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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自然资规[不动产登公]〔2025〕J0009
发布日期:2025-11-19

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事项公告

(编号:即自然资规[不动产登公]〔2025〕J0009)

现有下列申请人申请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及相关证明材料送达即墨区不动产登记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即墨区创智新区振武路496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

联系电话:82660001                                         

序号

申请人

被继承人

被继承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用途

备 注

1

孙为超

孙思竹

新民小区49号楼28户

370282001301GB01754F00350047

商品房

住宅

不动产继承

商品房屋


登记机构:即墨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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