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公告
编号:即自然资规[不动产登公]〔2025〕D10008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即墨区不动产登记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即墨区创智新区振武路496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
联系方式:8266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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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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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张和钦 |
新建房屋转移登记(单方申请) |
青岛市即墨区辽河一路98号1号楼3单元302户 |
370282002311GB02948F00010017 |
125.19平方米 |
住宅 |
登记机构:即墨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11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