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年度青岛市优秀专家工作站(优秀科研成果)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更好地搭建引才聚才平台,促进产学研用相结合,加速科技成果转化,提高企事业单位技术创新能力,根据《关于实施新时代“人才强青”计划的意见》(青发〔2022〕8号)、《青岛市专家工作站管理办法》(青人社字〔2024〕21号)和《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6年度青岛市优秀专家工作站(优秀科研成果)评选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评选范围。已经批准建立并运行满1年,且在三年管理期内的青岛市专家工作站。
(二)评估内容。青岛市优秀专家工作站评选重点评估专家工作站基础建设、团队建设、工作实绩等情况。青岛市专家工作站优秀科研成果评选重点评估设站单位与进站专家共同合作的项目、对解决单位科研难题和促进单位发展起到关键作用情况以及带动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情况。
二、评选程序
2026年度青岛市优秀专家工作站(优秀科研成果)评选工作按照单位报送、区初审、专家评审、发文公布的程序进行。
(一)单位报送。青岛市专家工作站设站单位填写《青岛市优秀专家工作站申报表》(附件1)、《青岛市专家工作站优秀科研成果申报表》(附件2),并准备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单位对相关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区初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进行审核把关,分别推荐3家青岛市优秀专家工作站候选单位和2个优秀科研成果候选项目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并对推荐单位进行实地考察,核实有关资料。
(三)专家评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专家进行集中评审,确定拟入选单位名单。对拟入选单位进行实地考察,与材料提交不符的单位,取消其入选资格,按专家评审排序顺延递补。
(四)发文公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专家组评审结果和实地考察情况,最终确定青岛市优秀专家工作站10个,青岛市专家工作站优秀科研成果5个,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文公布,并授予“青岛市优秀专家工作站”、“青岛市专家工作站优秀科研成果”牌匾,并发放奖补。
三、有关要求
(一)认真审核把关。申报单位要对所报材料认真审核把关,严禁弄虚作假,避免出现信息不实等情况,确保申报质量。
(二)严格报送时限。青岛市优秀专家工作站(优秀科研成果)评选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13日,逾期不再受理。
(三)材料报送要求。请将《青岛市优秀专家工作站申报表》(附件1)、《青岛市专家工作站优秀科研成果申报表》(附件2)电子版与盖章扫描后PDF版及相关电子版证明材料发至邮箱jmqrsjzyjsryglk@qd.shandong.cn。
附件: 1.《青岛市优秀专家工作站申报表》
2.《青岛市专家工作站优秀科研成果申报表》
(联系人:李磊,联系方式:0532-88551362)
青岛市即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