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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墨区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公布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新发现不可移动文物名录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6-03-1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24年修订)、《国家文物局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不可移动文物认定标准》《山东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实地调查新发现不可移动文物认定工作导则(试行)》等有关规定,按照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部署,经线索征集、实地调查、数据采集、专家评审、依法认定等程序,我局拟将“清御制至圣先师孔子赞并序碑”等25处新发现不可移动文物纳入文物保护管理,现将名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7天,自2026318日起至2026324日止。

公示期间,如对本次文物认定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并附异议书。异议书应写明异议对象、事实理由、法律依据,以及异议人的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同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匿名异议或逾期提出的,不予受理)。我局将依法依规对异议内容进行核实和处理。

联系电话:053258906779

地址:即墨区博物馆(即墨区宁东路市民文化中心三号楼中心三号楼二楼

附件:即墨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新发现不可移动文物名录


即墨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6
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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