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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墨区统计局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发布日期:2021-10-28

统计是科学研究的重要方法,作为提供国民经济运行情况信息的重要工具。统计工作是对社会、经济以及自然现象总体数量方面利用科学的方法搜集、整理、分析和提供关于社会经济现象、某些特定事物发展规律的工作。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更加错综复杂、瞬息万变,统计和统计工作可以帮助人们认识社会,从宏观上看是国家调控和管理的重要工具,从微观上看,是政府、单位和企业管理与决策的依据。

青岛市即墨区统计局(以下简称区统计局)位于青岛市即墨区宁东路166号科创中心。根据中共青岛市即墨区委办公室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青岛市即墨区统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即办字[2019] 21号),区统计局是青岛市即墨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区统计局内设办公室(挂法规科牌子)、综合核算科。根据中共青岛市即墨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青岛市即墨区统计调查中心机构职能编制规定》(即编字[2021]44号)的通知,青岛市即墨区统计调查中心为区统计局所属副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区统计局主要职责是:贯彻党中央关于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市委、区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中央对统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中共山东省委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鲁发[2019]2号)和《中共青岛市委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青发[2019]6号)精神,根据《关于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即办发[2020]8号)和《青岛市即墨区预算绩效管理办法》(即财绩效[2020]260号)的具体规定,按照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以党建为工作引领,加快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决定对青岛市即墨区统计局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实施绩效评价。

为做好对区统计局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根据《关于组织对青岛市即墨区统计局2020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即财绩效[2021]13号函)要求,青岛市即墨区财政绩效评估中心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小组。评价小组依据财政部发布的绩效评价基本指标评价体系及评分标准,通过对基础数据填报、现场查看、实地调研、问卷调查获取的数据进行整理和分析,对区统计局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进行了独立、客观的评价。

本次评价通过收集预算部门基本情况、年度预算编制与执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组织架构等信息,分析区统计局资源配置的合理性及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与履职情况,目的在于总结经验做法,找出资金使用和管理中的薄弱环节,提出管理建议,优化预算资金配置、健全预算资金管理制度,降低行政成本、提高部门履职效率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经评价,区统计局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综合得分为85.56分,评价等级为“良”。

一、部门主要绩效

(一)部门履职效益明显

1、2020年,区统计局围绕即墨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和上级统计部门工作要求,坚持以党建为统计工作引领,强化区域统计生态,夯实数据质量,推进统计普查、调查,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合理利用普查成果,搜集、整理经济普查档案,修订历史数据,编制普查公报和普查年鉴。部门先后荣获全省第四次经济普查先进集体、省级精神文明单位、统计系统省级文明单位、青岛市统计行风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有2名同志被评为省级先进个人,1名同志被评为市级先进个人。年度完成普查专题分析6篇,课题研究2篇,其中《即墨聚焦生产性服务业新引擎加快经济转向升级》和《即墨区信息服务业快速发展》分别获青岛市“四经普”优秀分析评比二等奖和三等奖,

2、注重发挥统计对产业的导向性作用。区统计局积极对上沟通,及时跟进统计数据情况,研判当前存在问题,提出解决建议。加强统计数据测算分析,通过数据分析产业,抓好GDP统一核算,精准查找问题与不足。向区委、政府和有关行业部门从统计角度提出推动区域重点产业平稳发展的建议和对策。

3、提高统计监测水平助力新冠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2020年,受新冠疫情影响,面临经济下行压力,区统计局坚持防疫和统计调查两手抓,建立分行业专项监测,开展“线上”经营调查,及时掌握企业(项目)开工、用工、订单、产能、资金等情况,了解生产经营中存在的困难和面临的具体问题;定期对接重点企业(项目)了解疫情影响复工、生产情况,实地走访调研企业、项目400余个,全面做好区域经济形势的预测预警工作,监测经济运行态势和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确保我区主要经济指标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二)重点工作办结率高

1、统计普查项目取得阶段性成效。在第七次全国人口普工作中成立由区长任组长的区级人口普查领导小组,提请区政府常务会议上对人口普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全区选聘“两员”7000余人,发放普查一封信58万份,制作完成普查公告、宣传画、环保袋等宣传实物5万份,利用LED屏、广告牌、广播电台、电视台、微信、电话彩铃等方式做好组织宣传,在全区范围内推送微信朋友圈公益广告服务104万人次;在古城以文艺汇演形式举办了人口普查宣传月启动仪式,切实营造了“家喻户晓”的普查氛围。2020年完成6788个普查小区和27.7万个建筑物的区划绘图工作,摸底70余万户、短表登记180多万人,对其中5万余户开展了长表登记,对10余万差异人员开展了比对复查,对长表就业人员8万余人进行了行职业编码。

