口处“1·5”一般道路交通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评估组(以下简称评估组),对该起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评估,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评估工作组织及开展情况
2022年8月4日,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牵头,组织区应急管理局、区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即墨分局组成了评估组。评估组以《事故调查报告》为依据,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制定了工作方案,针对责任追究及整改措施要求梳理出5个方面的内容作为评估清单。评估组向相关部门了解事故发生后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并收集了相关资料,完成了评估工作。
二、事故责任人员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一)追究刑事责任情况。
杨某某,犯交通肇事罪,已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二)其他处理情况。
杨某某,已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二年内不得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已由青岛城运控股交运集团有限公司青岛城际快线分公司作出予以辞退并解除劳动合同的处理。
三、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一)事故发生单位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青岛城运控股交运集团有限公司吸取事故教训,改进工作措施,确保安全生产。一是交运集团及时开展“1·5”交通事故警示安全会议,分析事故原因,强化企业安全意识;二是制定完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快线分公司公务车驾驶员行为规范管理规定》、《驾驶员爱车例保考核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规范安全生产工作;三是每月定期组织驾驶员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驾驶员安全责任意识;四是建立客运车辆临检表,规范企业安全管理工作,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二)相关单位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事故发生后,区交通运输局和市公安局即墨分局交警大队采取了多项措施,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1.区交通运输局,一是按照计划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二是组织客运企业积极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从严整改,立行立改;三是组织各部门和各公交企业安全生产相关责任人参与安全生产会议,做好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确保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2.市公安局即墨分局交警大队,一是定期进入企业组织交通安全会议,对驾驶员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提高驾驶员安全驾驶意识;二是深入开展“五进”宣传活动,做好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高群众交通事故防范意识。
四、评估组评估意见
评估组经综合评估后一致认为,各部门均能依据区政府批复意见,对有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员作出相关处理,未发现不按规定落实责任追究的问题;事故单位能认真汲取事故教训,按照事故调查报告的要求建章立制,进行事故各项责任追究和防范措施整改,有效提升了安全管理水平。各被评估单位基本落实了事故调查报告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要求。
即墨区湘江二路与青石路路口处“1·5”一般道路
交通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评估组
2022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