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即墨区安全生产委员会2020年工作要点
2020年,全区安全生产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批示指示精神,以国家和省市区关于安全生产的各项政策法规和决策部署为遵循,全面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力推进各项改革攻坚任务,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努力实现“三下降、一杜绝”的目标(力争事故起数、死亡人数、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同比下降,杜绝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努力形成全域全面高质量安全发展新局面,为加快建设特色鲜明宜居幸福的现代化新区提供安全保障。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讲话精神
(一)切实夯实安全生产工作思想根基。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批示精神,纳入党政领导班子理论中心组学习和干部培训内容,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十九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组织开展专题学习和系列宣贯活动,始终把安全生产摆在重要位置,切实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决守住安全发展底线。(责任单位:各镇街、功能区,区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
二、持续深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二)落实党委政府领导责任。深入开展“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架构完善年”活动,认真抓好《区委、区政府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清单》《镇街、功能区及部门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清单》落实,将责任落实情况纳入党政领导干部年度述职内容,以上率下推进各级责任落实。区委常委会每半年、区政府常务会每季度一次,专题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区安委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工作例会,各镇街、各功能区、各有关部门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分析形势,总结部署工作,协调解决问题,强化安全生产工作领导。(责任单位:各镇街、功能区,区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
(三)强化部门“三个必须”监管责任。紧跟机构调整和安全生产形势发展步伐,针对新业态、新领域出现的新风险、新问题,加强系统性研究,及时理清行业部门安全监管职责边界,修订出台《关于明确党委政府及其部门安全生产职责的规定》,着力消除监管职责“边缘地带”的空白,解决责任不明、边界不清的问题,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体系,做到监管责任全覆盖。制定《青岛市即墨区安全生产委员会运行规则》,进一步明确安委会和专业委员会工作职责,各专业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分析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安排部署专项整治等工作。各专业委员会办公室或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负责协调专业委员会第一主任每月带队督导检查一次安全生产工作,并负责将督导检查情况及时报区安委会办公室备案。(责任单位:各镇街、功能区,区安委会各专业委员会,区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
(四)压实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山东省《关于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的意见》(鲁应急发〔2019〕75号)、青岛市《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重点事项清单》,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诚信体系建设、“黑名单”、重大责任事故职业禁入等制度,通过执法倒逼、标准引领、正向激励、服务保障等措施,督促企业落实第一责任人、全员岗位安全责任制、安全防控、基础管理和应急处置等具体责任,从源头控制风险隐患和不安全行为,依法安全生产经营。根据青岛市统一部署,探索建立员工个人违章行为与个人信用、保险、薪酬、晋升等挂钩制度。(责任单位:各镇街、功能区,区工信局、公安分局、区住建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应急局、区国资中心、区地方金融监管局)
(五)发挥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责任。按照“协调有权威、指导有方向、检查有效果、监管有力度”的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目标,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机制,明确工作内容,规范工作程序,完善工作制度,理顺工作关系。完善安全生产考核办法,结合年度重点工作,进一步修订完善《2020年度镇街(功能区)安全生产考核细则》《2020年度区直部门安全生产考核细则》,坚持过程控制、结果导向“双促进”,注重事故情况和日常工作“双考核”,采用失责扣分、亮点奖分“双结合”,提高考核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增进考核对责任的督促落实、工作的深化推动效果。深化安全生产督导检查,每月通报全区生产安全事故情况,适时发布预警信息,狠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强化安全生产综合监管。根据《青岛市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部门与市纪委监委线索移交衔接办法》,探索建立即墨区相关程序,强化事前、事中、事后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落实。(责任单位:各镇街、功能区,区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
三、加快推动安全生产各项改革攻坚任务落实
(六)做好安全生产规划编制。在《即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中设立安全生产专篇,以区域风险评估为依据科学编制安全生产专项规划,在全区全域描绘安全生产总体工作“蓝图”,明确战略目标,高站位高层次推进生产安全。(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应急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七)启动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对照《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评价与管理办法》《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评价细则》,按照上级统一部署,适时启动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成立工作专班,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目标,明确工作要求,推进创建工作各项措施落地做实。(责任单位:各镇街、功能区,区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
