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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青岛市即墨区司法局单位预算有关情况的说明
发布日期:2023-02-08

2023青岛市即墨区司法局单位预算有关情况的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

三、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3单位预算表

一、2023单位预算收支总表

二、2023单位预算收入总表

三、2023单位预算支出总表

四、2023单位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2023单位预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六、2023单位预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单位经济分类)

七、2023单位预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政府经济分类)

八、2023单位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九、2023单位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2023单位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一、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23单位预算情况和重要事项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区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区中长期规划建议。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监督指导政府依法行政工作。

(二)负责协调单位之间在法律、法规、规章实施中的争议和问题。负责规范性文件登记、编号、报备、清理工作。承担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

(三)负责区政府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统一办理向区政府提出申请的行政复议案件和以区政府以及本机关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统一办理由区政府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行政赔偿事务,指导监督全区承办行政复议、行政赔偿、行政应诉相关工作。协调、指导全区行政裁决工作。组织办理涉及区政府的其他法律事务。承担区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四)负责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相关工作。推进落实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研究行政执法中的普遍性问题,提出措施建议。协调解决单位行政执法中的有关争议。

(五)承担统筹规划全区法治社会建设的职责。拟订全区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指导全区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全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会同人民法院和公安机关做好人民陪审员的选任管理工作,协助做好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具体工作。负责全区司法所、社区司法行政工作室建设工作。指导、监督基层法律服务和安置帮教工作。

(六)负责拟订全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布局和优化全区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全区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工作。负责推动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培育、引导、扶持相关行业协会发展,推进行业协会自律,发挥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行业的作用。

(七)负责全区社区矫正工作。

(八)负责全区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推进招才引智相关工作。负责协同推进司法行政系统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九)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青岛市即墨区司法局共设置9个科室、17处司法所和2个所属事业单位。分别是:区委依法治区办秘书科、办公室、政治处、复议应诉科、行政执法监督科、社区矫正工作科、普法和宣传信息科、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法律服务管理科,通济司法所、环秀司法所、北安司法所、龙山司法所、潮海司法所、温泉司法所、鳌山卫司法所、灵山司法所、蓝村司法所、田横司法所、金口司法所、青岛蓝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司法所、段泊岚司法所、大信司法所、龙泉司法所、移风店司法所、田横岛省级旅游度假区司法所,青岛市即墨区法律援助中心、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公证处。

三、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即墨区司法局单位预算包括:司法局局本级预算。公证处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不在本次预算范围之内。

纳入司法局2023单位预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个,包括:

司法局本级(含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法律援助中心)。

第二部分

2023单位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23单位预算情况和

重要事项说明

一、2023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青岛市即墨区司法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按照收支平衡原则,青岛市即墨区司法局2023年收支总预算均3177.95万元,其中单位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2023年收入预算为3177.9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3177.95万元,占100%。

2023年支出合计3177.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66.95万元,占83.9%;项目支出511万元,占16.1

(二)2023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3177.95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631.38万元,增长24.8%。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入、新进,工资及保险调整等

(三)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177.95万元,与2022年相比,增加631.38万元。主要原因人员调入、新进,工资及保险调整等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177.95万元,2022年相比,增加631.3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入、新进,工资及保险调整等

其中:

公共安全支出(类)支出2628.59万元,占82.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60.34万元,占11.3%;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189.02万元,占6%。具体情况是:

1.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行政运行(项)支出2128.59万元与上年比较增加500.97万元,增加30.8%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工资及保险调整等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基层司法业务(项)支出162万元,与上年比较减少60万元,减少27%,主要原因是项目取消。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普法宣传(项)支出18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公共法律服务(项)支出220万元,与上年比较减少50万元,减少18.5%,主要原因是项目调整。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律师管理(项)支出5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0万元,增加100%,主要原因是项目调整。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社区矫正(项)支出50万元,与上年持平。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40.23万元,与上年比较,增加91.43万元,增加61.4%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保险基数上调等。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20.11万元,与上年比较,增加49.71万元,增加70.6%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基数上调等。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支出189.02万元,与上年比较,增加53.27万元,增加39.2%,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基数上调等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2023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

2023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2023年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通过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2666.9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466.45万元,公用经费200.5万元。按单位预算支出经济分类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工会经费等。按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主要包括:工资奖金津补贴、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办公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七)2023年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情况

2023年,通过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共10.8元,比2022年减少3.6。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上年比较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购置费1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万元,与上年比较减少0.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比较无变化。公务接待费0.8万元,与上年比较减少0.2万元

二、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3年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0.5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本单位政府采购金额19.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9.9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等。政府采购货物5.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14.5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12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5辆,其中,公务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3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说明

2023年,本单位项目支出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涉及预算项目9个,预算资金51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511万元,绩效目标设置情况是:

