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墨区卫生健康局
即墨区卫生健康局机构职能
发布日期:2023-10-18

部门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

青岛市即墨区卫生健康局

办公电话

0532-88512617

投诉电话

0532-88512617

邮政编码

266200

传真号码

0532-88539893

主要负责人

陆钧林



办公时间

工作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全年)

办公地址

即墨区盛兴路78号

网址

www.jimo.gov.cn

电子邮箱

wjjbgs@qd.shandong.cn

行政职能

第一条    根据省委、省政府批准,市委、市政府审核同意的《青岛市即墨区机构改革方案》和区委、区政府《关于青岛市即 墨区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青岛市即墨区卫生健康局(以下简称区卫生健康局) 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加挂青岛市即墨区中医药管理局(以下简称区中医药局)牌子。

第三条 区卫生健康局贯彻党中央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市委、区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卫生健康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民健康政策、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和中医药工作有关法律法规,拟订并组织实施相关规划和政策性措施。统筹全区卫生健康资源配置,组织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

(二)负责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落实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组织开展深化医药卫生体制 改革效果评估。

(三)负责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免疫规划及政策措施,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协调有关部门对重大疾病实施综合防控与干预。

(四)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全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及时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和传染病疫情信息。

(五)负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

(六)负责全区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行业监督管理。监督管理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等医疗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地方标准的执行情况。组织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负责全区卫生健康系统行风建设工作,建设和 谐医患关系。

(七)负责全区计划生育服务和管理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和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落实计划生育政策。

(八)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拟订全区健康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推进健康产业与相关产业融合,推动健康新业态发展。承担卫生健康领域新旧动能转换有关工作。  

(九)负责全区中医药工作。拟订全区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继承和发展中医药文化,促进中药资源的保护、研究开发和合理利用。

(十)贯彻执行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相关工作。

(十一)负责卫生健康领域综合执法工作。完善综合执法体系,规范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 查处违法行为。

(十二)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基层卫生服务、妇幼健康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指导基层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 设,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

(十三)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卫生健康人才、科技发展规划。负责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落实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 训制度。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

(十四)负责卫生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 建设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组织开展对外援助和交流 合作。

(十五)拟订保健工作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区保健委员会确定的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重要会议和重大活 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六)负责卫生健康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七)承担区保健委员会、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区政府卫生防病暨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八)承担推进卫生健康领域招商引资、招才引智等相关工作。培育、引导、扶持相关行业协会发展,推进行业协会自律, 发挥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行业的作用。指导区 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十九)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职能转变。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变政府职能、 深化放管服政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决策部署,认真落 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以及区委、区政府深化“一次办好”和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要求,组织推进本系统转变 政府职能,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即墨〃健 康家”战略,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坚持中西医并重,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 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

1.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

2.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

3.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 

4.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公立医院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

5.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加快中医药传承发展,促进全民健康。

(二十一)有关职责分工。涉及职责分工的部门,应当建立信息共享、行政执法联动等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 成监管合力。

1.与区民政局的职责分工。区卫生健康局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贯彻落实维护老年人权益的政府规章,拟订老龄事 业发展规划,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指导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 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区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 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2.与区市场监管局的职责分工。(1)区卫生健康局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会同区市场监管局等部门组织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区市场监管局协助区卫生健康局收集相关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信息和资料,及时向区卫生健康局提出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建议。区卫生健康局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 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在组织检验后认为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应当立即组织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并及时向区市场监管局通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对于得出不安全结论的食品,区市场监管局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区市场监管局 在监督管理工作中发现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应当及时 向区卫生健康局提出建议。(2)区卫生健康局负责对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的作业场所,清洗消毒设备或者设施,生产用水和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餐具、饮具的出厂检验,餐具、饮具的包装标识进行监管。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对餐饮单位自行洗消 的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的容器进行监管。两部门应当建立 协调配合机制,在监管工作中发现餐具、饮具不合格的,应当及时相互通报。(3)区卫生健康局在调查处理传染病或者其他突发 公共卫生事件中发现与食品安全相关的信息,应当及时通报区市场监管局。(4)区市场监管局会同区卫生健康局建立重大药品不 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区卫生健康局会同区市场监管局推动使用环节的药品、医疗器械追溯 体系建设。

