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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青岛市即墨区司法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发布日期:2022-10-09

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对青岛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区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助力即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以公开助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一)加强涉及扩大有效投资的信息公开,依法依规做好扩大有效投资相关规划、政策文件及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积极引导市场预期。密切关注重大建设项目舆情并及时作出回应。聚焦基础设施补短板等重点领域,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加强政策咨询服务,推动扩大有效投资。(责任单位:各科室(处、中心),完成时限:2022年11月底)

(二)持续做好各类规划(计划)实施措施和配套政策的主动公开工作,引导社会支持、监督各项规划(计划)的实施。(责任单位:各科室(处、中心),完成时限:2022年11月底)

(三)围绕实施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集中公开一批适应新业态新模式发展需要的政策包。充分运用各类新闻媒体,加强对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宣传和解读。鼓励探索实施政策精准推送服务,推动“人找政策”向“政策找人”转变。(责任单位:法律服务管理科,完成时限:2022年11月底)

二、以公开助力政策精准服务

(一)继续实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按照决策事项推进流程,以事项目录超链接方式归集展示决策草案全文、草案说明、决策背景、公众意见建议收集和采纳情况、公众代表列席决策会议情况、决策结果等信息,视情公开重大决策风险评估、专家论证、效果评估等信息。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要综合选用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新闻发布会、政府信息查阅场所,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社会公众知晓的途径,并向社会详细公开前期意见的收集、采纳情况以及较为集中意见不予采纳的原因。(责任单位:执法监督科,完成时限:2022年11月底)

(二)常态化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结合本单位重点任务、重大活动和工作安排,聚焦公众关切和重点民生事项,以推进政务公开、严格依法行政、落实便民政策、保障改善民生为重点,让市民体验政府工作,主动解读政策,回应社会关切,听取意见建议,进行交流答疑,定期对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分析研究,在作出公开决策时予以考虑,将吸收采纳情况向社会公开。(责任单位:办公室,完成时限:2022年11月底)

(三)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公开。高质量发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正式版本,在即墨政务网集中公开并动态更新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明确标题、正文、文号、成文日期、发布日期、有效性等,如发生修改、废止、失效等情况,及时更新有效性的标注。(责任单位:执法监督科,完成时限:2022年11月底)

(四)畅通政策咨询渠道,加大政策咨询窗口建设力度,提高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实体服务大厅的政策咨询服务水平,更好解答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问题。(责任单位:各科室(处、中心),完成时限:2022年11月底)

(五)明确政策解读范围和程序。行政规范性文件以及行政机关制发的对群众和企业权益产生影响的政策文件均要开展解读。坚持政策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各单位报请区政府或区政府办公室发文的,必须同步报送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对缺项的原则上予以退文。(责任单位:各科室(处、中心),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

(六)深化解读内容,重点解读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具体条款和政策事项,突出核心概念、新旧政策差异、影响范围、管理执行标准及注意事项、惠企利民举措及享受条件等实质性内容,杜绝简单摘抄文字、罗列文件小标题等形式化解读,全面提升解读工作质量。(责任单位:各科室(处、中心),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

(七)创新解读形式,积极开展问答式解读,继续开展“一分钟讲政策”短视频解读,加强人工智能等技术运用,探索建设智能化政策问答平台,围绕各类高频政策咨询事项,以视频、图解、文字等形式予以解答,形成政策问答库并不断更新,增强政策解读效果。(责任单位:办公室牵头、各科室配合,完成时限:2022年11月底)

(八)坚持政府对社会解读、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解读并重,各项政策措施在向社会解读的同时,注重对基层一线执行人员开展政策解读培训,确保执行环节不遗漏、不走样。(责任单位:各科室(处、中心),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

(九)增强政策制定实施的透明度和可预期性,密切关注政策执行效果,加强政务舆情风险研判,通过购买第三方服务、与相关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等手段,提高政务舆情监测能力,开展政策施行后解读,通过跟踪解读对咨询和意见建议较为集中的内容,有针对性地予以解读,更好地回应群众和市场主体关切。(责任单位:各科室(处、中心),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

三、夯实政务公开工作基础

(一)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严守公文类政府信息“先确定公开属性,再运转呈签”的办文程序,对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要注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法定不予公开的具体情形,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要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工作。对公开内容仅涉及部分特定对象,或者相关规定明确要求在特定范围内公示的,要选择适当的公开方式,防止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或者泄露个人隐私、商业秘密。(责任单位:办公室,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

(二)做好历史公文公开属性转化工作,对未开展过公文公开属性认定的公文进行公开属性认定,定期对公开属性为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的公文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转为主动公开,并在即墨政务网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发布。(责任单位:办公室,完成时限:2022年11月底)

(三)依法依规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强化服务理念,加强与申请人的沟通,准确了解申请人诉求,提高答复的及时性和针对性。认真执行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制度,推动法定公开事项公开到位、法定不公开事项保护到位。(责任单位:办公室,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

(四)加强公开平台建设管理,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确保政府网站与新媒体安全平稳运行。加强内容管理,及时准确传递党和政府权威声音。(责任单位:办公室,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

(五)参考国务院有关部门印发的试点领域和其他领域标准指引,充分结合区域和领域特点,定期开展跟踪评估,持续优化完善本地区司法行政领域事项标准目录。(责任单位:各科室(处、中心),完成时限:2022年11月底)

四、强化政务公开保障措施

(一)要充分发挥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作用,及时研究解决政务公开重点难点问题。局主要领导每年至少听取1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专题研究部署推动工作。配齐配强工作力量,加强人员梯队建设,强化经费保障,确保重点任务落实到位。(责任单位:办公室,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

(二)加强队伍建设,加大政务公开业务知识和工作技能全员培训力度,灵活采取集中授课、点对点指导、视频会议、电话答疑等线上线下多种方式加强业务培训。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纳入领导干部学法和干部培训内容,年内组织政务公开通识培训不少于1次。(责任单位:办公室,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

(三)加大创新力度,围绕群众关心关切的热点难点问题,创新举措,提质增效。探索打造具有地域特色和系统特色的公开品牌,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责任单位:办公室牵头,各科室配合,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

(四)抓好工作落实,各科室(处、中心)、司法所对照本要点提出的重点任务,梳理形成工作台账,明确责任人和时限要求,逐项推动落实。对上一年度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未完成的要及时整改。要将本要点落实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责任单位:各科室(处、中心)、司法所,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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