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不动产公字(2025)第044号
根据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2024)鲁0202执5540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执行裁定书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登记证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坐落 |
1 |
鲁(2019)即墨市不动产权第0023770号 |
王大海、刘芳 |
青岛市即墨区辽河一路2号12号楼2单元202户 |
2 |
鲁(2019)即墨市不动产证明第0022410号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 |
即墨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