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墨区青岛嘉尔孚电梯科技有限公司“3·13”一般高处坠落事故
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2022年10月19日,即墨区政府对《即墨区青岛嘉尔孚电梯科技有限公司“3·13”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以下简称《事故调查报告》)进行了批复,按照《青岛市生产安全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制度》(青安办〔2021〕36号)有关规定,区安委会办公室于2023年4月10日牵头组织成立了即墨区青岛嘉尔孚电梯科技有限公司“3·13”一般高处坠落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评估组(以下简称评估组),对该起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评估,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评估工作组织及开展情况
2023年4月10日,经区政府授权由区安委会办公室牵头,区应急管理局、市公安局即墨分局、区总工会组成了评估组。评估组以《事故调查报告》为依据,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制定了工作方案,针对责任追究及整改措施要求梳理出8个方面的内容作为评估清单。评估组向相关部门了解事故发生后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并收集了相关资料,完成了评估工作。
二、事故责任人员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一)追究刑事责任情况。
董某毅,已移送青岛市公安局即墨分局依法处理。
(二)行政问责情况。
司某鹏,已由中共青岛市即墨区国有资产运营服务中心委员会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三、事故有关单位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一)生产经营单位责任追究情况。
青岛嘉尔孚电梯科技有限公司,由青岛市即墨区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相关规定,给予罚款的行政处罚。
(二)事故相关单位责任追究情况。
青岛景安物业有限公司,已由青岛市即墨区城市旅游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依据内部管理规定给予通报。
四、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一)事故有关单位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青岛嘉尔孚电梯科技有限公司,一是制定完善《电梯安全施工方案及管理制度》、《2023年电梯维护保养规则》等制度规程,提高公司现场施工安全管理水平;二是定期开展电梯施工、电梯维护保养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施工人员安全意识;三是已终止墨河大厦加装电梯项目施工。
青岛景安物业有限公司,一是每月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全员安全责任意识;二是每月定期组织安全隐患自查工作,发现隐患立即整改,形成安全隐患自查工作报告,杜绝事故隐患;三是组织2023年第一季度开展消防应急演练工作,提高全员火灾防范意识意识及应急处置能力。
(二)事故相关单位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青岛市即墨区城市旅游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严格落实全员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清单,组织职工开展自查自纠,强化对各部室、子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管理。
五、评估组评估意见
评估组经综合评估后一致认为,各部门均能依据区政府批复意见,对有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员作出相关处理,未发现不按规定落实责任追究的问题;事故单位能认真汲取事故教训,按照事故调查报告的要求建章立制,进行事故各项责任追究和防范措施整改,有效提升了安全管理水平。各被评估单位基本落实了事故调查报告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要求。
即墨区青岛嘉尔孚电梯科技有限公司
“3·13”一般高处坠落事故整改
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评估组
2023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