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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声明(宋翠玲)房屋所有权证
发布日期:2025-03-07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宋翠玲因保管不善,将即房私转字第019188号房屋所有权证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屋所有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宋翠玲

2025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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