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事项公告
(编号:即自然资规[不动产登公]〔2025〕XJ0003)
现有下列申请人申请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及相关证明材料送达即墨区不动产登记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即墨区创智新区振武路496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
联系电话:8266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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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申请人 |
被继承人 |
被继承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用途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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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周海波 |
岺茂 |
即墨市金华街3号3号楼3单元302户 |
370282002311GB01962F00040023 |
住宅 |
登记机构:即墨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