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区关于稳就业保就业扩大公益性岗位安置的工作部署,着力提高城乡低收入群体收入,2023年度全区共计划开发城镇公益性岗位600个。根据《即墨区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将第一批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岗位性质
城乡公益性岗位是依据《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要求设置并实施管理。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经济补偿等规定。
二、人员条件
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为即墨区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已进行失业登记并经认定的下列人员(不含已实现就业和享受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待遇人员),主要包括:
(一)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零就业家庭是指我区居民家庭中,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家庭成员均处于未就业状态的家庭(需到当地人社中心进行零就业家庭认定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二)城镇大龄失业人员(女性40周岁以上、男性50周岁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龄)(需到当地人社中心进行失业登记)。
(三)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女性参保人员,满50周岁未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可作为城镇大龄失业人员纳入公益性岗位安置范围(需到当地人社中心进行失业登记)。
(四)按照上级政策规定可以纳入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范围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需到当地人社中心进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三、岗位待遇
城镇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不低于即墨区月最低工资标准(含职工社会保险个人承担部分),依据岗位类型、劳动时间等因素确定,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按规定给予补贴。
四、招聘程序
本次岗位招聘按照发布公告、报名申请、民主评议、审核公示、区审批、签订协议、岗前培训等环节进行规范上岗。具体上岗时间根据工作需要另行通知。
五、报名申请
(一)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截止时间详见各镇街招聘公告。
(二)报名方式:在公告下方下载《城乡公益性岗位申请报名表》到各镇街指定报名地点或报名方式报名申请(详见附件1)。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员的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城镇大龄失业人员等资格信息进行核实。
六、其他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招聘全程接受社会监督,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核贯穿安置工作全过程,一旦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安置条件,即终止公益性岗位安置。
(二)城乡公益性岗位实施动态管理,建立退出机制,需退出人员及时退出,防止“虚报冒领”“吃空饷”等情况。
(三)如招聘和上岗期间上级出台公益性岗位管理新政策,按新政策执行。
(四)本轮招聘岗位根据社会实际公益需求设置,若社会公益需求发生变化,岗位随之调整,如岗位取消,签订的城乡公益性岗位劳务协议随之解除。
附件:
1.即墨区第一批城镇公益性岗位信息
2.城乡公益性岗位申请报名表
即墨区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