2、积极推进统计法治建设。提请区政府在全青岛地区首个正式印发《关于加强部门统计工作的实施意见》规范性文件,实现了“管行业、管发展、管统计”的目标,筑牢依法统计意识。先后在区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议、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上传达汇报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统计法律法规等内容;组织了区管干部统计培训会,培训各镇(街)、有关部门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等人员180余人;年内开展“统计开放日”和“统计法法治宣传月”;强化统计监督检查力度,开展3批“双随机”统计执法检查,检查“四上企业★”56家。

(三)创新统计管理工作机制

创新实施汽车产业统计监测机制。紧紧围绕本区域汽车制造产业规模不断增强,创新汽车行业统计调查工作。展开专项分析研究,摸清产业底数,定期整理数据,评价产业发展状况,找出优势、短板,提出建议,填补了本区统计空白,为全区汽车产业发展向千亿级迈进提供坚实的统计保障。年内撰写《关于我区汽车产业发展的调研分析》被区政府政务信息专报刊发,受到区政府主要领导重点批示。

二、存在的问题

(一)预算与绩效结合度不够,存在重资金轻绩效现象

评价中发现,属部门管理的2020年度区级专项资金2项,在年度预算编制、年度绩效监控分析和绩效自评工作中,未能按照关于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相关要求落实部门主体责任,在具体工作中存在绩效目标设置


★“四上”企业:资质内建筑业企业、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企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企业统称四上企业。

与专项资金不匹配,绩效监控和自评工作存在明显错误。例如:在区级专项资金“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和“城乡一体化调查”绩效监控中,1-8月份执行数均为“0”,但表述“年内一定能完成年度绩效目标”,在2021年3月区级组织的专项资金绩效自评中又对350万元资金执行率偏低(67.54%)的解释为“该项工作需要两年完成”,上述问题表明预算部门未能严格落实即办发[2020]8号“绩效目标应坚持定性和定量相结合,全面客观地反映资金安排的预期目标和效果……”“预算部门要依法履行本部门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和绩效管理主体责任,充分发挥了解情况、贴近基层、便于监管的优势……工作中仍然存在“重资金、轻绩效”的思想。

(二)部门预算编制质量不高,预算约束力不强

根据被评价单位2020年度预算公开信息和现场评价查看相关资料发现,被评价部门2020年度编制政府采购预算金额为15.638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2.24万元,服务13.3982万元。而年度实际采购总金额为163.1645万元,部门编制的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与实际工作量不符,其中第七次人口普查中的采购项目金额均未编制年度采购预算。2020年,被评价单位先后申请“四上”人员补贴、1%人口抽样调查专项资金68.49万元。

(三)专项资金执行率低,存在跨年度支出的情况

评价小组通过现场查看相关资料发现,“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专项资金截止到2021年3月1日部门开展上一年度专项资金自评时,其执行率仅为67.54%,截止到评价之日其专项资金执行率仍为67.54%。上述问题反映部门在2020年初预算编制时未按照“专项资金预算应区分年度预算、细化到具体项目和项目承担单位”的具体规定,对全年工作完成情况预计存在偏差,部门年度预算执行率偏低。

三、相关管理及建议

(一)部门投入方面,提高预算编制质量,落实预算绩效管理主体责任和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规定

被评价单位在今后年度预算编制中要依法履行本部门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和绩效管理主体责任,充分发挥了解情况、贴近基层、便于监管的优势,加强项目预算的前期调研及方案论证,根据上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科学、合理预计任务需求,并按照费用标准测算任务和资金规模,统筹安排各项任务和经费,细化预算内容和测算依据,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科学性、合理性,减少预算编报和实际支出的偏差;要根据部门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统筹设立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的同时,合理的编制本部门专项资金绩效目标,明确绩效监控、自评的内部职责分工和工作方式,加强绩效管理制度和流程建设。规范绩效管理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加工,确保相关信息完整、可靠,客观公正地反映部门资金实际使用和产生的绩效状况,为今后部门支出实施方向及管理方式的改进提供指导。

(二)部门管理方面,完善内控制度,规范内部管理

1、被评价单位要尽快完善本部门的《行政事业单位内控制度》,充分发挥本单位财会人员管理和监督的作用,对专项资金所设定的绩效目标实现程度进行全过程监管。完善资产管理制度,规范资产管理和使用,应按照《即墨区区级行政事业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办法》(即财行资[2020]4号)文件要求,加强固定资产管理,要制定普查专用设备管理办法,定期对设备进行清查盘点,保障单位资产安全、高效。

2、被评价单位要树立“统筹资源”的意识,坚持“大预算”理念,提高资金统筹能力,全面准确地反映本部门收支情况。在今后预算编制专项资金中要按照突出重点、讲求绩效、厉行节约、提高质量的要求,做到预算安排与绩效管理相衔接,实事求是、科学合理地编制部门专项资金需求,着力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益和使用效益,为推动全域全面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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