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经青岛市即墨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审查,以下企业申请符合法定要求,准予变更《药品经营许可证》。
特此公告。
青岛市即墨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6年5月26日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注册地址 | 社会信用代码 | 证书编号 | 变更前主要负责人、药学技术人员(一) | 变更后主要负责人、药学技术人员(一) | 决定日期 |
| 1 | 青岛永康堂大药房有限公司 | 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永合硕丰苑三期18号楼1号网点 | 91370282081440496A | 鲁DA532g00533 | 张全兵 | 张科 | 2026/5/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