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年度青岛市专家工作站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更好地搭建引才聚才平台,促进产学研用相结合,加速科技成果转化,提高企事业单位技术创新能力,根据《关于实施新时代“人才强青”计划的意见》(青发〔2022〕8号)、《青岛市专家工作站管理办法》(青人社字〔2024〕21号)和《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6年度青岛市专家工作站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在我区进行注册登记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或乡村基层组织等,有需要单位外部专家协助解决技术难题、项目攻关等情况,且符合以下条件的,可自愿申请设立青岛市专家工作站: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管理状况良好;
(二)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和较好的经济或社会效益;
(三)拥有基本的科研开发条件,重视与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和专家的交流、合作;
(四)单位运行状况良好,经费投入稳定,能够提供专家所需的科研、生活等条件,保证入站专家顺利开展工作。
对于2022年以前认定的不在管理期内的青岛市专家工作站因工作确需保留的,可再次申请认定。
二、设立程序
2026年度青岛市专家工作站申请设立工作,按照单位申请、区初审、专家评审、发文公布的程序进行。
(一)单位申请。申请设站单位认真填写《专家工作站申报表》(附件1)、《2026年即墨区拟申报设立专家工作站汇总表》(附件2),并准备相关证明材料(申请设站单位对相关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区初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进行审核把关,并对申报单位进行实地考察,考察后将符合申报设站条件的单位推荐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集中评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专家进行集中评审确定拟入选单位名单。
(四)发文公布。对专家评审通过的单位,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文公布,并授予“青岛市专家工作站”牌匾。
三、有关要求
(一)认真审核把关。申报单位对所报材料要认真审核把关,严禁弄虚作假,避免出现信息不实等情况,确保申报推荐质量。
(二)严格报送时限。青岛市专家工作站报名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13日,逾期不再受理。
(三)材料报送要求。请将《专家工作站申报表》(附件1)、《2026年即墨区拟申报设立专家工作站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与盖章扫描后PDF版及相关电子版证明材料发至邮箱jmqrsjzyjsryglk@qd.shandong.cn。
附件: 1.《专家工作站申报表》
2.《2026年即墨区拟申报设立专家工作站汇总表》
(联系人:李磊,联系方式:0532-88551362)
青岛市即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