3.关于中小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区教育体育局负责指导和督促学校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相关管理制度,将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工作作为学校落实安全风险防控职责、推进 健康教育的重要内容,加强评价考核;指导、监督学校加强食品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降低食品安全风险,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 患,提升营养健康水平,积极协助相关部门开展工作。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加强学校集中用餐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涉及学校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建立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及时向教育部门通报学校食品安全相关信息;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 管理人员进行抽查考核,指导学校做好食品安全管理和宣传教育; 依法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学校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负责将学校校园及周边地区作为监督检查的重点,定期对学校食堂、供餐单 位和校园内以及周边食品经营者开展检查;每学期应当会同教育 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学校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督促指导学校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区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开展校园食品安全风险和营养健康监测,对学校提供营养指导,倡导健康饮食理念, 开展适应学校需求的营养健康专业人员培训;指导学校开展食源性疾病防控和营养健康的知识教育,依法开展相关疫情防控处置 工作;组织医疗机构救治因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导致人身伤害的人员。

4.与区医保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卫生健康局、区医保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 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5.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区委农办、区农业农村局总体牵头组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牵头做好村容村貌整治提升、农 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区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推进农村生活 垃圾治理工作。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卫生健康局牵头推进“厕 所革命”工作。生态环境部门、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农业农村 局按照各自职责分别牵头负责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完善建设和管护机制相关工作。区自然资源局牵头负责加强村庄规划工作。

区发展改革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利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综合执法局等相 关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参与做好相应工作。

6.区行政审批局和审批服务事项划出部门应当坚持“谁审批 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按照《中共青岛市即墨区委青 岛市即墨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岛市即墨区推进相对集中行政 许可权组建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执行。区行政审批局对划转的行政许可和相关政务服务事项,依法履行 职责,并对行政审批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牵头建立完善协 调与其他审批部门、监管部门、执法机构的关系,研究解决现场踏勘、审图验收等环节的衔接措施。审批服务事项划出部门要全方位做好监管工作,突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对区行政审批局实施的审批行为和行政相对人行使行政许可权利进行监督,依法确定和调整行政审批实施所需的审批条件、技术标准等审批规范,明确行政相对人行使行政许可权利的要求、规则和限制性规定等,及时调整和完善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严格落实监管职责。各部门要加强衔接配合,决不允许推卸责任、决不允许出现监管空白。

事业职能

第一条  根据青岛市即墨区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和关于深化区级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青岛市即墨区卫生健康事业服务中心为区卫生健康局所属副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挂区老龄工作服务中心牌子。

第三条区卫生健康事业服务中心党组织要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促改革、保落实的领导作用,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集体讨论决定本单位改革发展重大问题,支持行政主要领导人依法依规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要全面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推动本单位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第四条区卫生健康事业服务中心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市、区工作要求,主要职责是:

(一)参与医改政策、医疗行业规范标准、医疗发展规划等研究,并做好相关改革实施工作。

(二)承担医疗卫生机构功能、布局调整相关事务性工作;参与拟订公立医院基本建设、运营发展、项目引进等规划计划;

(三)承担全区医疗技术及从业人员、医疗质量与安全、医疗服务及行业作风等监测评价的事务性工作,协调处理医疗纠纷。

承担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情况监测评估工作,协助实施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承担卫生健康系统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督查考核的相关事务性工作。

(五)承担卫生健康系统卫生技术人员执业资格定期考核的事务性工作;承担医学继续教育相关工作,开展有关技术培训。

承担卫生健康系统经济管理、财务监管相关事务性工作;参与重大项目建设大型医疗仪器设备购置可行性论证审核工作;实施医疗卫生机构会计集中核算,规范财务收支行为。

承担全区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相关工作,参与编制专项预案,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服务保障工作;承担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相关事务性工作,参与医疗卫生机构平安医院建设工作。

承担全区基层计生工作组织建设相关工作;承担全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相关事务性工作。

(九)承担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指导基层落实老年健康工作;承担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承担卫生健康信息宣传、新闻发布、舆情处置、知识普及相关工作;参与拟订卫生健康系统信息化建设年度计划,做好卫生健康信息统计工作。

第五条区卫生健康事业服务中心设10个内设机构,机构规格为正科级:

(一)医务管理科。承担医疗卫生机构运行、医疗技术及从业人员、医疗质量与安全、医疗服务及行业作风等监测评价的事务性工作,协调处理医疗纠纷,提出改进医患关系的对策措施;承担卫生技术人员执业资格定期考核相关事务性工作;承担医学继续教育相关工作,开展有关技术培训;承担卫生支农、卫生强基等对口帮扶相关工作。

