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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于兆学)
发布日期:2026-03-23

    即墨区鳌山卫街道场元村于兆学因保管不善,将即集建(92)字第170904号的《集体土地使用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于兆学  

2026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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