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区印发《关于支持商贸业发展的扶持政策》(以下简称《政策》),从“稳存量,促增长,鼓励商贸企业持续发展”“抓增量,促引进,加大招商引贸力度”两个方面入手,推动商贸业健康持续发展。
《政策》分为总体目标、支持内容、附则等三部分。总体目标是进一步壮大商贸企业发展规模,推进我区商贸业高质量发展,培育即墨商贸业竞争新优势,增强经济发展新动力。政策紧扣当前我区商贸业发展的形势,涵盖纳统奖励、增速增量奖励、项目落地奖励、地方财力贡献奖励等多个方面。
纳统奖励。提出对年度新增纳入统计的限额以上批发零售餐饮企业、当年新引进注册的月度新增纳入统计的限额以上批发零售餐饮企业给予新增纳统奖励。
增速增量奖励。对达到扶持政策中一定增速及增量条件的在库限上批发零售餐饮企业给予奖励。
项目落地奖励。对于当年新引进注册并纳入统计的年销售额10亿元以上的限上批发企业、年销售额5亿元以上的限上零售企业给予项目落地奖励。
地方财力贡献奖励。对于当年新引进注册并纳入统计的年销售额5亿元以上的限上批发企业、年销售额3亿元以上的限上零售企业,给予地方财力贡献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