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手机版

请输入检索词

【文字解读】中共青岛市即墨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1-02

一、出台背景

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和各级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各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推进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化解了大量矛盾纠纷,取得了明显成效。实践证明,开展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是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创新发展,是人民调解制度的丰富完善。当前,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关系深刻调整,各种矛盾凸显叠加,特别是一些行业、专业领域矛盾纠纷易发多发,这类矛盾纠纷行业特征明显,专业性强,涉及主体多,影响面大,必须及时有效化解。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高度,对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作出部署,对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大力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依法及时化解行业、专业领域矛盾纠纷,对于维护相关行业、专业领域正常工作秩序,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公平正义,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决策依据

根据司法部、中央综治办、最高人民法院、民政部《关于推进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意见》(司发通〔20161号)文件指出,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要求,全面贯彻落实人民调解法,进一步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队伍建设,健全部门间协调配合机制,完善工作制度,提升保障能力,有效预防化解矛盾纠纷,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三、目标任务

通过3至5年努力,镇街、社区(村居)和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实现专职调解员全覆盖,专职调解员队伍占比达60%以上;每个镇街人民调解委员会至少建立一个特色品牌人民调解工作室,实现专业调解全覆盖;注重发挥“两代表一委员”(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五老人员”(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老知识分子、老政法干警)和新乡贤的独特优势,人民调解志愿者队伍不断壮大完备;人民调解员的政治素质和纪律作风不断增强,积极运用新手段、新方法、新载体进行调解,调解工作质量和水平不断提升,各类纠纷得到及时有效化解,努力实现矛盾不上交,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作出积极贡献。

四、主要内容

(一)工作定位方面。建立分类分层、纵横交融、配套保障的人民调解工作体系,加强与行政机关、司法机关沟通协作,构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优势互补、有机衔接、协调联动的大调解工作格局引导群众把调解作为化解矛盾的首选方式、诉讼的前置环节,真正做到处置在早、化解在小,以最早的时间、花最小的代价,实现最好的效果

(二)优化结构方面。通过吸收“两代表一委员”、“五老人员”、新乡贤和社会专业人士担任人民调解员,不断提高专业化水平。针对我区专职人民调解员占比远远低于全省14%的占比现状,镇街人民调解委员会、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要分别按照不少于2人、3人的标准,配齐配全专职人民调解员。

(三)健全管理方面。明确人民调解员职责任务和管理制度,完善评价考核指标和退出机制。人民调解委员会应建立健全聘用、考评、奖惩等各项管理制度,加强日常管理。建立人民调解员名册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开,方便当事人选择和监督。同时,明确规定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提高队伍素质方面。意见从加强人民调解员思想作风和业务培训两个方面,加大人员培训力度。坚持分级负责、镇街为主原则,重点开展社会形势、专业知识和调解技能等方面的培训,采取集中授课、研讨交流、旁听庭审等形式,提高针对性和有效性。

(五)拓展工作领域方面。随着社会矛盾日益多元化、多样化,纠纷化解工作更加注重系统性、联动性、整体性。组织优秀人民调解员参与化解疑难复杂矛盾纠纷,构建参与信访纠纷调解衔接机制;人民调解员调解非治安警情类民间纠纷,构建警调联动衔接机制;采取诉前(中)委托调解、诉后执行和解、司法确认等方式,构建人民调解和司法调解衔接机制。加强行业专业调解,向互联网、金融等新兴领域和现代产业聚集。

(六)加强工作保障方面。人民调解员在本辖区肩负着化解矛盾、宣传法治、维护稳定、促进和谐的职责使命,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和保障,是属地政府的法定责任。因此,《实施意见》明确调解员固定补贴由镇街全额自行负担。为鼓励引导多办案、办好案,大幅提高了案件补贴力度,由司法局根据案件复杂难易程度、调解质量和履约情况,具体分五档予以补贴,由区级财政全额负担。同时,规定设立单位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应依法提供办公条件和必要经费,并依法落实人民调解员抚恤待遇和人身保护政策。

五、特色亮点(或新旧政策差异对比)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前在面”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行业专业领域矛盾纠纷的主渠道作用,从组织建设、人员配备、制度化建设三点发力,逐渐形成了适应矛盾纠纷多元化复杂化专业化形势需要,覆盖重点行业专业领域功能,依法规范高效便民的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新格局。

六、重要意义

加强调解员队伍建设对于实现基层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目前全区已成立人民调解委员会1243个,每年成功化解矛盾纠纷3000多起,为全区社会治安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为进一步提升管理水平,促进调解工作整体进步,针对调解队伍业务素质偏低、队伍不稳定、保障不到位等问题,区司法局牵头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讨论稿)》,有利于发挥人民调解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基础性作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八、解释部门和咨询电话

即墨区司法局 0532-88570037

请输入文字
发表评论
请登录后提交
提交
评论列表(0条)
查看更多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