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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行政强制措施及物品认领公告
发布日期:2026-10-13

2026年7月31日,我局在位于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田横岛省级旅游度假区巉山村南首的正宗山东单县羊肉汤内查获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及原料(炒锅2个、刀具2把、调料2包、炒勺2把)。我局对上述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及原料依法予以扣押,《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文号青即市监强制[2026]288号。由于已到扣押期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我局于2026年10月13日对上述工具及原料依法解除扣押。

因当事人王向明下落不明,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四十二条第三款“当事人下落不明或者无法确定涉案物品所有人的,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规定的公告送达方式告知领取。公告期满仍无人领取的,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将涉案物品上缴或者依法拍卖后将所得款项上缴国库。”之规定,请王向明与我局联系,进行认领,并接受调查处理。逾期无人认领的,本局将按规定进行处理。

联系地址:青岛市即墨区鹤山路156号

联系电话:0532-85561009

特此公告!


 

青岛市即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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