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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即墨区床上用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2026-04-27

1 抽样方法

以随机方式在被抽样生产者、销售者的待销产品中抽取样品。

抽查样品基数满足抽样数量即可。

床单、被套 同一批次产品抽取2/套,其中1/套作为检验样品,1/套作为备用样品。

2 检验依据

1 床上用品检验项目

序号

检验项目

判定依据

检验方法依据

1

甲醛含量

GB/T 22796-2021

GB/T 2912.1-2009

2

pH

GB/T 22796-2021

GB/T 7573-2009

3

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

GB/T 22796-2021

GB/T 17592-2011

GB/T 23344-2009

4

耐酸汗渍色牢度

GB/T 22796-2021

GB/T 3922-2013

5

耐碱汗渍色牢度

GB/T 22796-2021

GB/T 3922-2013

6

耐干摩擦色牢度

GB/T 22796-2021

GB/T 3920-2008

7

耐湿摩擦色牢度

GB/T 22796-2021

GB/T 3920-2008

8

耐皂洗色牢度

GB/T 22796-2021

GB/T 3921-2008

9

纤维含量

GB/T 22796-2021

GB/T 29862-2013

检验方法依据包括相关产品标准及试验方法标准。

凡是注日期的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不适用于本细则。凡是不注日期的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细则。

3 判定规则

3.1判定依据

相关产品标准

GB/T 22796-2021《床上用品》

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

3.2判定原则

经检验,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所检项目未发现不合格;检验项目中任一项或一项以上不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高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标准要求时,应按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或包含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应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该项目不参与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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