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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解决农村宅基地历史遗留问题,区农业农村局牵头会同我局制定了《关于妥善解决农村宅基地历史遗留问题的意见》,已进入征求镇街政府意见阶段,如该意见通过实施,将解决历史遗留农村宅基地审核批准问题。解决了宅基地审核批准问题,我局会第一时间为群众办理不动产权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