(八)探索建立“一三三三”监管执法流程再造改革工程。按照青岛市《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流程再造实施方案》要求,探索建立“一三三三”流程再造改革工程(“一”即建立安全生产监管企业和风险“一张图”;“三”即监管执法体制、机制、标准“三个创新”;“三”即建立应急指挥、安全监管和网格化“三个平台”;“三”即实现提高效率、提高质量、大数据分析3个目标),推进数字化、信息化安全监管,建立应急指挥、安全监管和网格化基础平台,推动各重点行业领域监管执法信息和生产经营单位信息互联互通,网上动态管理。(责任单位:各镇街、功能区,区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
四、深入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启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部署“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2个专题,深化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消防、道路运输、交通运输和渔业船舶、城市建设、工业园区等功能区、危险废物等安全整治专项,发挥各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全力防范化解各行业领域安全风险。
(九)突出化工危化品企业风险管控。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加快化工产业转型升级。实施危化品行业安全提升工程,出台《即墨区关于全面加强危化品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在全区4家危化品生产、8家危化品有储存、72家危化品无储存经营企业和117家加油站建立信息监管平台,在8家重大危险源企业的储罐等关键设备上安装传感器,实时掌握设备温度、压力、液位等信息,及时处置异常情况。另外,还将在12家危化品生产和有储存企业推广智慧用电,在城区30家加油站实行渠化交通管理,深化危化品行业安全监管科技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进一步提升监管效能、确保生产安全。(责任单位:各镇街、功能区,区工信局、区应急局、区交通运输局、公安分局、生态环境分局分工负责)
(十)开展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综合治理。开展房屋市政、公路、人防、水利等建设工程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加强桥梁隧道、脚手架、高支模、深基坑、起重机械、地下暗挖等危险性较大的工程执法检查,强化对施工现场各环节危险源的管控。开展既有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责任单位:各镇街、功能区,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利局、区自然资源局)
(十一)深化交通运输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深化道路交通“平安行·你我他”行动,持续推进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团雾多发路段治理、农村平交路口“一灯一带”建设、公交车和桥梁防护安全专项治理。按照青岛市统一部署,完成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全过程信息化共享监管任务。深入开展沿海“平安海区”三年攻坚行动,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做好商渔船碰撞防范工作。抓好铁路沿线外部环境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加大城市重点铁路道口“平改立”和线路封闭推进力度。(责任单位:各镇街、功能区,公安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教体局、区自然资源局、即墨海事处、区北站管理办)
(十二)推进重点领域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紧盯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文博单位、学校医院、养老机构、公共娱乐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多合一”、群租房、老旧小区、小微企业、家庭作坊等高风险场所,加大执法检查和联合惩戒力度。推进老旧城区消防安全改造升级,全面开展“生命通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依法严肃查处并曝光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的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纳入消防安全严重失信行为。(责任单位:各镇街、功能区,区消防大队、区住宅服务中心、区商务局、区教体局、区卫健局、区文旅局、区民政局、公安分局等部门分工负责)
(十三)深化燃气行业领域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开展餐饮等燃气使用场所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严厉查处和打击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储存、充装、运输、使用等环节中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责任单位:各镇街、功能区,区住建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交通运输局、区综合执法局)
(十四)深化非煤矿山安全风险隐患治理。强化非煤矿山提升运输、机械、开采、防排水等关键环节安全管理,强制淘汰落后工艺设备,严厉打击超层越界、不按设计生产和建设等违法违规行为。(责任单位:各镇街、功能区,区应急局、区自然资源局)
(十五)扎实排查治理城市道路塌陷隐患。强化城市道路塌陷源头因素安全管理,进一步完善城市道路塌陷巡查防控常态化机制,加大道路、地铁、市政管网等城市重大公共设施的检查力度,提高现场风险认知和监测能力。(责任单位:各镇街、功能区,区住建局、区水利局)
(十六)深入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整治。紧盯密闭半密闭设备、地下有限空间和地上有限空间等事故易发多发的重点区域,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到位、管理制度和作业规程设置到位、安全培训到位、风险辨识到位、作业审批到位、应急到位等规章制度,严防中毒、窒息、爆炸、溺水、坠落等事故发生。(责任单位:各镇街、功能区,区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
(十七)严密防范非生产类伤亡事故。推动青岛市《预防非生产类伤亡事故重点任务工作方案》各项工作任务落实,狠抓农村自建工程、道路交通安全、防范一氧化碳中毒、中小学防溺水安全管理和儿童游乐设施安全管理,全面排查整治各类风险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责任单位:各镇街、功能区,区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
持续推进机械铸造、粉尘防爆、涉氨制冷,以及特种设备、民爆、油气输送管道、旅游、农机、电力、畜牧养殖等领域专项整治。(责任单位:各镇街、功能区,区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
五、着力提高安全生产信息水平
(十八)着力构建全区安全风险管控“一张图”。通过全面评估风险、深入排查风险、监测预警风险、有效化解风险,推动安全生产“关口前移”,牢牢掌握风险防控主动权。全面完成全区安全风险评估,科学评估行业和区位系统性安全风险和隐患,进一步更新完善高危企业、属地监管、行业监管、风险隐患“四大数据库”,制定全区风险管控“一张图”,实现各类风险“一图尽收”、动态管控。(责任单位:各镇街、功能区,区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
