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青岛市即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青岛市即墨区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要求,现将报送2022年度我区新闻专业初级职称评审材料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申报时间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1月25日下午17:00。
申报范围
凡在我区所属报社、广播电台、电视台、融媒体中心等新闻媒体从事新闻采编业务,与用人单位确定了人员劳动(聘用)关系,并取得新闻记者证的在职新闻专业技术人员,均可按规定的标准条件申报评审。标准条件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新闻出版署关于深化新闻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1〕50号)执行。
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在申报范围。受党纪处分、政务处分、组织处理或诫勉等的,在处分期或影响期内不得参加申报评审;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在处罚期间不得参加申报评审。
三、有关政策
(一)非企事业单位(含参公管理单位)的人员交流聘用到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须在现工作岗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上,经考核符合相应职称条件的,可申报评审相应的职称。
(二)专业技术人才因工作岗位变动,新旧岗位所对应的职称不属于同一系列(专业),可以申报改系列(专业)职称评审。改系列(专业)职称申报,应当在现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一年以上,经单位考核合格并符合申报系列(专业)的职称标准条件。申报的职称应当与原取得的职称同层级,申报的系列(专业)应当与现专业技术岗位相一致,当年度不得申报高一级职称。改系列前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年限可以累计计算,相关的业绩成果可以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依据。
(三)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相关规定,完成要求的继续教育学时。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时,“职称申报评审系统”将自动从“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服务平台”提取近5年的继续教育数据。
(四)其他未尽事宜按照《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青岛市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有关政策执行。工作过程中,如遇其他政策调整,按新的政策执行。
四、申报方法流程
评审材料申报按照个人网上申报、单位审核推荐、主管部门审核、呈报部门复核呈报的程序进行。申报人员的申报材料(含网上申报材料和纸质材料)由呈报部门报至青岛市即墨区新闻系列初级评审委员会。
系统路径建立:单位与主管部门建立路径,主管部门与呈报部门建立路径,呈报部门与评委会建立路径(“职称申报路径申请”--“评委会路径申请”中搜索“青岛市即墨区新闻系列初级评审委员会”)与相应评审委员会建立申报路径。企事业单位若无主管部门、呈报部门,则用人单位直接与评委会建立路径。
(一)专业技术人员填报
1.专业技术人员须登录“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进行注册并填报。“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使用的有关技术问题可参阅系统首页的“常见问题”和“下载资料”栏目。
2.专业技术人员负责填写相关信息,按照要求上传附件。网上填报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合法、有效,和纸质材料完全相符,并且完整清晰上传所有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凡未按要求清晰、完整、规范填报材料、上传附件导致影响评审的,责任自负。具体填报要求请参照《职称申报系统填报说明》(详见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专题专栏”-“职称评定”-“业务说明”栏目)。
(二)用人单位审核
1.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要健全本单位职称申报推荐程序,认真审查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组织好申报推荐工作,做好申报前公示并按要求填写单位推荐意见并签名盖章。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应及时退回并向申报人说明原因。
如有必要的,应要求专业技术人员提交纸质原始材料进行核实,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准确、清晰、完整,与纸质材料完全一致。
2.单位确定推荐申报职称人员名单后,将申报人的申报材料及有关情况(有保密要求和涉及个人隐私的除外),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审查审核无误且公示无异议的材料,通过系统将本单位申报人员的数据汇总上报到上级主管部门。
3.用人单位应将《推荐申报专业技术职称“六公开”监督卡》(附件2)、公示记录等申报推荐的过程性材料完整保存备查。将公示情况形成公示报告、从系统导出申报人员花名册(单位盖章)随评审表一同报送。
(三)主管部门、呈报部门审核
各主管部门、呈报部门要认真审查所有网上资料,确保符合申报条件和职称政策,并确保网上填报材料规范、完整、清晰。对不符合申报条件和程序的申报材料,应在系统上标明原因,及时退回,并请用人单位告知申报人。对于符合申报条件和程序的,通过系统上报到“青岛市即墨区新闻系列初级评审委员会”。
(四)区新闻初级评委办事机构审核受理
新闻初级评委办事机构对不符合申报条件和程序的,及时退回;对需要完善和补充的,注明原因并退回,申报人员收到退回数据后,应按要求进行完善和补充,并在规定的时间内重新提报,逾期未提报的视为自动放弃。
申报人员可在系统中查询本人评审材料审核进度,“当前状态”栏目显示“申报结束”即为区新闻初级评委办事机构审核受理。受理的材料将送交新闻初级职务资格评审委员会统一评审。评审结束后,评委会的最终评审结果将在“即墨政务网”--“政务公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告公示”栏目进行公示。
(五)送交材料及测评通知要求
1.经新闻初级评委办事机构审核受理的申报人员,通过系统生成并打印《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原件一式2份,A3纸型,双面打印),连同评审费送交到所在工作单位。
实行个人诚信承诺制度。专业技术人员应在《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上本人亲笔签署《诚信承诺书》,否则不予受理。