  1. 普法工作经费项目:实施主体为青岛市即墨区司法局,实施周期为2023年度,年度预算安排18万元,绩效目标为组织开展宪法集中宣传、民法典集中普法等法治宣传活动;着力加强领导干部和青少年法治教育;强化法治文化建设,提高全民法治文化素养。

  2. 社区矫正工作经费项目:实施主体为青岛市即墨区司法局,实施周期为2023年度,年度预算安排28万元,绩效目标为根据《社区矫正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要求,开展在线学习教育、定位点名等,做好社区矫正对象监督管理工作,维护社区矫正工作安全稳定。

  3. 区政府法律顾问法律服务费项目:实施主体为青岛市即墨区司法局,实施周期为2023年度,年度预算安排50万元,绩效目标为发挥专家学者、律师等法律工作者专业优势,按照市政府要求的形式履行法律服务职责,重点对相关法律风险提出防范意见、对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提出纠正意见,并出具书面法律意见,促进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的有效提升。

  4. 不动产继承登记公证服务经费项目:实施主体为青岛市即墨区司法局,实施周期为2023年度,年度预算安排120万元,绩效目标为坐落于即墨区范围内需要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的继承公证。

  5. 惠企政策工作专班和一站式法律服务平台维护费项目:实施主体为青岛市即墨区司法局,实施周期为2023年度,年度预算安排11万元,绩效目标为按领域、分层次、全方位加强政策学习,将工作专班成员培养为高素质、复合型的“政策明白人”;设立实体窗口、开通服务热线、受理政务和社会服务热线转办,向企业提供“一站式”政策咨询;同创业、人才、金融、科技、营商五大专门平台共同构成线上服务网络,集中提供政策事项,最大程度方便企业查找获取;运用平台思维加强协作配合,推动资源要素深度融合,提供更加精准化智慧化服务;引入中介机构借力助推。

  6. 社区法律顾问经费项目:实施主体为青岛市即墨区司法局,实施周期为2023年度,年度预算安排135万元,绩效目标为积极为村(社区)治理提供法律意见,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开展法治宣传和讲座,参与人民调解,贯彻上级社区法律顾问全覆盖要求,全面提升(社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水平。

  7. 人民调解工作经费项目:实施主体为青岛市即墨区司法局,实施周期为2023年度,年度预算安排27万元,绩效目标为全面提升矛盾纠纷化解效能为主线,落实“人员专职化、工作专业化、保障制度化”。坚持依法推动、择优选聘、专兼结合、分类指导,全面贯彻实施人民调解法,不断拓展调解领域,完善调解制度机制,优化队伍结构,为新时代平安法治即墨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8. 社区矫正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经费项目:实施主体为青岛市即墨区司法局,实施周期为2023年度,年度预算安排22万元,绩效目标为开展特殊人员心理健康筛查评估和个案管理全覆盖,需要为工作人员提供心理健康筛查或心理健康体检,同时每年至少开展1场心理健康“五进”宣传活动。服务项目具体包括:调研评估、心理健康知识讲座、心理咨询、心理测评、骨干培训、个体矫治等。

  9. 法律援助办案补贴、律师参与刑事速裁和认罪认罚工作经费实施主体为青岛市即墨区司法局,实施周期为2023年度,年度预算安排100万元,绩效目标为 解答 “88510148”法律援助热线来电咨询,优化案件办理质量,积极做好援助案件办理工作,实现法律援助“减证便民”,定期开展案件回访和案件质量评估,保障人民群众享受到优质的法律援助服务。积极开展律师参与刑事速裁、认罪认罚工作,落实简化刑事案件诉讼程序,压缩办案时限,努力提高办案效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按现行管理制度,区级单位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指单位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主要包括教育收费、公立幼儿园接受的捐赠收入等。

三、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单位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八、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其他支出:指除“基本支出”、“项目支出”、“事业单位经营支出”等以外的各项支出。

十三、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指区级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差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指区级各单位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六、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解释

204公共安全支出(类,反映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06司法(款,反映司法行政事务支出)

01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04基层司法业务(项,反映各级司法行政部门用于基层业务的支出,包括基层工作指导费、调解费、安置帮教费、司法所经费和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相关支出、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费用、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费用等支出)

05普法宣传(项,反映各级司法行政部门用于组织各种媒体的宣传、普法装备与设施、宣传资料、对外宣传、法制作品的审读评审等方面的支出)

06律师管理(项,反映司法行政部门用于律师管理和法律顾问的相关支出)

07公共法律服务(项,反映司法行政部门用于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等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的相关支出)

10社区矫正(项,反映司法行政部门用于社区矫正的相关支出)

99其他司法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司法方面的支出)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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