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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专利资助资金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0-10-27

为鼓励发明创造,促进技术进步与创新,按照《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即政发[2018]23号)文件要求申报2021年度专利资助资金。

一、申报范围

即墨区行政区域内企事业单位、其他机关团体、个人。

二、资助标准

1、新授权专利资助标准。对授权公告日为2020年度内的授权发明专利每件给予3000元配套奖励,授权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每件分别给予1000元、500元奖励。

2、维持满5年、满10年发明专利资助及年授权发明专利超过20件、30件以上资助标准。对自授权之日起维持满5年、10年的发明专利(“维持满5年、满10年发明专利”是指授权公告日分别为2016年度内、2011年度内的有效发明专利),分别给予1000元、5000元配套资助。对2019年授权发明专利超过20件、30件以上的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15万元奖励。

3、PCT专利资助标准。2020年度内在美国、欧盟和日本取得发明专利授权的,每件资助5万元;在设有专利审批机构的其他国家或地区取得发明专利授权的,每件资助3万元,同一发明创造在多个国家获得发明专利权,最多按10个国家予以资助。依照PCT规则提交PCT专利申请的发明专利项目,在取得国际检索之后一年内,单位申请每件资助1万元。

4、专利组群奖励标准。每个专利组群给予50万元奖励。

同一企业知识产权工作资助(奖励)资金每年最高不超过50万元。

联系部门:知识产权科;联系电话:0532-87567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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