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即墨区自然资源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出让公告
即自然资告字〔2026〕7号
经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政府批准,青岛市即墨区自然资源局决定以网上拍卖的方式出让9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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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 面积 (M2)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准入产业类型 |
出让年限(年) |
拍卖 起始价 (万元 ) |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
增价幅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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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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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7-1 |
A蓝村街道国际陆港三城路街区、青银高速以南,三城路北侧 |
16470 |
一类工业用地 |
≥1.5且≤3.0 |
≥ 35% |
≤15% |
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 |
50 |
1147 |
318.8350 |
24万元或者24万元的整数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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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7-2 |
B蓝村街道国际陆港三城路街区、青银高速以南,三城路北侧 |
18530 |
一类工业用地 |
≥1.5且≤3.0 |
≥ 35% |
≤15% |
专用设备制造业 |
50 |
1259 |
300.0000 |
27万元或者27万元的整数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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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7-3 |
F蓝村街道国际陆港三城路街区、青银高速以南,三城路南侧 |
45944 |
一类工业用地 |
≥1.5且≤3.0 |
≥ 35% |
≤15% |
通用设备制造业 |
50 |
3198 |
700.0000 |
68万元或者68万元的整数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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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7-4 |
G蓝村街道国际陆港三城路街区、青银高速以南,三城路南侧 |
12689 |
一类工业用地 |
≥1.5且≤3.0 |
≥ 35% |
≤15% |
专用设备制造业 |
50 |
725 |
209.1976 |
19万元或者19万元的整数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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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7-5 |
H蓝村街道国际陆港三城路街区、青银高速以南,三城路南侧 |
11926 |
一类工业用地 |
≥1.5且≤3.0 |
≥ 35% |
≤15% |
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 |
50 |
623 |
223.3992 |
17万元或者17万元的整数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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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7-6 |
J蓝村街道国际陆港三城路街区、青银高速以南,三城路南侧 |
14580 |
一类工业用地 |
≥1.5且≤3.0 |
≥ 35% |
≤15% |
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 |
50 |
824 |
190.8294 |
21万元或者21万元的整数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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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7-7 |
K蓝村街道国际陆港三城路街区、青银高速以南,三城路南侧 |
18658 |
一类工业用地 |
≥1.5且≤3.0 |
≥ 35% |
≤15% |
专用设备制造业 |
50 |
1300 |
379.7713 |
27万元或者27万元的整数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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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7-8 |
即墨区蓝村街道顺达路以南、鑫源中路以东、顺安路以北、鑫源东路以西 |
23713 |
一类工业用地 |
≥1.5且≤3.0 |
≥ 35% |
≤15% |
通用设备制造业 |
50 |
1231 |
604.7815 |
35万元或者35万元的整数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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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7-9 |
石林三路以东、孔雀河六路以南、石林二路以西 |
9131 |
二类工业用地 |
≥1.5且≤3.0 |
≥ 35% |
≤15% |
汽车制造业 |
50 |
607 |
401.5270 |
13万元或者13万元的整数倍 |
注:拍卖地块实际规划设计指标以及空间范围,以批准的规划方案为准,出让地块周边配套情况以现状为准。
二、耕地开垦费
竞得人除缴纳拍卖成交价款之外,2026-7-2号地块还需缴纳耕地开垦费39.1680万元;2026-7-4号地块还需缴纳耕地开垦费162.4605万元;2026-7-5号地块还需缴纳耕地开垦费218.7645万元;2026-7-6号地块还需缴纳耕地开垦费212.8995万元;2026-7-7号地块还需缴纳耕地开垦费0.6630万元;2026-7-8号地块还需缴纳耕地开垦费529.0740万元;2026-7-9号地块还需缴纳耕地开垦费232.8150万元。
三、产业准入
上述地块均按照“标准地”模式出让,竞得人竞得土地后,在签订《土地成交确认书》前与所属镇街签订《项目投资履约监管协议书》。具体要求见出让文件及有关附件。
四、竞买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限制或《出让须知》规定禁止参加者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人须单独申请。
土地出让成交后,竞得人须按《成交确认书》和《拍卖出让须知》中的规定与青岛市即墨区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出让设起始价,不设底价,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但竞买报价超出最高限价时除外。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定于2026年8月11日10时(以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下同),在青岛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s://ggzy.qingdao.gov.cn/qdscmh/)进行。
七、竞买人可于2026年7月21日至2026年8月10日,登录青岛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查询、下载本次拍卖出让文件及相关资料,并按照拍卖出让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竞买。
八、竞买人可于2026年8月4日10时至2026年8月10日16时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竞买申请并缴纳竞买保证金。缴纳竞买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10日16时。竞买人与缴纳竞买保证金的缴款人名称须一致。
竞买人通过网上交易系统的审核并按规定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后,在网上交易系统获得竞价权限。
九、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有关要求,详见《青岛市即墨区自然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出让文件》(以下简称:拍卖出让文件)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相关工作的通知》等资料。竞买人可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查询。
十、竞买资格审查
本次土地使用权网上出让实行竞买人资格后审制度,详见拍卖出让文件。
十一、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出让宗地砂石资源归国家所有,建设项目需动用砂石资源的,应按照有关规定编制砂石资源利用方案,按程序报批。涉及砂石资源交易的,纳入县级及以上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处置。
(二)本宗地不接受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以自然资源部动态监测监管系统推送清单为准)、个人(含多人、个人与企业联合体)竞买申请。青岛市、区(市)国有企业报名参与本地块竞买时,应将参与竞买的相关信息按规定向属地人民政府(或同级财政、国资等部门)报备,并将完成报备手续的证明材料上传交易系统(如有主管部门批复材料应一并上传)。
(三)竞买人须持有数字证书(CA),方可登录网上交易系统,申请参加网上拍卖出让活动。竞买人可通过电话(0532-85938170)联系咨询申请办理数字证书(CA)的相关事宜,数字证书(CA)的办理程序和申请资料要求详见网上交易系统《青岛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CA证书办理指南》。因本公告涉及地块拍卖采用新版系统,旧版CA证书无效,需办理新版CA证书。
(四)拍卖出让活动不接受除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提出竞买申请以外(如电话、邮寄、书面、口头等)其他形式的申请。
(五)竞买人可根据需要,自行现场踏勘出让地块。
(六)本次拍卖出让公告内容如有变化,出让人将在《青岛日报》发布补充公告,届时以补充公告为准。
(七)竞得人须按照约定的土地用途利用土地,不得擅自改变。若需要改变土地用途的,由出让人收回建设用地使用权后重新组织出让活动。
十二、联系电话
业务咨询电话:0532-58551739
数字证书(CA)青岛市受理点:青岛市市北区镇江路16号-1 (青岛CA)
数字证书(CA)联系电话:0532-85938170
青岛市即墨区自然资源局
2026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