(二)资产财务科。承担卫生系统的资产管理相关事务性工作;负责卫生健康系统财务管理工作;指导医疗卫生单位建立现代医院财务管理制度;承担医疗卫生单位经费预决算编制、卫生统计等相关技术性工作;对医疗卫生机构实施会计集中核算,规范财务收支行为;办理资金结算业务,核定备用金限额;负责有关会计资料档案的整理、归档、保管、移交工作。

(三)健康产业科。承担医疗卫生机构功能、布局调整相关事务性工作;参与拟订公立医院基本建设、运营发展、项目引进等规划计划;承担卫生健康系统基本建设相关工作;参与卫生健康系统重大项目建设、大型医疗仪器设备购置可行性论证、审核工作;承担大健康产业“双招双引”相关工作。

(四)应急指导科。承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服务保障工作,组织编制专项预案,承担相关演练组织实施工作;根据授权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承担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相关事务性工作,参与医疗卫生机构平安医院建设工作。

(五)区计划生育协会办公室负责宣传、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方面的政策法规,依法保护群众在计划生育、生殖健康等方面的合法权益。承担全区基层计生组织建设相关工作。承担全区人口关爱基金募集和救助发放工作。负责计生特殊家庭帮扶项目落实。承担青岛市计划生育公益金救助发放工作,做好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和失独家庭综合保险工作。负责全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相关事务性工作。承担区计划生育协会日常事务性工作。

(六)老龄服务科。参与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承担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承担老龄工作理论研究、宣传教育和经验推广相关工作;承担全区老年人权益保障相关工作;指导全区“敬老文明号”等示范创建活动;指导基层落实老龄健康工作。

(七)信息化建设科。参与拟订卫生健康系统信息化建设年度计划;承担卫生健康系统各类信息数据库建设、管理和维护工作;参与卫生健康领域重大信息化建设项目,推进公立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信息化建设工作;承担信息化应用技术的培训和指导工作;负责全区卫生健康信息统计工作。

(八)督查考核科。承担青岛市级、区本级考核任务;承担区卫生健康局对所属医疗卫生机构考核相关工作;开展卫生健康系统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督查工作;承担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九)宣传教育科。承担卫生健康信息宣传、新闻发布、舆情处置、知识普及相关工作;承担门户网站、新媒体维护以及自媒体内容制作、发布和管理工作;负责政务信息整理上报工作。承担卫生健康系统精神文明建设相关工作。

(十)中医药事业发展科。负责指导和组织实施农村卫生、社区卫生服务中的中医药工作;推动中药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合理利用;承担中医药文化传承发展和科普宣传工作,推动中医药文化和防病治病知识普及;推进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负责中医药规范化培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中医药师承教育、继续教育等。承担区委促进中医药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工作。

第六条  区卫生健康事业服务中心核定事业编制57名。设主任1名(副处级),副主任3名(正科级);内设机构设正科级领导职数10名,副科级领导职数7名。

第七条  区卫生健康事业服务中心经费来源为财政拨款。

第八条  本规定由中共青岛市即墨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中共青岛市即墨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九条  本规定自2021年3月31日起施行。

 行政内设机构

机构名称

办公室

办公电话

0532-88512617

投诉电话

0532-88512617

邮政编码

266200

传真号码

0532-88539893

办公时间

工作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办公地址

即墨区盛兴路78号

电子邮箱

wjjbgs@qd.shandong.cn

职能

1.负责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2.负责文电会务、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机要保密、值班管理、档案管理、综合考核等工作,承担综合调研、综合性文稿起草、对外联络和后勤保障等工作。3.负责信访工作。

机构名称

人事科

办公电话

0532-88512828

投诉电话

0532-88512617

邮政编码

266200

传真号码

0532-88539893

办公时间

工作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办公地址

即墨区盛兴路78号

电子邮箱

wjjbgs@qd.shandong.cn

职能

1.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社会保障等工作。2.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干部队伍和人才队伍建设。3.负责招才引智和高层次人才引进培养工作。4.负责权限内的人事档案管理工作。5.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机构名称

财务审计科

办公电话

0532-88527900

投诉电话

0532-88512617

邮政编码

266200

传真号码

0532-88539893

办公时间

工作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办公地址

即墨区盛兴路78号

电子邮箱

wjjbgs@qd.shandong.cn

职能

1.负责局机关财务管理工作,指导各级医疗卫生单位的财务管理和基本建设工作。2.负责系统内各级医疗卫生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3.负责局机关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各级医疗卫生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机构名称

