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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声明(邓学明)不动产登记证明
发布日期:2025-12-01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邓学明因保管不善,将鲁(2024)青岛市即墨区不动产证明第0001728号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邓学明

2025年12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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