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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即墨区城乡公益性岗位部分上岗人员二次安置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2-08-26

根据《关于做好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青人社发〔20223号)相关规定:“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上岗前累计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期限满3年的,可参照公益性岗位再次安置有关规定安置1次。”经研究,焦爱霞等31人符合再次安置条件,拟同意对上述人员进行二次安置,现予公示。

公示时间:2022年8月26日至2022年8月30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可致电即墨区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88515018。


附件:

1.即墨区城镇公益性岗位二次安置人员名单

2.关于即墨区城乡公益性岗位部分上岗人员二次安置的公示


即墨区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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