(十九)深化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完善智慧消防平台,2020年扩大覆盖至全区21个专业商市场和718栋二类高层住宅安装安全标准化隐患巡查、电气火灾隐患检测等系统,推动完成2万户居民住宅可燃气体报警和独立烟感系统安装,提高智能化监管水平。(责任单位:各镇街、功能区,区应急局、区消防大队)
(二十)推进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发挥网格员覆盖面广、活动经常的资源优势,借助“隐患随手拍”活动做法,在网格员安全生产绩效考核涉及的17类安全隐患排查内容的基础上,紧跟安全生产发展,不断将基层网格员能力范围内且容易辨识的安全隐患纳入日常巡查重点事项。同时针对网格员专业知识不足的实际,对已纳入的巡查内容,逐个安排辨识示例,视情组织专项培训。让网格员通过手机APP能够“一看就明白、照着就能做、发现就上传”,实现群策群力查隐患、保安全的工作目标。(各镇街、功能区,区应急局)
六、提升企业防范事故风险能力
(二十一)健全中小企业事故预防市场化机制。深化开展中小企业防高处坠落、防物体打击、防机械伤害“三防”行动,强化中小企业事故预防。继续推广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促进高危行业企业加大安全投入、强化事前风险防范。(责任单位:各镇街、功能区,区应急局、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公安分局、区农业农村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地方金融监管局等有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二十二)深化双重预防体系和标准化建设。深化标准化建设,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加强双重预防体系与安全标准化融合,扩大实施面,提高体系运行质量。根据青岛市要求,力争到2020年底,小微企业全部建成双重预防体系,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等高危行业企业,以及其他行业领域规模以上企业,全部规范运行,实现企业安全风险管控现代化。(责任单位:各镇街、功能区,区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
(二十三)严格把好安全条件审查和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关。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标准规范,实行安全生产规划、设计、建设、运行、管理等重大安全风险“一票否决”。继续推进安全生产自动化减人、机械化换人,鼓励企业建设智能化工厂,减少高危岗位操作人员。(责任单位:各镇街、功能区,区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
七、依法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二十四)加强安全生产法治建设。强化依法治安,对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和新出台的《山东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办法》进行宣讲解读。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及时更新安全生产法规规章和标准规范。抓好《青岛市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落实,修订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约谈、挂牌督办、举报奖励等制度,加强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责任单位:各镇街、功能区,区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
(二十五)强化企业执法检查。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过程全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科学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出台《即墨区安全生产进企业执法检查标准》,采取重点检查、一般检查和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利用“双随机抽查”等手段,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坚持严格执法与指导服务并重。强化差异化执法,在全区选取30家以上本质安全水平较高的企业,建立“即墨区企业安全联盟”,强化联盟自律,通过互查提升安全能力,平时对企业无事不扰,优化安全监管环境。制定专家管理办法,建立专家库,充分发挥专家的决策咨询和技术支撑作用,严查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有效防范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责任单位:各镇街、功能区,区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
(二十六)严肃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规范事故调查程序,确保按规定时限结案并公布调查报告;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形成事故责任追究震慑力,做到事故查处率100%,事故调查报告公开率100%。开展事故调查评估,加强事故结案后对事故处理意见落实情况评估工作。(责任单位:各镇街、功能区,各事故调查组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八、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水平
(二十七)加快街镇安监队伍建设。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的意见》,加强镇街安监队伍建设,按照“2×2+N”标准,推动镇街配齐配强专职执法人员和协管人员,年底前人员配备率和持证上岗率均达到100%,推进执法队伍名称、服装、标识、编码、证件、装备、培训、职责、标准和考评“十统一”,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优化监管生态,提升监管效能。(责任单位:各镇街、功能区,区应急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二十八)深化安全文化建设。以服务创建安全示范城市为主线,以建设安全文化为目标,以分类分层多方位、多载体有针对性的开展宣传培训为措施,以深入开展“四.五安全生产日”“安全生产月”“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法宣传周”等系列宣传活动为手段,以安全生产知识“七进”为推动,通过即墨融媒体、微信公众号、抖音等新媒体宣传阵地,营造良好的安全氛围。深化提升“五个一”工作模式,总结提炼即墨经验,打造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规范化建设“即墨样板”。编写《市民应急手册》、启动安全文化示范点及安全文化交流培训中心建设,探索构建政府、社会、市场协同合作的安全文化交流新模式,在青岛范围内创建典型经验并进行推广宣传。(责任单位:各镇街、功能区,区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
(二十九)强化应急保障能力建设。推动企业安全培训、预案管理和应急演练“三到位”。对企业培训课程和学时进行在线自动监测,严格落实安全培训内容和学时。高危行业企业、人员密集场所经营单位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应急演练,其他企业至少每年进行一次应急演练。企业各厂区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演练。加强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新组建全区森林消防应急救援专业队伍,组织人民武装部、水利局、相关镇街和蓝天救援队开展水上救援培训演练,全面强化应急装备和队伍能力建设。(责任单位:各镇街、功能区,区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