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更好地搭建引才聚才平台,促进产学研用相结合,加速科技成果转化,提高企事业单位技术创新能力,根据《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3年青岛市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和青岛市专家工作站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现就2023年青岛市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和青岛市专家工作站申报认定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设立条件
(一)青岛市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
在我区进行注册登记的企业或从事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的事业单位,可申报认定青岛市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 需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较强的经济实力和较好的经济效益;
2.设有专门的研究开发机构, 拥有较高水平的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和较好的研究开发条件;
3.拥有较高水平的研究开发团队,专职研发人员数量在5人以上,至少一名可担任博士后合作导师的人员,能提出理论创新、技术领先、具有较好市场前景的博士后研究项目;
4.重视博士后工作, 能为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较好的科研条件和必要的生活条件及其他后勤保障。
另外,对经认定的市级及以上人才园区、工业园区、科技园区、创业园区的,可申报认定青岛市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 需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较强的经济实力和较好的经济效益;
2.重视博士后工作,园区或园区入驻企业具备招收博士后能力,能为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较好的科研条件和必要的生活条件及其他后勤保障。
(二)专家工作站
专家工作站由企事业单位自愿设立。企事业单位有急需专家协助解决的技术难题、攻关课题,且符合以下条件的,可申请设立专家工作站: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管理状况良好;
2.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和较好的经济、社会效益;
3.拥有基本的科研开发条件,重视与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的交流、合作;
4.拥有一定的研究经费,能够提供专家所需的基本条件,保证入站专家顺利开展工作。
二、认定程序
青岛市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和青岛市专家工作站的申请认定工作,按照单位申请、区初评、市专家评审、发文公布的程序进行。
(一)单位申请
1.青岛市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申请单位认真准确填写《青岛市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申请表》(见附件1),报区人社局。
2.专家工作站。申请单位通过“青岛人才网”(http://rc.qingdao.gov.cn/)“办事服务”平台的“人才服务-专家工作站”栏目登录(注册)网上申报系统,申请开通“专家工作站”申报权限后,在线填写申请信息,上传相关附件(上传附件均须为原件扫描件)。
申报系统操作手册可在单位登录系统后,从办事页面的上方点击“用户手册”下载。
(二)区初评
区人社局对各申报单位进行材料审核和实地考察,符合条件的单位参加区统一评审,择优推荐至市人社局。
市专家评审
市人社局对各区(市)推荐单位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进入集中答辩环节。集中答辩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发文公布
对专家评审通过的单位,由市人社局发文公布,并统一授牌。
三、有关要求
(一)认真审核把关。各申报认定青岛市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和青岛市专家工作站单位,要对所报材料认真审核把关,严禁弄虚作假,避免出现信息不实等情况,确保申报质量。
(二)材料报送要求。
1.青岛市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青岛市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申请表》纸质版一式3份、电子版PDF扫描件。
2.青岛市专家工作站。网上申报的同时将PPT汇报材料和《2023年拟申报设立专家工作站汇总表》PDF扫描件发送至邮箱。
(三)严格报送时限。
青岛市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30日下午5:00,青岛市专家工作站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24日下午5:00,逾期不再受理。
(四)材料报送地点。纸质版申报材料请报送至区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青岛市即墨区壮武路496号南楼818房间),电子版材料请发送至邮箱jmqrsjzyjsryglk@qd.shandong.cn。
联系人:李磊,联系电话:0532-88551362。
附件:
1.青岛市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申报表
2.2023年拟申报设立专家工作站汇总表
青岛市即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