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20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指导下,我局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区工作部署要求,坚持以公开透明为主线,以服务保障民生、方便群众为立足点,以促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为重点,依法、及时、准确地公开了相关政府信息,形成了比较完善的政府信息公开组织领导、制度管理、内容范围和保障机制。
(一)领导重视,责任落实。我局十分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始终把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加强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能、促进全面发展的重要任务来抓。为切实抓好信息公开工作,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影响,我局成立了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局班子成员和各科室(单位)负责人组成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日常工作,同时明确各科室的工作职责,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工作的要求。形成了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科室配合抓的良好工作格局。
(二)求真务实,措施到位。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是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推进民主法制建设、确保依法行政的重要保障。我局坚持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依法行政、加强监督、廉政建设的一项基本制度,同时拓宽公开渠道,使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得到充分保障。
(三)加强网站建设,优化服务方式。为提高网站服务水平,推进局机关电子政务发展,我局在门户网站中设置征地信息、不动产登记信息、自然资源管理、规划公示及行政许可信息等业务专栏。并根据不同需求对网站页面及相关栏目进行调整和充实,确保及时全面地反映全局工作。对我局办公地址、办公电话、监督电话、领导信息、机构信息等信息实时进行更新发布。同时,依托新媒体、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对重点突出、事关全局、涉及公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进行公开,增强了信息内容的针对性和实用性。
(四)构建内外监管体系,强化监督管理。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对外设立监督机构,公布监督电话和电子信箱,在局内部设立信息公开考核机制,使局内部和外部同时建立起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督体系。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及时整改并反馈处理意见,2020年未产生因信息公开问题的投诉。
(五)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0年我局共在门户网站发布2860条政府信息,微信发布58条政府信息。2020年度我局收到依法申请公开的申请91件,全部按时办结。
(六)我局本年度未发布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果类信息,下一步将根据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积极做好本单位相关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市政府令)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有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33 | +5 | 578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22 | 0 | 399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281 | -7 | 448 |
行政强制 | 7 | 0 | 97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6 | -1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6 | 202.3479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9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6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7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1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6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10 | ||||||||
(七)总计 | 96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1 |
注:“其他处理”项目,主要是考虑新旧条例执行衔接以及极少数特殊情况。原则上,所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都应当按照法定的处理方式做出处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注:行政复议机关作为共同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只计算原行为主体的案件数量,不计算行政复议机关的案件数量。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有待完善解决的方面,例如,政策解读的方式有待丰富;对科室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有待强化。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是一个不断完善、不断创新的长期过程,我局在今后的工作中将贯彻落实新《条例》要求,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规范工作流程。我局将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局机关以及局所属单位具有依法行使行政职权的部门所掌握的政府信息,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以社会关注度高、公共利益大的信息作为突破口,积极推进规划方面、土地征收、供应方面、海洋发展方面及林业发展方面等相关信息的公开工作,使信息公开工作更好的贴近我局工作实际,贴近百姓信息需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报告的统计期限: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