规划发展科

办公电话

0532-88513298

投诉电话

0532-88512617

邮政编码

266200

传真号码

0532-88539893

办公时间

工作日 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办公地址

即墨区宁东路166号

电子邮箱

wjjbgs@qd.shandong.cn

职能

1.负责统筹全区卫生健康服务资源,指导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2.负责局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承办行政应诉相关工作。3.负责指导和监督依法行政工作。4.负责推进卫生健康系统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5.负责法治建设、普法教育等法律事务相关工作。


机构名称

医政医管科

办公电话

0532-88515658

投诉电话

0532-88512617

邮政编码

266200

传真号码

0532-88539893

办公时间

工作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办公地址

即墨区盛兴路78号

电子邮箱

wjjbgs@qd.shandong.cn

职能

1. 负责全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政策、措施和建议,组织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承担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部署的有关工作。2.贯彻执行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组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目录。 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3.拟订保健工作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


机构名称

公共卫生与疾病预防控制科

办公电话

0532-88519555

投诉电话

0532-88512617

邮政编码

266200

传真号码

0532-88539893

办公时间

工作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办公地址

即墨区盛兴路78号

电子邮箱

wjjbgs@qd.shandong.cn

职能

1.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免疫规划及政策措施,制定全区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2.负责全区传染病防治监督、重大工程项目的预防性卫生监督。3.组织对急性职业中毒、重大传染病疫   情等公共卫生突发事件进行调查处理。4.组织对重大突发疫情、病情实施监测和紧急处置,防止和控制疫情、病情的蔓延。及时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5.负责卫生健康、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6.负责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协调有关部门对重大疾病实施   综合防控与干预。承担区政府卫生防病暨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机构名称

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

办公电话

0532-88520373

投诉电话

0532-88512617

邮政编码

266200

传真号码

0532-88539893

办公时间

工作日 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办公地址

即墨区宁东路166号

电子邮箱

wjjbgs@qd.shandong.cn

职能

1.负责全区人口监测预警工作,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2.完善落实生育政策,开展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和特殊家庭扶助,做好流动人口生育政策落实。3.负责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和统计工作,参与全区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收集核对违法生育信息。

机构名称

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办公电话

0532-88519518

投诉电话

0532-88512617

邮政编码

266200

传真号码

0532-88539893

办公时间

工作日 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办公地址

即墨区宁东路166号

电子邮箱

wjjbgs@qd.shandong.cn

职能

1.负责拟订全区爱国卫 生工作的有关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2.协调全区卫生创建工作,负责开展国家、省级卫生城市及各类卫生村镇创建和巩固工作,组织开展控制吸烟等工作。3.负责指导单位和居民区做好病媒生物 防治等有关卫生工作。4.负责推进农村“厕所革命”相关工作。组织开展区爱国卫生月等活动。5.承担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机构名称

机关党委

办公电话

0532-88519928

投诉电话

0532-88512617

邮政编码

266200

传真号码

0532-88539893

办公时间

工作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办公地址

即墨区盛兴路78号

电子邮箱

wjjbgs@qd.shandong.cn

职能

1.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2.指导卫生健康行业社会组织党建相关工作。 



事业内设机构



机构名称

医务管理科

办公电话

0532-88516156

投诉电话

0532-88512617

邮政编码

266200

传真号码

0532-88539893

办公时间

工作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办公地址

即墨区盛兴路78号

电子邮箱

wjjbgs@qd.shandong.cn

职能

承担医疗卫生机构运行、医疗技术及从业人员、医疗质量与安全、医疗服务及行业作风等监测评价的事务性工作,协调处理医疗纠纷,提出改进医患关系的对策措施;承担卫生技术人员执业资格定期考核相关事务性工作;开展有关技术培训;承担卫生支农、卫生强基等对口帮扶相关工作。






机构名称

应急指导科

办公电话

0532-88512889

投诉电话

0532-88512617

邮政编码

266200

传真号码

0532-88539893

办公时间

工作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办公地址

即墨区盛兴路78号

电子邮箱

wjjbgs@qd.shandong.cn

职能

协调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服务保障工作,组织编制专项预案,承担相关演练组织实施工作;根据授权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承担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相关事务性工作,参与医疗卫生机构平安医院建设工作。





