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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即墨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封山禁火通告
发布日期:2020-04-30

近期,省、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连续发布森林火险最高等级预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青岛市森林防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现通告如下:

一、即日起至5月31日为封山禁火期,即墨区所有山林区域均为森林高火险区,对所有山林区域实行封山管理,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遵守。

二、在封山禁火期内,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进入封山范围;确需进入的,必须经区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批准,严格按照批准的时间、地点、范围和防火规定进行活动。

三、所有进入林区的人员,应当接受管理人员的统一检查、监督和管理。严禁携带火种入山和一切违规用火行为。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属地管理责任,严格执行封山禁火通告。

四、违反上述规定,依据有关条规从严处罚;不接受检查、不听劝告者,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举报电话:119,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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