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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林士友)
发布日期:2026-03-24

    即墨区大信街道西孙唐庄村林士友因保管不善,将即集用(2013)第82175129号的《集体土地使用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林士友  

2026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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