机构名称

资产财务科

办公电话

0532-88516958

投诉电话

0532-88512617

邮政编码

266200

传真号码

0532-88539893

办公时间

工作日 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办公地址

即墨区宁东路166号

电子邮箱

wjjbgs@qd.shandong.cn

职能

承担卫生系统的资产管理相关事务性工作;负责卫生健康系统财务管理工作;指导医疗卫生单位建立现代医院财务管理制度;承担医疗卫生单位经费预决算编制、卫生统计等相关技术性工作;对医疗卫生机构实施会计集中核算,规范财务收支行为;办理资金结算业务,核定备用金限额;负责有关会计资料档案的整理、归档、保管、移交工作。





机构名称

健康产业科

办公电话

0532-88512287

投诉电话

0532-88512617

邮政编码

266200

传真号码

0532-88539893

办公时间

工作日 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办公地址

即墨区宁东路166号

电子邮箱

wjjbgs@qd.shandong.cn

职能

参与拟订公立医院基本建设、运营发展、项目引进等规划计划;承担卫生健康系统基本建设相关工作;参与卫生健康系统重大项目建设、大型医疗仪器设备购置可行性论证、审核工作;承担大健康产业“双招双引”相关工作。





机构名称

区计划生育协会办公室

办公电话

0532-88517225

投诉电话

0532-88512617

邮政编码

266200

传真号码

0532-88539893

办公时间

工作日 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办公地址

即墨区宁东路166号

电子邮箱

wjjbgs@qd.shandong.cn

职能

负责宣传、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方面的政策法规,依法保护群众在计划生育、生殖健康等方面的合法权益。承担全区基层计生组织建设相关工作。承担全区人口关爱基金募集和救助发放工作。负责计生特殊家庭帮扶项目落实。承担青岛市计划生育公益金救助发放工作,做好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和失独家庭综合保险工作。负责全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相关事务性工作。承担区计划生育协会日常事务性工作。





机构名称

老龄服务科

办公电话

0532-88533137

投诉电话

0532-88512617

邮政编码

266200

传真号码

0532-88539893

办公时间

工作日 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办公地址

即墨区宁东路166号

电子邮箱

wjjbgs@qd.shandong.cn

职能

参与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承担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承担老龄工作理论研究、宣传教育和经验推广相关工作;承担全区老年人权益保障相关工作;指导全区“敬老文明号”等示范创建活动;指导基层落实老龄健康工作。





机构名称

信息化建设科

办公电话

0532-88512356

投诉电话

0532-88512617

邮政编码

266200

传真号码

0532-88539893

办公时间

工作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办公地址

即墨区盛兴路78号

电子邮箱

wjjbgs@qd.shandong.cn

职能

参与拟订卫生健康系统信息化建设年度计划;承担卫生健康系统各类信息数据库建设、管理和维护工作;参与卫生健康领域重大信息化建设项目,推进公立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信息化建设工作;承担信息化应用技术的培训和指导工作;负责全区卫生健康信息统计工作。





机构名称

督查考核科

办公电话

0532-88511508

投诉电话

0532-88512617

邮政编码

266200

传真号码

0532-88539893

办公时间

工作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办公地址

即墨区盛兴路78号

电子邮箱

wjjbgs@qd.shandong.cn

职能

承担青岛市级、区本级考核任务;承担区卫生健康局对所属医疗卫生机构考核相关工作;开展卫生健康系统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督查工作;承担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





机构名称

宣传教育科

办公电话

0532-88516658

投诉电话

0532-88512617

邮政编码

266200

传真号码

0532-88539893

办公时间

工作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办公地址

即墨区盛兴路78号

电子邮箱

wjjbgs@qd.shandong.cn

职能

承担卫生健康信息宣传、新闻发布、舆情处置、知识普及相关工作;承担门户网站、新媒体维护以及自媒体内容制作、发布和管理工作;负责政务信息整理上报工作。承担卫生健康系统精神文明建设相关工作。





机构名称

中医药事业发展科

办公电话

0532-88515987

投诉电话

0532-88512617

邮政编码

266200

传真号码

0532-88539893

办公时间

工作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办公地址

即墨区盛兴路78号

电子邮箱

wjjbgs@qd.shandong.cn

职能

负责指导和组织实施农村卫生、社区卫生服务中的中医药工作;推动中药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合理利用;承担中医药文化传承发展和科普宣传工作,推动中医药文化和防病治病知识普及;推进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负责中医药规范化培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中医药师承教育、继续教育等。承担区委促进中医药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