2.用人单位对本单位人员的《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审核无误并确保由专业技术人员本人在“诚信承诺书”栏签字后,在“单位意见”栏填写意见、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汇总本单位所有申报人员的《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原件2份),连同申报人员花名册(从系统生成A3纸打印后盖章,可缩印)、单位公示报告、评审费,报送至主管部门。
劳务派遣人员、人事代理人员分别由劳务派遣单位、人事代理机构会同申报人现工作单位推荐申报,劳务派遣单位、人事代理机构和申报人现工作单位都应审核并盖章。
3.主管部门、呈报部门对用人单位报送的《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原件2份)审核无误后,在各自意见栏填写意见、签字并盖章(企业单位若无主管部门、呈报部门,则主管部门和呈报部门处均盖企业章即可)。在工程系列评委办事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将《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原件2份),申报人员花名册(从系统生成A3纸打印后盖章)、单位公示报告、评审费报送至区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即墨区振武路496号K楼818房间,电话0532-88551362)。
4.按照《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改革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1〕638号)文件,申报初级职称收取评审费每人次100元。评审通过与否评审费用不予退还。
5.评审结束后,返回评审通过人员的《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原件1份,由用人单位按规定存入专业技术人员本人档案。各呈报部门《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上不得涂改,也不得手动标注任何标记。评审不通过人员,不再返回《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
五、其他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主管部门(单位)应加强对本单位职称工作的宣传、指导,做好组织发动;各主管部门(单位)应抓好对本部门范围内的职称申报、审核和督促工作。
(二)压实申报责任。各主管部门、用人单位应高度重视,严格标准条件和申报推荐程序,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确保按照要求按期申报。本年度不再集中审核纸质申报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审核过程中对网上填报的有关情况及附件有疑问、需与纸质原始材料进一步核对的,专业技术人员个人、单位、主管部门等应予以配合。拒不配合的,视为放弃申报。
区新闻初级评委办事机构网上受理材料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25日,逾期申报系统将关闭;主管部门、呈报部门应将所有申报人员的材料一次性提交。所有申报材料(含退回修改补充的材料)均须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交,逾期不再受理。
(三)严肃职称纪律。专业技术人员应诚信申报,对通过填报假材料,提供假数据、假成绩、假论文、假成果、假证明或伪造学历、任职年限、通过未建立真实劳动或聘用关系的用人单位申报职称等弄虚作假获取的职称,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并按规定取消评审资格、全区通报,提交纪检监察、公安等部门追究相应责任。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呈报部门应严格审核,对因审查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人员进入评审范围的,按照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附件:材料填报注意事项
青岛市即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0月28日
附件:材料填报注意事项
1.“出生年月”以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2.“单位”名称为法定全称,与单位公章一致,不得填写简称、别称,不得填写内部处(科)室或非独立法人二级单位。
3.“现从事专业”填写“报刊类/广电类”。
4.“现专业技术职称”“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填写“助理记者/助理编辑”等规范名称,不得填写“初级、中级”等不规范名称。
5.“记者证获得时间”填写现持有的新闻记者证发证时间。
6.“获得现专业技术职称后从事新闻采编工作年限”计算日期截止到2022年12月31日。
7.“全日制学历”是指国民教育系列的普通全日制教育的学历,“评审依据学历”是指参评本年度职称评审所依据的学历。
获得国民教育学历的,分别填写“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大学、大专”等,不得填写“本科、专科”等不规范名词。
1970-1976年恢复高考制度以前入学的高等院校毕业生,学历填写“大学普通班”。
中央党校学历,填写“中央党校研究生、中央党校大学、中央党校大专”;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党校学历,填写“省委党校研究生、省委党校大学、省委党校大专”,不得填写“大学、本科、大专、专科”等广义名词。
1993-1997年入学并取得“山东省干部教育验印专用章”验印的学业证书,填写“省业余大学、省业余大专”。
8.“任现职以来各年度考核结果”填写近五年年度考核情况,按实际考核确定的等次填写。
9.“工作经历”一栏中,“单位及科室(部门)”需具体到所在单位的科室(部门)。
10.“获奖”一栏中,“时间”按照证书落款时间填写。“成果名称”按照证书内容填写所获奖项的全称,编辑作品标注“编辑”,采制作品标注体裁“消息、通讯、专访、评论、专题、摄影”等,如“编辑:2021年度《***》获山东新闻奖三等奖”。“等级”填写“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等。“位次”采用“申报人位次/合作人数”的方式填写,如:独立完成的,填写“1/1”;3人合作完成,申报人为第2位,填写“2/3”,以此类推。“批准机关”按照证书落款填写批准机关的全称。
11.“论文/著作”一栏中,“时间”按照报刊、图书出版时间填写。“成果名称”须在标题前进行标注,论文标注“论文”,著作分别标注“专著、合著,编著(多人编著的标注‘主编、副主编、编委’)”等,如“论文:《××××××》”“副主编:《××××××》”;论文、作品发表的刊物为增刊、专刊、论文集的,须在刊物名称后加括号注明,如《××××××(论文集)》。“报刊或出版社”填写报刊或出版社的法定全称。“位次”的填写与奖励位次的要求相同。“转载刊物”填写省级以上具有国内统一刊号的报刊等。
12.课题需与申报新闻采编业务工作相关,要有开题、流程文件及结题报告等相关证明。
13.需要上传“证明材料”的,同一项证明材料如果有多张图片需合并扫描,作为一个附件上传,并对附件进行命名,如奖项分别命名为“奖项1、奖项2、奖项3”等。获奖作品须上传奖励证书;著作须上传封面、扉页、版权页、目录页及编委会所在页面;作品在报纸上发表的,须上传该期报纸报头、作品全文及所在版面报眉;在期刊发表的,须上传该期刊封面、扉页、版权页、目录页及论文、作品全文所在页面和数据库检索页面,并填写验证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