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公告
编号:即自然资规[不动产登公]{2024}D0026号
经查询,即墨市振华街180号21号楼1单元301户,(安居一区)住宅小区系即墨市安居工程办公室开发建设,即墨市安居工程办公室因政府职能合并已取消,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文件精神,购房人单方面申请转移登记。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10月23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青岛市即墨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受理)。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即墨区创智新区振武路496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
联系方式:0532-85053103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焦延军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 |
即墨市振华街180号21号楼1单元301户 |
88.79平方米 |
住宅 |
转移登记 |
2024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