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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即墨区统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1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发布青岛市即墨区统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即墨政务网(http://www.jimo.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青岛市即墨区统计局联系(地址:青岛市即墨区潮海街道宁东路166号科创中心;邮编:266200;电话:0532-88551376;传真:0532-88551376;电子邮箱:jmqtjj@qd.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指导下,即墨区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区关于全面深化政务公开有关工作的要求,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实效,特向社会公布2022年度本机关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1.主动公开。2022年即墨区统计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20条。其中以即墨政府网为依托,主动公开机构职能、工作动态、会议公开、公文法规、政策解读、热点回应等90条;以青岛统计网站为媒介,主动发布统计数据、统计分析等统计领域专业信息130条。

    2.依申请公开。2022年,即墨区统计局共接到4件群众网络依申请公开,其中,查询2021年即墨区地区生产总值情况1件,查询2022年一季度即墨区经济运行情况及分析1件,查询即墨区2021年人均GDP、2021年进出口总额及增速1件,查询2020年即墨区统计年鉴数据1件,与去年相比,数量略有下降。均已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回复。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被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情况。

    3.政府信息管理。一是制定《2022年青岛市即墨区统计局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工作各项流程,进一步梳理、深化本部门信息公开内容。二是规范信息公开的内容,明确信息公开属性,严格区分主动公开信息、依申请公开信息和不予公开信息,切实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三是认真落实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坚持“谁产生、谁提供、谁负责”原则,严格落实政务信息发布审核机制。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一是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要为政务网站和青岛统计网站,同时设置现场查阅点1个,接受社会各界的查询和监督。二是充分发挥微信等新媒体平台灵活便捷、互动性强的优势,及时发布统计数据、统计分析和统计法律法规宣传解读,不断提升政务新媒体的引导力、传播力和影响力。

5.监督保障。一是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要求,成立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具体责任科室、责任人和工作目标,确保“谁负责,谁落实,谁担责”。二是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章制度,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全局工作考核细化政务公开考核事项,定期通报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提高政务公开质效。三是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政务信息公开有关法规政策并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干部职工政务信息公开的意识和从事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0

0

0

0

0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0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即墨区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推进力度进一步增强,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政务公开意识有待提高改进措施局多次召开党组会议,研究部署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提高全局人员政务公开意识,保证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全面。二是个别网站栏目,如统计月报,存在更新不及时,偶有超期现象。改进措施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业务培训力度落实栏目责任制,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和业务能力,同时严格落实政务公开监督考核。三是政策性文件解读缺少原创性。改进措施丰富政策解读形式,通过转载上级统计部门的优秀解读文件,增强政策解读的权威性、丰富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本年度,我局信息公开工作中没有收费项目。

2.本行政机关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2022年青岛市即墨区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一是确保政务公开的时效性。严格按照各个栏目的更新周期要求,及时更新既定栏目,及时发布权威信息,精心解读相关政策,增强政务公开的时效性。二是提高政务公开的群众参与度。积极开展政府开放日、统计开放日、主题宣传日等多种形式的公众参与活动,广泛开展群众满意度调查,引导公众参与政府工作,开展监督评价。三是加大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更新完善行政执法公示、双随机一公开、统计数据等特色栏目信息,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特色化。

3.本行政机关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本年度,我局未收到人大代表建议及政协提案。

4.本行政机关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以为民办实事为契机,以服务群众为导向,“三全”为引领,助力统计行政各项工作全面提质增效。一是全面公开政务信息。区统计局严格按照上级部门制定的标准指引,全面梳理细化统计领域政务公开事项,确保应公开尽公开。同时,强化统计数据、统计分析、统计执法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切实增强政务公开的针对性、时效性。每“早八晚六”在即墨电视台、电台播出“统计之窗”栏目,宣传依法统计、1%人口抽样调查等知识,提高民众对统计相关知识的了解和认识。二是全心做好政务服务。定期组织召开政务公开工作会议,加大培训力度,提升工作人员素养,不断提高政务公开水平。着眼统计重点工作,制定政务公开重点任务分工,依托信息共享联动,建立条块结合项目纳统推进机制,做到新开工项目“每旬跟踪,每月清底”。编制项目纳统手册及模板,全面规范项目纳统材料。深入项目现场,破解纳统难点,指导完善纳统申报材料。统筹月初、月末两次纳统时间节点,力争新开工项目“申报一批、通过一批”,保证应统尽统、及时纳统。三是全力提升公开质量。区统计局聚焦民生民情,围绕统计领域大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充分运用政府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采取视频、音频、图文等多种创新形式,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进一步完善政策解读,丰富解读内容,提高解读质量。科学制定年度统计执法检查计划,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抽取统计执法检查对象,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定,依据统计执法检查规范,按照规定的检查指标开展现场检查,全面了解检查对统计工作情况,核实企业信息的真实性、联网直报、统计台账、原始记录、报表质量等情况,规范制作执法文书,认真采集各类证据,细致整理案卷材料,及时登录工作平台,正确填报相关信息,并及时在政务平台将抽查情况和抽查结果进行公开,做到应公开尽公开,高质量公开。

    5.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2年1月1日到2022年12月3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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