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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墨区司法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8-02-2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即办发[2017]5号),特向社会公布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和公开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共十部分组成。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即墨司法”(http://www.jimo.gov.cn/n28356048/index.html)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青岛市即墨区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青岛市即墨区振中街12号;邮编:266200;电话:0532-88512043;传真:0532-88512043;电子邮箱:jmssfj@126.com)。

一、概述

2017年我局认真贯彻实施了《条例》和上级精神,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情况,专门配备了两名兼职工作人员,设立了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逐步加大了司法行政公开力度,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截止本月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为贯彻落实《条例》精神,推动和规范全区司法行政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成立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李永军任组长,党委委员刘可兴任副组长,其余班子成员和各科室负责人为组员,并安排两名兼职人员负责具体的信息公开等日常工作。

制定下发了一系列制度规定,包括《司法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司法局政务公开工作不予公开备案制度》《司法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查阅服务中心制度》等。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2017年,我局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回复政府信箱12条,回复直通联办政务热线工单18条。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和公开情况

2017年,我局无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17年,我局积极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建设,通过网络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67条。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

2017年,我局未接到关于依申请公开信息的任何申请要求。

七、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7年,我局未接到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投诉举报,未接到涉及政府信息公开行政争议。未发生针对我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以及申诉案。

八、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2017年,我局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保密审查的日常工作。每一件主动公开的公文信息都需要首先由制作科室填写主动公开申请表交领导小组办公室,然后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审批,批准后进行备案再在网上进行公开。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负责监督检查保密审查工作,未发现不审批先公开的情况。

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7年,我局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以下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人员均为兼职人员;二是工作制度还需进一步细致和完善;三是公开内容与公众需求还存在差距,公开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为此,我局将着重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持续强化司法行政政务信息公开力度。根据上级要求,探索创新司法行政工作公开的方式和内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机制,规范流程、明确环节。加强内部沟通协调机制,明确责任分工,确保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二是继续推进公文信息公开属性审核工作。根据区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工作要求,加大我局公文信息公开属性审核工作,提高主动公开公文信息的数量和质量。

三是加强信息公开监督工作确保发挥实效。定期对信息公开工作监督检查,不定期开展抽查,不断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提高信息公开的及时性、简洁性和准确性,确实保证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发挥实效。

四是探索加强信息公开平台的维护和建设。加强“即墨司法”官方网站的维护和建设,增加人员投入,落实网站功能,使其充分发挥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重要作用。

十、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附件:2017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青岛市即墨区司法局

2018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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