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现将《关于2022年度文学创作一级、二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有关事项的通知》(鲁作字〔2022〕13号)转发给你们,并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职称申报工作,明确专人负责,严格按照《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青岛市进一步规范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以及本通知的要求,做好本年度文学创作系列职称推荐、审核和申报工作。
二、除评审通知规定的材料外,各主管部门还需带单位盖章后的公示报告;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还须提供现专业技术岗位聘用证书。
三、务必严格按照通知中的时间节点报送材料。
附件:山东省作家协会关于2022年度文学创作一级、二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有关事项的通知
青岛市即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7月26日